《人民代表的责任》第一课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是”。
人大代表人民选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②明确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们应该珍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过程与方法)通过阅读、探究、交流明确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情感与价值观)通过学习,增强学生对人大代表的敬意和自身的国家主人翁的意识。教学重点: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们应该珍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教学难点:
明确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教学过程
一、导入
“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在我国,人民对国家的管理是通过选举人大代表来实现的。那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呢?每一个人都可以当选人大代表吗?要想弄清楚这些问题,就让我们来学习《人大代表人民选》吧。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1、阅读《选举时刻》的材料。
2、归纳内容要点。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含义: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即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即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权利。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5、探究交流。
为什么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课本P100)
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宪法的规定看,哪些人不具有这种权利?宪法为什么还要限制或剥夺部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课本P101)
明确:①因为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但每个公民事实上不可能都能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所以,宪法赋予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就可以通过选举,挑选自己满意和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将自己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力让渡给这些自己选出的、能够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让他们代表自己行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它是公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和标志,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②从宪法的规定来看,在我国未满18周岁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因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意味着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政治行为能力。根据我国青少年的成长情况,一般须满18周岁才比较成熟,基本上具备政治行为能力。因此,将选民年龄标准规定为满18周岁时合适的。另外,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属于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意味着管理国家的权利,因此凡有法律明文规定或经法院宣告剥夺政治权利者,均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课堂练习。
我国宪法为什么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明确: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不可能做到让人人都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为此,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通过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挑选出自己满意和信赖的人大代表代表自己讨论、决定国家和社会事务。
三、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
1、阅读课文内容。(课本P101-102)
2、内容概要。
根据我国行政区划等级,人大代表分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并不是所有级别的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是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
①在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②同时要说明,我国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都是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也都属于间接选举。有的同志因村民委员会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就误认为我国乡镇级国家政权机关也是直接选举产生,这是一种误解。应当明确,第一,村民委员会不是一级国家政权机关,而是村民的自治组织;第二,我国的政权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都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③我国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包括的程序: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④我国人大代表间接选举的程序: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代表候选人的确定、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投票、计票和宣布当选、补选。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神圣的政治权利。在直接选举中,选民依法参加选举,对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具有法定性、公正性、非法律手段不可剥夺性,认真正确地行使选举权非常重要而且十分必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从根本上保障公民合法的政治权利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象征。相关部门必然完善相应法律,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我们应珍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阅读课文材料和“相关链接”(课本P102-103)
2、探究交流
假如你是该选区的选举负责人,你会对同学们说些什么?(课本P102)?以上材料说明了什么?(课本P103)
明确:如果我是该选区的选举负责人,我会这样对同学们说:我们已经年满18周岁,享有国家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既保证了每个选民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又使得人人都有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机会。作为国家的公民、社会的主人,我们应该十分珍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们所投出的每一票都是在对自己负责,都与国家生活息息相关。
说明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等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人大代表的素质非常高。
六、拓展延伸
如何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明确: 为了保证我国公民这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的行使,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我国公民如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了原则、程序和方法的规定。主要有一下一些规定:
①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每一选举权的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②选民登记按选区举行,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在选举日前三十天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③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人。任何选民或者代表,有三人以上附议,也可以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时,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④选举应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举人对代表候选人可以偷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事先须经过选举委员会认可。⑤任何公民或者单位,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代表,都可以提出罢免的要求。〖板书设计〗
是我国公民参与国家 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含义 管理的一项基本的政 选民资格的确定 人 治权利 大 并不是所有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 代 产生的表 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 直接选举包括的程序:划分选区、选民登 人 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民 选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作为国家的公民、社会的主人,我们应该十分珍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