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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谁的城市?
最近城管又上头条了,城管,作为政府公权力运行的终端部门,与社会接触触点多,再加上执法对象大部分是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发生冲突的概率远远高于其他政府部门。在城管与小贩之间,虽然城管被当成了强势的一方,但实际上的强势群体不见得在舆论场上仍然强势。大部分人都有同情弱者的心态,吐槽城管一开始便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所谓骂人犯法,骂城管不犯法。骂骂城管不会被跨省,也基本上没有被上门查水表的风险。加上部分无良媒体及无聊网民的推波助澜,全国城管纷纷躺枪。
以上这种案例并不少见,那么是我们政府对城管的管理力度上存在问题还是城管在管理城市安全上出现了问题?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辛巴杜于1969年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以这项实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猖獗。将“破窗理论”应用于解释城管目前的处境,同样有效。其实,自诞生第一天起,城管这辆执法车的玻璃就注定要被砸碎。城管部门先天不足,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承认其法定地位,中央政府也没有设置城管主管部门;后天失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手段简单粗暴。近期某些地方不断推出诸如“小品执法”“美女执法”“列队执法”“眼神执法”等创新举措,实属无奈之举。但群众不管这些,他们只管自己看见的,亲耳听见的,至于其中虚实,各种真假,就无暇分辨了,况且吐槽城管已成为主流话题,何乐而不为。
久而久之,城管与小商贩,人民群众之间出现了很多问题,延安城管踩头、广州城管被殴下体、江西城管酒后闹事、安徽城管围殴考生、云南城管攻击盲人。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
一、城管执法人员及政府体制的原因。
(一)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体制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仅有《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相比较其他政府部门序列的成熟有序,城管部门的管理体制至今仍然没有全国统一的模式。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城管的合理性、合法性也因此屡受争议。
(二)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低下。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的,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俗话说一巴掌拍不响,既然城管人员和小商贩之间的冲突节节不断,虽然现在各媒体与网络上大部分都把矛头指向了城管人员,都在进行口诛笔伐,但是这样就能说明那些城市小商贩与个体户就是完全无辜的受害者吗。
二、执法对象与大众媒体舆论的原因。
(一)摊贩法制水平与文化水平低下。
在我国,城市小商贩与市场个体户处于社会最底层的阶层,当然他们大多数是高中或者是初中毕业,更有甚者是大字不识一个,他们不懂法,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利益,如何赚钱,如何养家糊口,当他们某些做法违反了有关条文规定,而城管执法人员又在“秉公执法”是,他们却感觉自己的利益与生存空间被剥夺了,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拥而上,很难不引发群体性暴力事件。
(二)社会救济严重缺失,商贩们对政府执法人员有仇视感。我国48.9%人口是农民,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为流动人口,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居无定所,缺衣残食,而我国目前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不健全,有使他们得不到基本的社会救济,他们长期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对社会和政府的长期不满以及对生活的绝望的长期累计,城管执法人员恰巧成为了他们不满情绪的发泄对象,任何一点导火线就能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暴力事件。
(三)大众媒体对于弱者同情的刻意渲染。
大家都知道媒体具有社会舆论的载体与公众教育的功能,这本来是优良的传统,可以说是好事,但有时同情心却会蒙蔽大众的眼睛。“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已经深入人心,当看到步履蹒跚的老人商贩与城管对峙而被暴打掀翻摊货时,正义的人民大众就会出手相救,反而激化了城管与商贩、大众之间的矛盾,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埋下了隐患。
难道这些问题都是城管的错?
⑴我认为政府在招贤纳士的时候的标准越来越低,素质,教养上差距也很大,执法简单粗暴,就拿我们小县城说吧,就我一个初中毕业的同学也当城管去了,我一边很高兴他找到了工作,另一边也很难过,因为城管作为政府公权力运行的终端部门,人员召集上应该加大力度,对人员的学历进行限制,提高城管素质,对他们进行定期的培训。
⑵媒体问题,每次新闻上我们为什么只能看到城管打人,城管殴打群众等等负面消息?2013年3月26日夜间至27日凌晨,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路北仓农贸市场门口,城管执法时发生纠纷,导致群众围观,城管队员、派出所民警遭袭、3辆汽车被点燃、1辆警车被掀翻。当地政府迅速介入调查,并于第二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事件调查进展情况,迅速平息了群众猜疑、愤怒的情绪,将一场可能迅速蔓延的群体事件消弭于无形。其实,舆论监督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一把双刃剑,拿起了拐杖的一头,同时也捡起了另一头。在信息化大潮席卷世界的今天,退避三舍甚至避而不谈绝对不是上策。这里也有媒体的责任,媒体作为给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发送信息的枢纽,因为经常性的发布一些负面信息,而给人民群众心里早已打好预防针,导致人民群众与城管之间出现矛盾。
那么如何解决这日益诸多的问题?(1)政府部门加强对城管人员的招纳标准,完善相关法律,提高城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方式。
(2)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城管部门本身机制体制尚未厘清,城管执法底气不足的现实背景下,要想摆脱当前的舆论困境,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探索符合社会发展的执法模式。但从舆论应对的角度来说,城管部门必须改变以往“懒于应对”“被动应对”“不会应对”的舆论处理方式,变被动为主动,把握舆论发展规律,合理引导舆论方向,提高办事透明度,重塑部门公信力,以主动、亲民、务实的姿态展示在广大群众面前。“信不足焉,有不信焉”,城管部门只有既注重硬素质的提高,同时兼顾舆论应对方面软素质的打造,才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赢得舆论场上的主动权。
(3)让社会组织介入城管与群众之间,再怎么说社会组织作为为基层服务的人群,和城管相比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还是很近的,再来协商,应该比政府亲自介入要好,万一政府介入了,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工作就是工作,不是某个领导自己想怎么制定就怎么制定的;认为怎么样好,就是好,城管的任务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不是为了满足哪一个领导的好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