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备案(民营资本社会投资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长沙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行政备案事项办理流程清单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备案(民营资本社会投资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
二、事项类型:行政备案
三、办理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五、法定期限:无
六、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PDF电子版,并准确命名各个文件。)
邀请招标(适用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民营企业项目):
(一)立项批文(仅设计类需提供);
(二)初步设计批复(仅施工类需提供);
(三)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工作联系单(仅施工类需提供);
(四)红线图和规划要点(仅设计需提供);
(五)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股权情况资料; 注:以上资料核原件留复印件。
(六)建设方银行资金到位证明;
(七)招标方法人代表委托书;
(八)非国有或非财政投资承诺书;
(九)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十)承诺书(承诺电子版与纸版文件一致)。注意事项:
请将文本资料按顺序整理出A4大小,所有复印件需原件持有者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项目申请人对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负责。同一项目上一阶段已提交的资料,下一阶段无须重复提供。
八、办理环节: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申请人提供接待、解释以及咨询服务。
(2)对照申请材料目录,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a.申请事项依法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当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b.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窗口受理事项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c.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送达《补充材料告知书》。
e.申请事项属于本窗口受理事项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当场送达《受理通知书》。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初审
1、岗位责任人:住建局行政审批处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初审不合格,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退回受理窗口;
(2)、初审合格,同意备案意见,提交审批处处长进行复审。
3、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三)复审
1、岗位责任人:住建局行政审批处处长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复审不合格,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退回受理窗口;
(2)复审合格,同意备案意见(确定专家评标时间,不含在审批期限
内)。
3、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四)决定
1、岗位责任人:住建局首席代表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备案;
(2)不符合法定条件,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退回受理窗口。
3、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五)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并在窗口公示;(2)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转给申办人员并告知原因,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九、是否收费:否。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收费标准:无。
十二、咨询电话:88995404
十三、流程图: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行政审批处初审行政审批处处长复审首席代表决定窗口工作人员办结与告知即时0.5工作日0.5工作日0.5工作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