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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探讨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为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的战略决策,是军地双方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做好军休工作,对于保障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紧迫的课题。
一、正确把握脉搏,深刻认识军休安置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军休安置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移交安置,二是服务管理。对地方安置主管部门来说,在与部队方面共同做好移交安置工作之后,重点是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对军休安置工作有一个正确的全面的认识,正确把握军休安置工作走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特别是社会保障机制的日益成熟和军队改革步伐的逐渐加快,与社会保障密切相关、直接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军休安置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深刻变化的客观形势给军休安置工作带来了新的冲击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经济领域“市场化”、社会领域“社会化”的趋势正向纵深发展。这些深刻的变化,对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样对军休安置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使任务要求“政治化”的军休安置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形势,如何使高度集中封闭“单位化”的军休服务管理模式适应社会领域“社会化”的发展要求,需要我们从宏观和微观的结合上进行探索。
(二)市场保障机制的建立完善使军休安置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随着市场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单位办社会、福利单位化”体制的逐步解体,国家、单位、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日益明晰,传统的保障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部分工作已步履维艰。特别是国家的住房、医疗和户籍制度改革正在逐步深入,军队也在住房、医疗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军休安置工作如何与这些改革相适应、相衔接、相配套,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军休干部的根本利益,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三)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给军休安置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军队编制体制调整,今后几年将有大批军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随着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大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将移交地方安置;随着军队实行士官制度改革,退休士官将逐年增加。如此集中而繁重的任务,对于本身就不堪负重的军休安置工作来说,将是严峻的考验。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客观需求不相适应。军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服务好、保障好他们的晚年生活,是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军休干部退下之后理应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养条件和环境,以更好地落实“两个待遇”和实现“六个老有”要求。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地方安置部门的基本建设特别是军休服务管理设施实十分简陋和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军休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建立和完善军休服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是民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晚年生活施行组织管理、服务协调的活动,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们必须根据军休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不断加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各级民政部门和军休管理系统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政策
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是军休安置工作的显著特点,完善的政策体系是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实现“六个老有”的根本遵循。一方面要不断调整完善军休工作的政策法规,另一方面要认真抓好各项军休政策的落实,努力维护好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中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对军休干部安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军休安置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反复领会其精神实质、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思路和措施。凡是文件中已经明确的,要坚决按政策办事,不能打折扣;凡是文件中规定参照有关政策的,要严格参照执行,不能降低标准。要通过全面落实政策,确保军休干部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同时,各地应结合实际下力气抓好配套政策的研究,着眼于服务管理对象的特点,制定出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
(二)加大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力度
民政部门是军休安置工作的职能部门,做好军休工作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国家和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入,军休安置工作赖以生存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坚持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不仅是适应内外部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更好地履行职能的客观要求。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的实践进一步证明,创新是推动军休工作发展进步的强劲动力。要把军休安置改革创新不断引向深入,根本的就是要运用创新理念、创新观点和创新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要明确军休工作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出发点,推进军休工作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改革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与国家和军队关于做好军休安置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相衔接,努力创新军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军休改革中要讲究科学,尊重规律,克服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供给制保障方式的弊端,改变自我封闭、自成体系的服务管理模式,在保持国家保障、政府主导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市场机制的理念和做法,使军休安置工作紧跟时代要求。各军休管理单位要立足现有条件思考问题,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创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力求在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上有创新、有特色、有突破。
(三)不断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社会化
当前,社会化已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形式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既是适应这一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又是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新的增长点。只有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才能逐步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增强军休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在军休工作中我们要引进社会服务,创新保障方式,不断建立和完善国家保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让军休干部更好地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自成体系、自我封闭、自我管理的做法,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纳入老龄工作体系,作为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社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社区建设成果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让军休干部享受老年人应享受的优惠待遇,确保军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例如,地方的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化体育设施、社区的各种活动场所应无偿或有偿为军休干部开放,为他们提供服务,以妥善解决军休干部活动场所和设施紧缺、军休干部活动项目与去向有限的问题。
三、立足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军休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民政部门一家是无法把军休工作做好的。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需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需要部队方面给予强有力的配合与支持,需要正确处理相应的关系和妥善解决有关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军地之间、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协调配合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工作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部队的支持和配合。民政部门与部队老干部门只有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相互支持,才能保障军休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要继续发扬军地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定期交流、现场办公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形成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经常沟通、注重实效的工作氛围和机制。要按照军地各有关部门的业务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推进移交安置工作发展的整体合力。例如,军地可联手探索新的服务管理方式,由军休所和军休干部原所在部队共建军休干部活动场所,以解决无活动场所的问题并方便军休干部就地活动。
(二)积极妥善地做好移交安置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为军休干部安度晚年创造稳定舒适的生活环境,是移交安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角点,也是对移交安置工作的根本要求。民政部门作为军休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高度重视军休干部移交接收这一环节,抓进度,保质量,用严密的计划落实责任,通过协商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年度接收安置任务的完成。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工作政策性强,程序上要求严格,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置政策,适时完善工作程序,规范接收安置行为,努力为移交部队服务,绝不能以各种借口拒绝接收军休干部,也绝不能向部队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对具备条件、部队希望提前移交的尽量予以满足,尽可能做到“成熟一个接收一个”,做到部队、地方和军休干部本人“三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军休所的自身建设
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必须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支过硬的职工队伍。要下功夫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争先创优思想,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军休所服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作为服务管理机构,必须在严格贯彻落实现行政策的基础上,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精神,努力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选准活动载体,真心实意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军休干部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各级民政部门和各军休所要着眼长远、整合资源,构建新型管理模式;要引进市场理念,创新工作运行机制;要引入社会服务网络,拓宽服务内容方式;要讲究工作效率,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军休管理单位没有老干部活动场所的,要想方设法兴建;老干部活动场所不足的,要想方设法改善。有军休项目节余经费的军休管理单位,要尽快按规定使用;有计划项目的单位,要尽快着手实施。
(四)切实管好用好军休专项资金
军休工作的重点就是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实现“六个老有”目标,军休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确保涉及军休人员的各项经费及时落到实处。各军休管理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对经费管理使用的认识,切实认清管好用好军休安置经费,是维护军休人员利益、确保军休人员稳定的政治需要,是民政部门和军休管理单位的重要职责。民政部门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军休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和审计工作,对各军休管理单位的军休政策落实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军休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对军休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坚决杜绝挪用、截留、挤占军休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军队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把他们安置好、保障好,是我们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我们只有认真落实好军休干部安置政策,进一步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远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远安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