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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党内有关法规和上级关于党务公开方面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层党务公开,是指乡镇(街)党委(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通过一定形式将有关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地向党员或群众进行公开。第三条 推行基层党务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纪、客观真实的原则;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等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推行基层党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党务公 1 开的有效途径,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
党务公开的内容
第五条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按照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
(一)乡镇(街)党委(党工委)公开的内容
1、长期公开内容:
(1)党组织设臵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电话;(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4)领导班子成员挂片包村、结对帮扶对象和信访接待日时间等;
(5)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办事指南。
2、定期公开内容:
(1)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情况、“五好”乡镇(街)党委(党工委)创建情况等内容;
(2)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3)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4)领导班子成员挂片包村工作开展情况,党员“五位一体激励法”、党员承诺制、结对帮扶和为民办实事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先进性的情况;
(5)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6)党费收缴情况;
(7)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3、随时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和重要工作的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情况,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其它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2)干部培养选拔情况:主要包括后备干部培养、使用情况,干部选拔的条件、程序、民主推荐过程、考察过程等;(3)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晋职、晋级、调动、年度考核情况,中层干部竞争 3 上岗情况,工作人员录(聘)用情况,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等;
(4)党员干部违纪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理结果;(5)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
(6)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对党员、干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7)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村(社区)党组织公开的内容
1、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臵、党员分布和结构情况;
(2)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电话;(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4)村班子成员误工补贴情况;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处臵结果情况。(6)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2、定期公开内容:
(1)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学习情况、党组织开展的一系列创建活动情况等内容;(2)班子成员在岗履责情况;(3)农村党员“五位一体激励法”、村级干部“三诺一考”制度、“智能工程”、村及社区党员承诺制、结对帮扶、为群众办实事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先进性的情况;
(4)发展党员情况: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5)党组织及成员遵守党的纪律、清正廉洁情况;(6)党员受奖惩情况;(7)党费收缴情况;
(8)当年工作进展或目标完成情况。
3、随时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包括村及社区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和重要工作的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情况,涉及党员、群众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2)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对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进行公示;(3)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4)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村及社区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推荐名单等内容;(5)村及社区后备干部情况:公开确定后备干部的选拔条件、培养方式、名单及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6)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7)违规违纪情况:村及社区党组织、村及社区委员会干部和党员经查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开;(8)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对某些内容存在较大争议,则暂缓公开。
第七条 下列党务信息依法不予以公开: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党内法规禁止公开的。
第三章
党务公开的形式
第八条 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开的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有效推进党务公开。
(一)适宜在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适宜向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适宜向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以采取召开会议、党组织活动、提供可以传阅的党内文件、开展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
(四)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村务、居务等公开栏合并)、广播、有线电视、办事指南、报纸、热线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各基层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公开形式。
第四章 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第九条 基层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公开方案。各单位在实行党务公开之前,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方案,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及其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二)确定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方案的规定,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经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
(三)实施公开。按照方案规定的形式和时限,对确定的内容 7 予以公开。
(四)收集和处理意见。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整改。
(五)立卷和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第十条 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要做到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以及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一条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时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时逐段公开,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实行随时公开;根据公开后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实行及时公开。固定的内容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中向党员和群众公开的内容,每次公开的时间在7—15天内。
第五章
监督保障
第十二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党务公开工作,设臵《党务公开登记薄》,将党务公开的事项逐次登记,归档备 8 查。注重党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的培训提高,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经费,为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第十三条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都有监督党务公开的权利,均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反映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各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同时,广泛收集各方面意见,保障党员群众的监督权。第十四条
党员群众可以向基层党组织书面提出公开相关的党务工作内容,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程序予以公开。对经审核不能公开的,要做好回复解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五条 建立基层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中聘请一定数量的同志担任基层党务公开监督员,负责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要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六 将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各乡镇(街)、村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应批评教育,直至实施责任追究。第十七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对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党务公开落实情况。各乡镇(街)党委(党工委)负责对本机关及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和反馈工作动态。
第十八条
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党委(党工委)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组织和政工(人事)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指导和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党务公开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对投诉者进行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合法权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与上级组织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xx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