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后海南法院的追责启动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法院执行难的提案”。
信访渠道追责运行体系应明确列为司改的下一个重点环节
——从一个判例看司改后海南法院的追责启动难
海南是中央确定的全国6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只有建立司法责任制度,才能倒逼司法的公平正义。司改两年多了,官方主要从正面肯定司改的成果,但许多诉讼参与人在自身参与的案例中深切地感受到司法责任制未能切实落地落实。司改的效果应该通过判例来体现,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最新的一个判例及其后续的追责迟迟不启动就是这样一个案例。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琼0108民初1519号民事判决书已撤销,对一审法官梁其恩可核查的程序问题拒不答复:
1、本案5月23日立案,8月24日十点原告按照通知准时到达法院领取判决书,书记员电话告知判决书正在打印。请查清判决书打印和用印的时间、经办人、审批人等细节,请查清8月24日用印是否违反简易程序的审限规定。
2、卷宗显示,8月23日一审法官签发判决书,同一天被告律师签收判决书,而且法官签发和被告律师签收在同一张纸上。二审开庭时被告律师承认一审判决书是邮寄送达江苏律所,他在江苏收到判决书;因此海口签发和江苏收到在同一天,而且在同一张纸上,这在技术上不可能,一审法官涉嫌虚构被告律师在审限内签收的事实。
3、二审开庭时被告律师声称他在美兰法院开庭无需提交所函,二审也不提交所函,请查明该江苏律师今年在美兰法院三次开庭和海口中院两次二审程序提交所函的情况,查清是否有主办法官串通和支持。
2016年8月,原告提起上诉的同时,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主管信访的副庭长和工作人员多次提出书面的信访要求,每次都要求法院办理了签收手续,每次见面原告还表明了不依不饶申张权益的决心。
但美兰区人民法院对信访一直拒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