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遏制“空饷”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受理吃空饷的公告”。
多管齐下 遏制“空饷”风
新宁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
【内容概要】 2011年,为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新宁县出台了《关于加强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虚报冒领工资工作的通知》,由纪委牵头对257个单位无故离岗、停薪留职、不假外出等人员进行清理。重点查处单位故意隐瞒不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不按政策和程序审批病事假、随意借调用干部;清查底数不清,出现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经办人员的工作责任,并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干部管理。该工作《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红网》、《法制周报》、《广洲日报》等10多家新闻媒体进行推介,其他媒体进行跟踪报导。得到了中纪委、省纪委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一、主要成效
今年来,新宁县对全县257个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管理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出台了《关于加强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虚报冒领工资工作的通知》。由纪委牵头,抽调监察、组织、编办、财政、审计、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到6月清查工作小组向相关 1
单位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停发118名“吃空饷”人员工资,并对他们先前所领取的工资限期全部退回财政。除收缴“吃空饷”所发工资外,还将对有关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及责任追究。新宁县一下子揪出118条“吃空饷”的“蛀虫”,按每人每月工资1000元保守估算,清理行动每年至少可以让县财政减少100多万元的无谓负担。与其他地方只将矛头对准“吃空饷”者不同,新宁还将对“吃空饷”的有关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这算是找到了“吃空饷”现象的“七寸”和“对症下药”之效。“吃空饷”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情,如果没有另一个巴掌——“发空饷”的呼应配合,“空饷”是根本吃不成的。其实,每一起“吃空饷”现象,不管是由于体制原因、“吃空饷”者的个人原因、单位领导的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的,有一点是完全一样的,那就是单位的负责人对“吃空饷”造成现象心知肚明,并给予了默许甚至明示。正是单位负责人这个“发空饷”者的认同态度,才使得“吃空饷”能够大行其道。因而,欲治“吃空饷”,必先治“发空饷”,如果要追究“吃空饷”者的法律责任,应该先追究“发空饷” 者的法律责任。就像受贿罪和行贿罪是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吃空饷”和“发空饷”也是一对孪生兄弟。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吃空饷”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虚报冒领工资工作的通知》。通过县电视台、崀山报播放、刊登全县清理“吃空饷”工作内容及举报公告。明确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通过网站加强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围绕清查重点,明确治理范围。此次对257个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清理,重点清查对象为无故离岗、停薪留职、不假外出人员、已经调离未办理核减人员手续的、虚报人员骗取财政拨款的、已经死亡未核减人员的、因退休、纪律处分等未调整工资10等十多类在编不在岗 “吃空响”人员。对单位故意隐瞒不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不按政策和程序审批病事假、随意借调用干部、自查底数不清、出现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经办人员的工作责任。
(三)强化治理举措,严肃责任追究。在各单位自查清理的基础上,由纪委牵头,抽调监察、组织、编办、财政、审计、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成立清查工作小组,采取上门督查、查编制手册、查工资发放明细报表、查人员上岗考勤情况等措施,全面了解核实各单位工资发放的真实情况。共检查了预算单位257个,发现存在“吃空饷”现象的单位35个,“吃空饷”人数137人,分别于2011年7月、9月、10月分三批停发了“吃空饷”人员工资,经过测算应追缴“吃空饷”金额299万元。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空”成果。依据法规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制度、带薪进修审批制度、停薪留职审批制度和对长期旷工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具体的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各乡镇、各部门都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些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些制度,切实防止清理检查过后出现新的“吃空饷”问题。同时,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日常管理,建立起防止“吃空饷”问题再度反弹的长效机制。
三、几点体会
(一)以制度建设为契机,夯实遏制“吃空饷”的长堤。切实发挥人事、财政、劳动管理手段的作用,健全从人员进入到工资发放的工作程序,不断规范管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动态管理,及时修改或者核销人员管理信息资料。
(二)以信息平台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信息共享作用。完善工资统发工作,对没有按规定考录、调任的机关新进人员,人事部门不得核发工资,要结合公务员登记工作,对纳入统发数据库的人员工资信息进行核查清理并及时更新;改进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事业单位工资支付管理,进一步完善工资基金台账,重点管好财政资金支付事业单位的工资发
放,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信息管理系统,要积极创造条件与财政、编制等部门共同建立联网贯通、资源共享的人员和工资信息平台。
(三)以综合监督为保证,严肃实施责任追究。按照人事部门的《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共同负责的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实行发放管理工作责任制,人事部门要建立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查处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工资“吃空响”的问题进行纠正,对涉及到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纪检监察部门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