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共青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二部分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此评选办法依据《团章》和《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组织及学生团员奖惩规定》等有关条例,结合我校团工作的实际,于每年4月份,在我校团员青年中进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凡当年在我校注册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均有资格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和支持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
2.积极参加校、学院、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具有主人翁精神且表现突出。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总积分居所在团支部前32%,且所有必修课程没有重修。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5.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除必须具备上述“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干部条例》。
2.严格要求自己,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肯干,完成校、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善于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团结同学,作风正派,严于律已。
4.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
(三)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工
作创先争优“标杆工程”)
除必须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1.思想上进,在同学中起良好的表率作用。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总积分居所在团支部前10%,且所有必修课程70分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业绩突出;(3)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参加评优团员总数的5%(以各基层团委为单位,下同)。
2.“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支委以上团干部总数的10%。
3.各团委可推荐“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候选人2名(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推荐1名)。
四、评选及表彰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由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由学院团委推荐。
2.“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经所在团委初审,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并批准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6),并附上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审批。3.校团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校团委常委会进行最终审核评定。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进行表彰。
五、奖励办法
1.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名单将作为团史资料保存,收入学校年鉴,参评资料存入本人档案。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