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投票选举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XX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投票
选举办法
根据选举法和贵州省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县情况,制定XX县XX选区第XX届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办法如下:
一、选举工作由县选举委员会主持。
二、XX县XX选区应选XX县第XX届人大代表X人,XX选区第X届人大代表X人。
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选民凭选民证或身份证领取选票。
五、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时设有秘密写票处。选举XX县XX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进行、分别计票。
六、选民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表示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符号栏内画“○”;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符号栏内画“X”;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姓名后边符号栏内画上“O”。
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不得用铅笔。笔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写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所画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七、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以及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参选选民未过半数,或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候选人获得参选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收回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九、选区设监票人 名,其中总监票人 名。监票人由选举工作机构要不是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的选民中推定,总监票人由选区选举工作机构在监票人中指定。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选举委员会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选举采用人工计票。选区设计票人 名,计票人由不是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的选民担任,由选区工作组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委托投票的,须凭委托投票认可证。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十一、投票结束后,选举大会的票箱,当场开箱计票;投票站的票箱和流动票箱,应集中到选区工作组,在监票人监督下统一开箱计票。记票结果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
十二、选举结果经县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在选举日后的5日内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XX县选举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