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稽查局执行科工作规_[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税稽查局案件执行科”。
2011年地区稽查局执行科转变工作作风讨论
为了全面提升执行科的工作效率,结合“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通过以查管税、以查育人,促进作风转变,推动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双提升,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从思想方面进行转变
当前制约国税队伍发展的原因有设施和设备的问题,也有征管的问题,但是主要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即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职责不落实,作风漂浮,不想干事,不愿干事的思想作风问题。
(一)大局意识
始终做到有禁则止,有令则行,步调一致、整体划一。
(二)责任意识
责任意识是一种素养,也是敬业的具体体现。当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就意味着有一种“担当”,就是要尽责和奉献,反之,如果工作不负责任,有业不务业、爱岗不敬业、守业不精业,尽管可能取得一时的安逸享受,耽误的是自己,影响的是同事
二、是从行动上进行转变
(一)树立规范执法意识,避免执法风险
树立规范执法就是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执法风险问题。税务稽查执行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督促稽查对象履行税务处理(罚)决定的过程,对于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增强打击税收违法活动的力度,挽回国家税款的损失,保护当事 1
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税务稽查成果的真正实现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稽查执行具体行为包括案件执行的受理、税务处理文书的送达、税款和罚款的入库、执行措施的采取等。以上执行涉及的程序、步骤、措施、期限等一旦出现错误、失误、违法操作必然会带来不必要的执法风险。具体表现在:
1.执行文书送达程序违法引起的执法风险。一是在处罚文书送达上,一些稽查人员没有严格履行“先告知后处罚”的程序规定。如,为了图省事,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或直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有可能引起行政处罚决定无效的复议或争讼的风险。二是税务稽查处理、处罚决定书逾期送达。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在执行受理后,税务稽查的决定性文书应于七日内送达。逾期送达致使纳税人额外增加的滞纳金或加罚,并引起纳税复议或争讼风险。
2.涉嫌玩忽职守的执法风险。由于在稽查实施阶段没有掌握和监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资产情况,而造成没有按规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财产。税务处理决定下达后,如纳税人未按期及时缴纳税款,税务稽查人员应按规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于纳税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人员如不作为,则承担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滥用强制执行措施的执法风险。在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未按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执行,或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在纳税人缴清有关税费后,没有按规定及时停止或者解除查封、扣押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以上行为都将构成滥用职权。
4.私分罚没财物的风险。在税务执行中,对当事人强制执行的财物,应委托中介机构拍卖或变卖。如不按规定而自行进行处理,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情节轻微的,受到行政制裁,性质严重的,则涉嫌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税收业务知识、岗位技能及相关法律知识,用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对审理部门移交的相关税务文书,应当依法及时将税务文书送达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情形的,及时制作《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执行审批表》,附有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执行;
按时准确登记《执行台帐》,为局领导及相关科室提供准确数据;案件执行完毕,及时制作执行报告并将相关资料完整移交给审理部门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