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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白涧镇二百户中心小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蓟县白涧镇二百户中心小学 地址:白涧镇二百户村西 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
第三条:学校在蓟县教育局和白涧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
第四条:二百户中心小学所辖5个自然村,即:二百户村、官善村、杨家套村、杜吉素村、吴四庄村。
第五条:学校实行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第六条: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七条: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业年限为6年。
第八条:学校通过教育教学活动,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基础。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的工作目标是:建设好队伍,抓好主渠道,开展好活动,建设好环境,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学校的育人目标是:身心健康、乐于求知。具体包括: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和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良好学习习惯。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能力。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能力。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逐步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第九条:学校以汉语言文学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写规范字。
第十条:学校办学理念是: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校风:文明、团结、进取、创新。教风:爱生、奉献、务实、协作。学风:亲师、乐学、自主、合作。学校的校训是:开拓创新,勤奋务实。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教学主任、德育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
学校内设教导处、后勤等工作机构,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十三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师队伍建设。依靠教师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五)积极争取各村支部村委会及社会对学校的支持和帮助,不断改善教学条件。
第十四条:校长的主要权限:
(一)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
(二)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实施教师聘任制,校内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方案经教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校长组织实施)。
(三)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支配、使用学校经费。
(四)行使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第十五条:学校成立教工大会,应通过教工大会讨论学校中的重大问题。校长要正确处理同教工代会的关系,定期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校长在教工代大会提供建议的基础上行使决策、指挥、人事、财经等权力。
学校教工大会成员由学校全体教师组成。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家长学校、成立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校长、各村支部书记组成,家长学校、工作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家长做好家教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设置教导处,主要工作是:
(一)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制定教育教学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育科研、学籍、教师考核考勤、教师继续教育及学历进修等项工作的管理。
(三)做好校长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设后勤室,后勤教师全面负责本室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做好总结。
(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协助校长安排使用好各项经费,为教育教学服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三)管理好学校的财产,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及时检查、维修校舍设备、设施等,购置分配办公用品及师生教材课本,做好绿化美化、安全保卫等项工作。
(四)做好校长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校长根据编制和工作的需要聘任教师,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
(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重视研究学生的学法,不断改进教法,使“教”更适应学生的“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对学生的基本技能的训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先进经验,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一条: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或是颁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功能,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的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三条:学校使用国家或天津市规定的教材,乡土教材经有关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采取班级授课制。
第二十五条: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
第二十六条:教师要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学习成绩排列学生名次,学校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名次,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第二十七条: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行政历安排工作。学校不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一天以上经镇中心校批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安排合理的作息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7小时。低年级学生不留书面作业,中年级学生课外作业时间以每天30——40分钟为宜。高年级学生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1小时。
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第三十条: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学校不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
第四章 入学及学籍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由中小负责招收。儿童入学进行学籍登记。第三十二条:转学:对申请转学的学生,先报请镇中心校,经教育局教育科核准符合条件者,准予转学。
第五章 财产与经费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学校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率。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四条:学校依法保护学校的校舍、场地和设备,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三十五条:学校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合理使用,认真履行经费支出审批手续,提高使用效益。每年的经费预算和决算提交教工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教工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中心校核准后实施。第三十七条:本章程所指学校为蓟县白涧镇二百户中心小学,所指校长为蓟县白涧镇二百户中心小学法人。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蓟县白涧镇二百户中心小学办学章程
(2010年修订)
二百户中小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