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_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7:22:4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蕉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蕉府办„2008‟42号

印发蕉岭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蕉岭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1- 蕉岭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省卫生厅《2008年下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点》(粤卫„2008‟4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08‟48号)要求,门诊补偿按照“互助共济,因病施治,有病有补,无病不补”的原则,以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门诊服务为主体,引导病人就近就医,做到“小病不出村、不出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来源。从省、市、县、个人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总额中每人提取20元,由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各镇参合人数把门诊统筹基金预算指标下达到定点医疗机构,核定当年门诊总金额。

第三条 补偿原则。以核定门诊总金额补偿完为止,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核定总额、超支自付”,对病人实行“比例补偿、日次封顶”的补偿方式,双向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保证基金使用安全。

第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条件和程序。享受村医补贴的卫生站和镇卫生院均可向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书面申请定点资格,由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估,县卫生局审批确定。申报条件:一是合法的医疗机构;二是硬件设施齐备,卫生院须备电脑2台、票据式打印机1台以上、收费系统软件一套;卫生站须备电脑1台、票据式打印机1台、收费系统软件一套;三是要有专职人员操作;四是发生的每笔门诊费用必须用电脑打印发票和清单。

第五条 补偿程序。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时,凭出具的有效《农村合作医疗证》,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参合人身份和可报门诊补偿额,经审核员与参合人双方分别在医疗证报 -2-

下载蕉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word格式文档
下载蕉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