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专业综合Ⅱ》(硕士班)考前冲刺模拟试卷(12)中大网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政法干警专业综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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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Ⅱ》(硕士班)考前冲刺模拟试卷(12)总分:100分
及格:60分
考试时间:120分
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按照规则规定的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
(2)宪政的基本要义、核心内容和根本目的是()。
(3)下列原则中,属于程序性法律原则的是()。
(4)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不正确的说法是()。
(5)就国家对法的作用来说,能影响以至决定法的形式的最主要的因素是()。
(6)从法系角度看,我国澳门地区近代以来的法律属于()。
(7)《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25年)又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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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9)在下列国家中,实行事后审查而不采用事前审查宪法监督方式的是()。
(10)下列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罢免范围的是()。
(11)有权对北洋政府的判例和解释例进行具体适用的机关是()。
(12)下列关于明朝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13)清朝受理内外蒙古、回疆、青海地区的中央上诉审机关是()。
(14)《法经》中规定“六禁”的篇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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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维护和保障立法活动合法性的法的制定原则是()。
(16)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表述错误的是()。
(17)阶级对立社会的法的第一层次本质是()。
(18)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文中的价值平衡。适用的是下列哪一项原则?()
(19)北洋政府时期,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宪法原则的宪法文件(草案)是()。
(20)某人在唐朝首都长安犯强盗罪,三次入狱,依律应分别处徒刑l年、l年半、2年,则依据唐律.第三次处刑时应判处的刑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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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22)下列有关法系与法律体系含义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23)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4)按照唐律规定的化外人相犯原则,阿拉伯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应适用的法律是()。
(25)《集会游行示威法》第4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6)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27)在汉朝,由皇帝交办的案件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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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下列机关中,有权决定民族乡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的是()。
(2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在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的法定时效内完成本届全国人大的选举,这里的法定时效是()。
(30)首次将大理寺作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的朝代是()。
(31)北洋政府普通法院系统实行的司法审级制度是()。
(32)把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的是()。
(33)关于法律语言、法律适用、法律条文和法律渊源,下列哪一选项不成立?()
(34)明天就是选举日了,以下公民中不具有选举权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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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汉朝建立了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x,-tN徒复核审查的制度,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这种制度称为()。
(36)下列关于法与政治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
(37)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38)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维护阶级统治作用的是()。
(39)根据现行选举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
(40)西汉末年,某地一男子偷盗他人一头牛并贩卖到外乡,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妻子。其妻隐瞒未向官府举报。案发后,该男子受到惩处。依照汉代法律,其妻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1)《汉书.陈宠传》记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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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43)下列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44)人身自由权的核心是()。
(45)在清朝制定的各种“例”中,地位最重要的例为()。
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以下人员中没有选举权的是()。
(2)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3)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洋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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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4)下列可以成为辩证推理依据的是哪些?()
(5)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而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6)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7)以大理寺作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的朝代有()。
(8)下列关于《唐律》的刑罚原则,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9)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的意义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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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选民王某.35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某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l4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l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11)法律秩序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法行事而形成的行为有规则和有序的状态。影响法律秩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下列哪些选项?()
(1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人大代表的罢免和辞职的表述正确的有()。
(13)下列有关法律作用、法律观念等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14)当法律渊源出现效力冲突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下列解决方式中错误的是()。
(15)下面关于司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16)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开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赵某撤销合同并退款。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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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下列可以成为辩证推理依据的是哪些?()
(18)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不同的法律解释其效力也不相同。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
简答题:第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1)简述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完善途径。
(2)简述国家机构的特点。
(3)简述宪法和宪政的关系。
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l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1)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治问。日:“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以为行过,既出,见车骑,即走耳。”释之奏当:“此人犯跸,当罚金。”上怒日:“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它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日:“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日:“廷尉当是也。”《汉书·张冯汲郑传》(1)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①何谓犯跸?汉朝对于犯跸给予何种处罚?②廷尉在汉代司法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及职责如何?(2)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阐述这段史料提供的历史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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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大学生小吴参加了一次普法宣传,当有群众问他什么是“立法”时,小吴解释说:“在我国.立法就是国家机关根据各自的需要创制新的法律文件的活动。”请结合法理学关于法的制定的知识和原理,对小吴的上述解释进行分析。
论述题:第7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1)联系我国实际,论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答案和解析
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A(2):A 宪政的基本要义和核心内容是“人民主权”,宪政就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实施。因此说,宪政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实现人权。故选A项。(3):B 程序性法律原则是指直接涉及程序法(诉讼法)问题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因此是程序性法律原则。其余三项原则都是实体性的法律原则。(4):D 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在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方面都是一致的。故D项错误。
(5):B 法的形式和法律制度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国家管理形式即政体对法有直接的影响。不同政体往往有不同的法的表现形式。在法的形式方面,单一制国家一般不存在多种法的体系,因而法的形式也不复杂。但联邦制国家有联邦法的体系和联邦各组成部分法的体系。(6):B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包括德国、意大利、法国、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及其殖民地国家。澳门历史上是葡萄牙的殖民地,其法律体系深受葡萄牙的影响,属于大陆法系。(7):B 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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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有三部:袁世凯时期的“天坛宪草”(1913年)、段祺瑞时期的“段记宪草”(1925年)和蒋介石时期的“五五宪草”。故选B项。(8):B 本题考核法律的局限性。
选项A错误。任何时候都存在法律。
选项B正确。紧急避险行为是法定的免责事由。选项C错误。紧急状态的存在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选项D错误。法律不是以紧急状态而是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的。(9):C 宪法监督方式包括事先审查、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等,实施事后审查的违宪审查方式的典型国家是美国。故选C项。(10):D 根据《宪法》第63条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罢免的人员范围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委主席及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故选D项。注意:全国人大罢免副职负责人的范围仅限于国家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央军委副主席。(11):C 北洋政府时期,判例和解释例是最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大理院是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因而有权对判例和解释例进行适用的机关是大理院。故选C项。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是南京国民政府设置的机关,该机关有权对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判例和解释例进行核定。司法部是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以及现政权的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其并非审判机关。最高法院是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系统中最高的审判机关。(12):B 明朝之时,家长主婚权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下来,“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如果婚姻本身违法,被追究的也是家长,而非结婚当事人,“凡嫁娶违律,若由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在元朝,法律已开始正视奸生子,“奸良人子”成为法定财产继承人之一。至明朝,奸生子在继承份额方面,又有提高。~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继全分。”尽管奸生子的继承权受到了限制,但与唐律、宋律相比.其权利已得到了极大提高。明律还规定:“凡妻无应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杖八十。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减二等追还完聚。”因此应选答案B。(13):B 清朝受理内外蒙古、回疆、青海地区的中央上诉审机关是理藩院。故选B项。刑部是清朝的中央主审机关.但不受理内外蒙古、回疆、青海地区的诉讼;宣政院为元朝专理宗教审判的机关,也是管理西藏及佛教事务的机关,清朝没有此机关;清朝的大理寺是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不是审判机关。(14):D 《法经》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因此应选答案D。(15):A 法律制定的原则包括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等。其中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活动合法性的法的制定原则。因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对立法活动一般都有规定,立法活动合法性首先是指符合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即要具备合宪性,包括立法主体的合宪性、内容的合宪性、程序的合宪性。法制统一原则是合宪性原则的继续,它要求立法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内部和谐统一.做到整个法律体系内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相衔接且相互一致、相互协调。(16):C 根据《立法法》第66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可见,对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批准生效,自治区采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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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而自治州、自治县采取省级批准制。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采取省一级批准制,而不是市一级批准制。故A、B、D项表述正确。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并不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故C项表述错误。(17):D(18):C 价值平衡有三个原则,价值位阶原则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个案平衡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紧急避险的价值平衡属于比例原则,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19):C(20):C 《唐律疏议•贼盗律》规定:“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即前后三次犯应处徒刑的罪,不是以其中一个重罪处刑,而是处以徒刑之上一种刑罚即流刑2000里。三次犯应处流刑的罪,则处以绞刑。故选C项是正确答案。(21):B(22):A 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表现形式对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所作的分类。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的所有法律规范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整体。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具有国内性、现行性、部门性、联系性等特征。故只有A项表述不正确。(23):D A项中,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服兵役明显是公民的义务而非权利,所以A是错误的。《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可见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非全体公民,所以B也是错误的。《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所以C项也是错误的。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和《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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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所以D是正确的。(24):A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一国籍的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的侨民在中国犯罪,则按照唐律处刑,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因此A是正确的。(25):B(26):B 权利和义务在结构上相关;在数量上等值;在功能上互补;在价值上有主次之分,权利处于主要和主导地位。义务处于次要和非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因此,B项说法错误。(27):C 在汉朝,由皇帝交办的案件称为“诏狱”。故选C项。这几个名词不好区分记忆,这里有一个方法:皇帝诏书为“诏”,故皇帝交办的案件必为“诏狱”。讯问即为“讯”,故秦朝将讯问被告称为“讯狱”。鞫也为审理判决之意。故汉朝将讯问被告称为“鞫狱”。“治”为庭前审理,故汉朝将庭审案件称为“治狱”。
(28):D 根据《宪法》第107条的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选D项。(29):B 根据《宪法》第60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大任期届满的2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这里的法定时效是2个月,故选B项。(30):C 北齐政权将廷尉改为大理寺,并扩大了编制,使得大理寺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故选C项。
(31):B 北洋政府审判机关分为四级,中央设大理院,省设高等审判厅,城市设地方审判厅,县一级设初级审判厅,实行三审终审制。因此应选答案B。(32):C 1999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故选C项。(33):A 现代法律的主要形式是成文法,它是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语言具有开放性,在不同语境下可能会表示不同的含义,但不能因此就得出法律没有确定性的结论,因为法律语言是非常精确的,结合法律的上下文人们一般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确定性、明确性是现代法律的突出特点和优点。法律适用并不是适用法律条文自身的语词,而是适用法律条文所表达的意义,法律解释的目的就是寻找和确定法律条文的意义。由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的思维活动,因此法律适用的过程并不是纯粹的逻辑推理过程,而是体现着法律适用者的价值取向、价值判断,尤其是在疑难案件中表现的更为突出。另外,社会风俗习惯作为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可以支持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对法的正式渊源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A项符合题意。(34):A 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故答案为A。(35):C 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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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鞠”是案件调查结束之后,审判官要对审理得出的违法犯罪过程与事实加以简明的归纳总结,并将其内容向被告宣读;“乞鞠”又叫复审,指读鞫之后,如果被告对宣读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将于判决后穿上赭衣,并将罪状或书其背;或张贴于都市,“使四方明知为恶之罚”。如果被告或其家属不服,可以要求重审,称为“乞鞫”。“录囚”是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举劾是列举罪行、过失加以弹劾的制度。因此应选答案C。(36):A 政治确实在上层建筑中居于主导地位,因而总体上法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并反映和服务于政治。但法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法并不是完全依附于政治。故A项错误。其他几项都正确。
(37):C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不是相反。故A项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一切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都是法律关系,如没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朋友关系等就不是法律关系。B项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关系,具有合法性。故C项表述正确。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所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庞大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即使那些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具有了法律上的意义,才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故D表述错误。(38):B 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二是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就法的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2)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3)调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故答案选B。(39):B 根据《选举法》第31条第2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40): 汉宣帝时,正式确立“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根据“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亲属间首谋隐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据此,选项A正确。
(41):B 这句话描述的是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西周时期礼已具备法的性质,二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另外。这句话虽然描述的是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但也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中的礼刑关系,ACD正确。B项的表述没有错误,但不能从题干中反映出来。正确答案为B。
(42):C 根据《宪法》第62条第6款的规定,全国人大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的职权。故A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3条第(三)项的规定,中央军委主席由全国人大罢免。故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94条的规定,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不报告工作。故C项错误,D项正确。(43):D 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A项错误。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并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B、C项错误。D项正确。(44):B 言论自由属于政治自由。(45):B 清朝继承明朝对律典采取律例合编的编纂方式,来源:中大网校在线考试中心《大清律例》就是采用这种编纂体例。一般而言,清朝将制定的例附在律文之后,成为正式律典。清朝制定的例很多,但却没有“判例”这种提法。清朝的例有条例(如《西宁番子治罪条例》)、事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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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光绪会典事例》)、成例(如《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则例(如《理藩院则例》、《都察院则例》、《钦定户部则例》)等。在各种例中,则例最多,地位也最重要。故选B项。
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均不得分。(1):A, C, D(2):A, B 权利和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含义也不同,故B正确。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故A项正确。D项说法不严谨.故错误。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故C项错误。(3):A, C 根据《宪法》第40条的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电话详单属于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范畴。故选AC项。只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法院没有这项权力。故排除BD项。(4):A, B, C, D 运用辩证的思维方法进行法律推理,可以以法律原则、立法精神与目的、法理以及公正、正义观念为依据。(5):A, B, D 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尽管如此,仍不能忽视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故本题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ABD.(6):A, D 根据《宪法》第94条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不报告工作。故选A项,排除B、C项。根据《宪法》第93条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故选D项。(7):A, B, C 北齐设置大理寺,使得大理寺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隋、唐、宋沿用。故选A项、B项和C项。元朝撤销大理寺,以刑部取代。故不选D项。
(8):A, C, D(9):B, C, D 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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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程序是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立法活动的民主性、权威性、科学性,现代国家在宪法之外,往往还制定了专门法律对立法程序作出详尽具体规定。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可以减少立法任意性、树立法的权威性、提高立法质量,而广泛收集民意主要通过立法程序的民主性保障。故选BCD。(10):A, D(11):A, B, C, D 一般认为,影响法律秩序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个人、体制、环境、法律本身等四个方面。
(12):B, D 根
(13):A, B, C 选项AC明显正确,不赘述。“恶法亦法”观点,认为违反道德的法也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据此,选项B正确。“有治人,无治法”,强调治理国家靠人,而不能靠法,反映的是人治观,而非法治观。据此,选项D错误。(14):B, C A项表述正确。B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C项,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裁决机关是国务院。D项由授权机关裁决,表述正确。(15):A, B, C, D(16):A, C, D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林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意思表示无效。据此,选项A 正确。根据《宪法》第37条第1款,人身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并不影响其人身自由权的享有,选项B错误。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第1款第1项和《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1项,行为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的.能够引起合同的变更或者撤销。据此,选项C正确。根据民法理论,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意味着,林某父母所持理由在本案中不成立,选项D正确。(17):A, B, C, D 运用辩证的思维方法进行法律推理,可以以法律原则、立法精神与目的、法理以及公正、正义观念为依据。(18):A, C 《立法法》第42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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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简答题:第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1):(2):
>(3):
>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l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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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述题:第7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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