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环境监测站工作内容”。
响水县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说明
一、环境监测服务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6]397号 苏财综[2006]80号 苏环计[2006]30号)
二、监测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1、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6]397号苏财综
[2006]80号苏环计[2006]30号)文件精神,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
2、根据响水县物价局、响水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响价费[2009]80号 响财综[2009]13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9月1日起所有收费内容按70%收取。
3、根据响水县委、县政府鼓励投资优惠政策,投资者在我县境内实施的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超1000万元(化工集中区超2000万元)、年纳税2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120万元/亩、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的生产性项目,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减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