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档案材料要求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上交档案的通知”。
关于上交档案材料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帮助大家做好迎检材料,确保上交材料一次性过关,请按照以下要求来做。
1、各单位将材料按清单要求逐条依次整理(以便对照验收),无一遗漏地按时交到语委(印证材料要充实具体)。
2、计划、方案或工作安排、简报和表彰决定应套红头,其他文件的最后落款处应加盖鲜章;领导机构、工作班子和制度,只是各局、行的应套红头,其他单位的在后面盖鲜章。
3、要确保2008、2009、2010年“推普周”的时间和主题同语委文件一致。2008年9月14—20日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 2009年9月13—19日 “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2010年9月13日-19日“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4、活动材料要注意时间顺序(通知、方案、总结、印证材料等),印证照片要注意服装的时令特点,图下要有文字说明。
5、三年的计划、总结要避免抄袭和雷同。
6、制度不一定年年变,有其中一年的就行。
7、会议记录要三年齐全,每年至少三次。
8、工作安排如果是表格的形式(行事历)就可以不套红头。
9、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计划、总结要三年都有,且将其中的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勾划出来。
10、在自查评分表中,对应培训人员普通话的培训率必须达到95%,合格率(拿到普通话等级证书)达到90%,否则不能过关。
11、本辖区内社会用字调查与整改措施,要有整改前后的比对照片,要落到实处。
12、表彰决定中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意:2010年的总结、自查报告和表彰不应该早于9月30日上交。
13、上交材料前,请再细心查对,尽量避免错别字、公文格式不规范及其他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