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春播种子市场大检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湖北黄石市场分析”。
黄石市春播种子市场大检查
情 况 汇 报
(2015年4月8日)
当前,春播种子已陆续上市,销售高峰悄然到来。为保证我市春播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15]7号)和《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加强春播种子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鄂种管函[2015]8号)精神,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开全市春播种子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制定方案,落实措施,迅速掀起了全市春季种子市场整顿保春播整治热潮。通过强化监管,规范秩序,保障了我市春播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了广大农民利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春播种子市场大检查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种子管理工作
为了使我市春播种子市场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早安排,早部署。一是成立专班。市农业局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农业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二是制定了《黄石市2015年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市种子市场清理整顿行动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周密安排。根据《方案》要求,我市落实专人,由农业局分管局长亲自率队,于3月中旬至4月初开始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对全市种子市场进行扦样检查,做到不漏掉一个门店、不漏掉一个
假冒伪劣品种、不漏掉一个可疑线索,确保突击检查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营造全社会打假护农的良好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种子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农资打假护农的强大氛围,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一是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法,给群众介绍了种子识假辨假和选购常识,传授种子律法规及维权知识,提高了经营单位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了农民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加强专项检查行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据统计,3月上旬至4月初大检查行动共出动宣传车8辆次。
3.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打假护农取得实效
针对春播期间种子市场需求量大增的趋势,我局将春播水稻、棉花和玉米作为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对象。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黄石市、大冶市和阳新县各重点区域的种子市场,针对种子经营户的资质、种子质量、包装标识、档案等进行了严格检查。一是加强了种子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种子经营门店进行调查摸底,先后走访种子经营门店147个;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从严执法。在市场监管中,我们围绕春播水稻、棉花和玉米品种,突出重点市场,重点业主。严格检查水稻、棉花和玉米种子经营品种是否审定、种子质量是否合格、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经营档案是否健全、品种宣传是否客观真实为主要内容的市场检查及水稻、棉花和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制止不规范包装和私自拆售行为,以防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严格
检查种子进货发票,确保种子来源正规合法,杜绝假劣种子上市销售;三是同大冶市、阳新县签订《黄石市种子管理责任书》,确保2015年拟上市销售品种抽检全覆盖。
4.全力开展种子质量抽查行动
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我市严格按照要求,对黄石市、大冶市和阳新县内的销售的春播水稻、棉花和玉米种子进行了抽检。本次抽查,截止4月9日,实际扦取到147家种子经销单位的22个种子样品,对抽回的种子样品进行检测,主要检查种子样品的净度、发芽率和水分三项质量指标。目前,大冶市已责令退转水稻种子1100公斤,没收玉米种子270公斤、棉花种子36公斤,下发责令更正通知书8份,立案调查3起。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省种子管理站和市农业局的领导下,我市春播种子市场大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此次行动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种子质量隐患大。种子经营单位规模小、摊点多、分布散,种子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极少数种子经营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下,政策法规知识欠缺,不规范经营行为偶有发生。
二是执法力度不够大。虽然我们在种子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实事求是的说,对大案要案查处,对不合格产品公开曝光等方面做得不细致,不深入。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生命安全,我们将在今后倍加努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稽查力度,加大种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做出积极的贡献。
1.对扦取的油菜样品进行净度、发芽率和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束。严格实行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和管理制度。
2、严格实行品种备案制度和经销户备案制度。对在全市已属淘汰品种的不予备案,凡未在主管部门备案的品种不允许销售,这样可以有效净化市场,有利于良种良法的大规模推广。
3.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种子的行为。对无经营资格却在经营种子产品的人员(或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施以重处,确保种子市场安全。
4.加强宣传。大力宣传《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农业生产选用良种良法,增强农民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鉴别能力,增强农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5.加强对种子经营户的培训。从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农作物种植技术、种子知识、从业道德等方面对经营户进行扎实的培训,以提高其素质,有效预防违法经营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