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及其矛盾化解方策的经济学浅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患关系矛盾”。
从经济学角度浅析医患关系及其矛盾化解方策
预防医学1002班
2502100204 马强
【摘要】医患关系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我国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更成为影响我国人民生活适量提高的一道难题。近年来,医患关系的紧张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相关调查,研究文献也日益增多,综而论之,医患关系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以及医学、技术和人性、伦理、心理等诸多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医患关系的经济色彩逐步显露出来。对此,本文从经济学视角来解读医患关系紧张问题,把医患关系放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作一审视,将有助于调整和解决医患关系紧张问题。
【关键字】医患关系;医疗费用;医疗服务;经济学;卫生体制;对策 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医患关系特点:
1.1从患方角度而言:“看病难.看病贵”成为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
2003年.我国患病人次数为50.8亿,与1993年相比增加7.1亿人次;而因病就诊人次数为48亿,比1993年减少5.4亿人次。城乡居民48.9%有病不去就诊,29.6%应住院而不住院,城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比例为30%,成为第一位的致贫原因。与此同时.医疗价格虚高屡禁不止,回扣促销等现象推动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个人承担比重过大。这样的情况使老百姓怨声载道.医疗体制在不断改革,居民现在从腰包里掏出来的钱越来越多.但他们得到的服务并不是他们需要的,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1.2从医方的角度而言:医生工作倦怠,一方面过度医疗,一方面医疗不足。
中国医师协会2004年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72%的医生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报酬不相符,57%的医生认为待遇太低,总体来看,医生群体普遍认为执业环境不理想,医生工作倦怠已成必然。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医生出现了防御性医疗行为倾向.带来了医疗服务的不当提供。医生为回避医疗诉讼纠纷,一方面存在医疗服务的过度提供,在为病人进行治疗、检查等医疗服务过程中采取增加各种化验、检查,造成医疗消费攀升。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医疗服务不足,如对一些风险性较高的医疗措施采取回避态度,倾向于保守性治疗。1.3医疗纠纷、经济赔偿金额剧增。
据卫生部办公厅信访处的统计.2005年上半年到卫生部上访反映医疗纠纷和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的上访者分别占上访总批次、总人次的61.82%和53.35%。同时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也在不断上升,三甲医院年均赔偿额逾百 万。而且不同医疗费用患者发生医疗纠纷的比例和经济赔偿率也有所差异。据薛睿等人(2005)对北京地区5所医院从2010—2013年发生的274起医疗纠纷进行统计分析的结果表明:自费患者发生医疗纠纷的比例明显高于参加基本医疗 保险的患者;在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选择上,虽然不同患者均把经济赔偿作为首选的解决方式,但自费患者的经济赔偿率最高。2.医患矛盾的经济学原因分析: 2.1过度医疗加重患者经济负担。
过度医疗是指“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超过疾病实际需要的诊断和治疗的医疗行为”。从经济学角度看,其违反了“经济可承受性,即经济耗费最小”的要求。过度医疗虽增加了医院的收入,但由于增加了患者不必要的经济耗费和看病成本,患者往往留下宿怨,虽敢怒而不敢言,给医患关系带来潜在危机。2.2防御性医疗损害患者利益。
防御性医疗是“指医生在诊治疾病过程中,为避免医疗风险和医疗诉讼而采取的防范性医疗措施”。防御性医疗属于过度医疗范畴,两者均采用了对实际病情没有必要的检验、检查及治疗,而过度医疗实为非医学目的的经济利益动机,造成医疗资源的大量浪费,也使本来淡化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由于把患者作为潜在的诉讼人而予以戒备,势必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给医患关系蒙上阴影。
2.3“以药补医”引发患者积怨和不满。
从目前绝大多数医院的实际情况来看,“以药补医”已成为积习难返的现实。医方认为,由于财政补偿机制不健全、医疗劳务价值不能充分体现、医院收入不尽合理等原因,“以药补医”实属无奈;但社会及患者对“以药补医”的看法,则是医院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医院以其垄断的地位,从控制药品流通、销售中持续获取暴利。患者明知医院药价高得不合理,也只能被迫承受强制性消费,这极易引发患者的积怨和不满。2.4医疗欺诈行为坑害患者利益。
虚假医疗广告、随意夸大虚假承诺、夸大病情等医疗欺诈行为,屡屡被诉诸新闻媒体。医疗欺诈行为的目的是为谋取医者的经济利益,但却既伤害了患者对医者信任的情感,也造成患者经济利益的直接损害。患者被愚弄和欺诈的感觉无疑是埋在医患关系中的定时炸弹。
2.5医生“灰色收入”直接使患者经济利益蒙受损失。
医生在诊疗活动中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索要钱物礼品、接受吃请以及推销用药收取“药扣”等现象,构成了医生的“灰色收入”。但对患者来说,则是一种“灰色支出”。“红包”、“药扣”等现象有损医德医风,人为地加大了患者的医疗成本,直接造成患者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在医疗效果不突出、不理 想(如造成死亡、残疾或后遗症等)时,即成为医患冲突的导火线。2.6医院经济运行“潜规则”侵害患者利益。
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和投资回报,采取一些非理性、甚至不合法的经济运行“潜规则”,造成患者经济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主要表现有:①过度医疗、防御性医疗得到默许和赞同,而误导患者使用费用昂贵但疗效并不确定的新的治疗手段,以此获得高额创收和利润,侵害患者利益。②以“优质优价”名义增收医疗费用,实有悖于医学目的,有悖于医学道德。③违规使用药品,侵害患者利益。④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⑤暗箱操作的收费行为,增加了患者的不满。⑥推出“电脑处方”、“代号(码)处方”等多种形式,试图杜绝“医院看病,药店配药”现象,实则是否定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患者实施强制性消费,造成患者极大不满。3缓解医患矛盾的关键是强化应有的政府责任,完善市场机制。3 1扩大公共医疗服务的总体供给。
扩大医疗服务的供给.首先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其次要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由于医疗服务存在着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的不同性质,因此可以有区别地将市场机制引入医疗服务领域中来,按照公共性、准公共性和营利性划分医疗机构的类型。同时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一个健全的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较充足的资金.特别是保证公共卫生领域工作人员的收入。2从限制竞争、保护垄断转向鼓励竞争,鼓励兴办高水平营利性医院。
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行业仍然没有摆脱政府办医院和公立医院一统天下的基本格局,公立医院处于垄断地位,民营医院、外资医院等非公立医院一直被排斥在主流医疗服务市场之外。医疗行业缺乏有效竞争是目前群众反应强烈的医疗费用偏高的原因之一。因此要在政府主导下实现市场优化配置资源,要充分发挥制度创新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化解医患冲突的作用。特别是在政策导向上要鼓励高起点、高层次、高质量的营利性医疗机构脱颖而出,给予营利性医疗机构更多的政策优惠。也可以在明确界定公立医院国有产权的基础上.推进国有医院吸纳社会资本的资产多元化改革。随着营利性和半营利性医院的逐步发展.以及医疗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逐步过渡。优质、高效、低耗的医疗服务将成为各家医院竞争与发展的主题,医患冲突的缓解也将为时不远。3.3扩太医保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现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到了将覆盖面向低收人或无收人人群扩展的关键时期,借鉴国际惯例.政府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可以考虑由财政出资为一些困难人群参保交费.如残疾军人、破产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低保户等.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社会医疗教助的建设步伐。其次,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规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应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人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增强个人费用意识。再次,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3.4加强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基于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医疗市场的信息不完全,卫生行政部门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管理必不可少:第一步.准入监管。强化对医师、护士的资格认证;医疗机构的设立要严格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设备要符合质量要求;药品质量要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第二步,质量和价格监管。可以通过制定和实行基本诊疗规范、用药规范.来约束提供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支出水平;根据用药规范对每位医师诊疗病人的用药及其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与其工作业绩、奖励等联系起来。第三步.建立和完善医院的信息披露制度。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规制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强制性地建立医院信息披露制度。医院要定期公布各主要药品种类的价格,挂号、医疗、各种设备的使用费用.人均医药费、住院费.病人一次康复率等统计指标。还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通过让公众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公开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投诉等方式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并公开医院的详细信息便于患者选择就医。3 5实行医药分毫,降低虚高药价。
实行“医药分离”制度.将医院内部经营的药房与医院分离,切断药品经营与医疗诊断之间的直接经济联系.从而降低收费水平,平抑医疗服务费用水平.这应是医药改革的方向。一,医药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数学统计方法制定价格,主要考虑研发投入。每种药品的制造、销售和营销成本。此外,建议取消所有药品类广告,减少流通费用。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的监督和参与下,在医院采取集中招标的方式统一采购药品,在管理制度上切断医生与医药公司的直接联系。并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坚决打击药品回扣行为。
3.6转变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
卫生行政部门需要转变在医疗市场竞争中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本应当是医疗行业的规制者。但从经验的角度来看,各层级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际上已经成了大大小小的医疗集团总部。客观地讲.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地退回到卫生政策制定者、医疗行业管制者这样的角色中来,否则不管是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院.还是任何其它医改的策略都不会有很大的成功。
参考文献:
【1】谢子远,鞠芳辉,邦长媚,“第三方购买”: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的路径选择置其经井学分析[J].中国工业虹海.2005,(11). 【2】曹艳林等。相建和谐医患关系专题报道之(三):相建和谐医惠关系探讨[J].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24).
【3】冷明祥.市场经济条件下医患矛盾的利益视角[J].中国医院管理.2004,(241).
【4】梁鸿,褚亮,试论政府在医疗卫生市场中的作用[J],明复旦走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5】郭士征,社会保障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太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