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档案、财会、工程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审工作的安排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技术资料工作”。
关于2008年图书、资料、档案、财会、工程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审
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2008年省人事厅、教育厅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08年非“评聘结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聘范围
图书、资料、档案、财会、工程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学校“评聘结合”系列(教师、研究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具体安排将在学校校庆后进行。
二、评聘条件
1、具体申报及评审条件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2、根据人事厅、财政厅(吉人联字[2006]58号)文件精神,凡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申报评审资格。
三、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学历学位认定的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年龄、专业工作年限、任现职时间及业绩成果有效期计算的规定
申报人员的年龄按照申报年的12月31日计算;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均按上一年度12月31日计算(满9个月的可按1年计算);业绩成果有效期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前。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著作论文及奖项确认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论文,系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副刊、增刊、论文集等刊登的论文均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论文。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发的论文一律无效。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学术(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奖励项目。
(1)国家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各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国家级核心论文:按照今年专业技术职务会议精神,评审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为准,请登录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3)国家级重要期刊指发表在以下刊物的文章: a.SCI、ISRE、EI、ISIP收录的学术论文。
b.国务院学位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请登录人事处网站查询)收录的刊物中发表的学术论文。
(4)省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高等院校学报、省级各有关部门主管或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
(5)论著:指公开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书籍和教材。(6)各种奖项:指国家、省、厅(局)的奖励项目,同时应为本专业领域内的奖项。
(四)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关规定 1.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级别和有效期限的规定(1)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2)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除要求外语考试达到A级合格标准以外的各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3)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国家规定的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关规定
(1)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申报年度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不做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2)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累计取得不相互重复的2个、3个、4个科目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评审(聘任)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3)通过考试取得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正高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通过考试取得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副高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通过考试取得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4)从2008年起,吉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省内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凭证。
四、关于上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1、上交打印填写的《长春中医药大学2008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情况一览表》(请登录人事处网站师资与专业技术职务栏进行下载)并附电子版。
2、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等证件要齐全,且连同个人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论文及著作(请标明个人角色)等学术、业绩成果,均要上交原件及复印件;所从事和申报的专业已实行国家执业资格准入的,还要上交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要按照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学术论文、其他为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材料中,其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业绩成果以及论文、著作等材料,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的规定上报,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材料,请不要上报(如增刊、论文集等)。
3、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1份。
4、所有重要材料都要求提供原件,确实无原件的提供档案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有审核单位公章和审核责任人签章。
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1、学校将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臵办法》(长中校发„2007‟101号)文件中核定的岗位数额进行评审。
2、参加评审人员根据空岗情况向所在部门(党总支)提出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所在部门(党总支)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初审。
3、相关部门(党总支)经过资格初审后,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向学校相应学科评审组提交拟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相关材料。学科评审组对拟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并做出相应评价和排序后将评审情况上报校评聘委员会。
4、校评聘委员会对拟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终审。
5、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6、将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报省教育厅及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根据教育厅专业技术职务会议精神,除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人员和几类特殊人员外,双破人员一律不允许申报。单破人员必须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关于破格条件的要求方可申报。
2、因岗位变动或现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的人员必须进行“同级改职”,否则学校将不予聘任。“同级改职”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完全相同或专业相近的,系列相同、专业不同的,改职前和改职后的任职专业年限可累计作为任现职专业年限;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从允许参加同级改职评审之日算起。参加同级改职评审、已通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的人员,不再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必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同级改职。
七、加强领导,严肃评审纪律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工作是我校今年人事工作中的重要工作,涉及人员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在整个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对于申报者的资格、业绩和成果实行首审、终审责任制及领导问责制,申报人所在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材料的首审工作,部门主管负责人为首审负责人,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审核每一个申报者的资格、业绩和成果,做到谁审核、谁盖章、谁负责。
通过考核确定的拟参评人员在报送评审之前必须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学历、毕业学校及时间;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及年限;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奖单位;主要论文著作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等情况。参评材料公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添加或更换任何参评材料。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聘。已聘任上岗者,按审批权限与程序,解聘其职务。
八、评审收费
申报职务收费标准为:申报高级职务200元,破格300元;申报中级职务100元。
校专业技术职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事处代章)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