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法制 守纪律_守纪律讲规矩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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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制 守纪律

——初级中学法制报告会姚钢同志文稿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初级中学于10月8日有幸请到了双柳街民警姚钢同志为同学们做法制教育报告,姚民警的报告结合中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学生做了场生动精彩的报告,告诉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如何做守法的合格中学生,遇到危险如何保护自己,使同学们深受教育。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现把姚钢同志的文稿发布在这里,供大家学习。

讲法制 守纪律

同学们:

今天,我受刘镇中学的委托,向同学们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犯罪其原因是平时染上了一些不良的行为,不良行为与犯罪密切相关,是违法犯罪的前奏和信号。有的少年是由于语言不和、口角之争冲动时,往往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伤害了别人,触犯了法律;有的少年为寻求感情寄托,不慎交友,盲目跟从,误入歧途;有的少年沉迷网吧,网吧的诱惑为唆使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条件。今天,我向同学们宣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两个目的:

其一,是向同学们宣讲《预防犯罪法》所列举的未成年人不得具有的9个方面的不良行为,这9种行为表现在:1.吵架、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工具(匕首、水果刀、三棱刀);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务;5.参与赌博、变相赌博;6.偷窃、故意毁坏财务;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同学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是党和国家对未成年的关心和爱护,告诉未成年人要做什么样的人,走什么样的路,从小就要树立讲法制、守纪律的观念。

其二,有针对性地介绍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让同学们从中得到警示,增强自身防范意识,今后遇事,头脑要冷静,要分清是与非的界限,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白不良行为让其发展下去的危害。做遵守《中学生守则》,遵纪守法的中学生。下面我介绍几件未成年人犯罪较多的案例,希望同学们从中学到一些必备的法律知识。

一、故意伤害

2011年4月9日10点钟左右,在青口一家歌厅二楼,姓汪的少年因敲错了门,和姓庄的少年发生口角,庄某的朋友陈某接到电话后,急忙赶来,不问青红皂白,拳打脚踢,将汪某追打到一楼大厅,被工作人员拉开,双方厮打才停止。此时汪某顺手从裤口袋中拿出一把水果刻花刀,扑向陈某,在陈某额头上划了四道口子,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汪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同学们想想,陈某动手先打了汪某,汪某被打,感到冤屈才还击,看来是汪某有理,陈某无理,为什么却判汪某犯了故意伤害罪,原因就在于两人在大厅内的厮打已被工作人员拉开,汪某此时可向对方解释敲错门,说话不注意造成了误会,以平息争吵打斗;也可拨打110报案,以保护自己,但他却拿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刻花刀,汪某拿出刀,主观上就有了要伤害陈某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用刀在陈某头上划四刀,造成陈某轻伤的结果,刑法规定:“故意伤害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态度。”汪某伤害了陈某的肢体,所以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汪某不遵守法规,进入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歌舞厅,随身携带管制工具,说明他平时就有不良行为。随身携带工具,更为他在特定情况下以刀伤人提供了条件,这就是他犯罪的前因。不学法、不守法,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迟早都会栽跟头的。

同学们一定要问,对陈某应如何处理?陈某无礼,随便打人,但没伤害对方的肢体、器官,是严重的不良行为,虽没触犯法律,他的浮躁心理,野蛮行为,应受到指责。同学们要明白,办案是以法为据,而不是以理为据。在此故意伤害案中,陈某有一定过错,所以在对陈某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自己受到对方不法侵害时,要采取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最好是尽快拨打110报警,万万不可以暴制暴,以牙还牙,这样做,非但达不到明辨是非的目的,反而会使自己由正确走向错误。另方面,即使无奈,情况紧急,只能用反抗的手段保护自己,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这个度是不能构成伤害对方肢体、器官,超过了这个度,就触犯了法律。

同学们,打架斗殴,在青少年中是经常发生的事。青少年处于成长期,但自尊心强,心里比较脆弱,正处在情感上的疾风暴雨期或危险年龄期,遇事动辄肝火上升,不考虑后果,同学之间有的因小事发生口角,有的因义气用事帮朋友出气,有的因说笑话、开玩笑伤了别人自尊心,翻了脸。有的揭了别人的伤疤,激怒了对方,有时互相传话,谁在背后议论了谁的坏话,拨导是非,制造矛盾,一旦发生冲突,出售既快又狠,一巴掌打在别人脸上,造成外伤性耳鼓膜穿孔,一拳头打在别人的面部,造成鼻梁骨粉碎骨折,鼻孔流血不止,经法医伤害鉴定均构成轻伤,触犯了法律,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打架斗殴是不良行为,要认清不良行为的危害,远离它。同学之间有时发生冲突,言辞激烈、情绪冲动时,双方都要及时控制情绪,要冷静下来,不要吵架更不能打斗,争吵打斗解决不了问题,俗话说,“与人为善天地宽”,“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句自无忧伤,退一步自然安稳”,”“能忍则安。”忍,不是胆小无能,它体现一个人的修养和大度,宽容、和善是人的美德。

二、聚众斗殴

2009年11月的一天青口一所学校的毕业生刘某与该校在校生王某在校园内发生口角而厮打,王某吃了亏,为了讨要说法出口气,王某纠集在校生共4人为一方,约定次日在县文化局对面通信饭店前决一胜负,斗殴中双方各有两人受轻微伤。

本案中校外一方6人先到事先约定的地点,当得知校内一方4人已经来时,在一起商论怎么办,万某说:“打就打呗,谁怕谁!”大家都没提出反对意见。万某说这句话是否只是发狂?为什么讲话的言行构成了犯罪?同学们想想对方4人一到场,双方斗殴即将发生,到底怎么办?大家依然要想,是否真的和他们打起来或者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这场斗殴,可认错赔礼道歉,必可躲避,待双方心情平静后再说,万某此时说的话,实为大家壮胆,在他言语的鼓动下,大家更冲动,以致发生了斗殴,因此万某是这次斗殴中的积极参与者,如有其它严重情节,也可认定主犯之一。

校外乙方的孙某,比较狡猾,虽没亲自到场又怕自己的一方人吃亏,他就找人代替前来参加斗殴,他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孙某虽没直接参加斗殴但却参与了案化并主动招集他人帮忙斗殴,应属于聚众斗殴的积极参与者,是犯罪行为。同学们,本案中双方共10人,他们不学法不守纪,心中无法、盲目冲动,一步错步步错,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多么可悲!同学们要明白,为人处事一旦有了矛盾,要妥善解决不可炫耀武力,靠拳头说话,常言道:“做人留一线,今后好见面。”不可把事做绝。“敬人者,人恒敬之。”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赢得别人对自己的尊重,为哥们义气聚众斗殴,伤害的只能是自己。

三、盗窃

本县某乡镇的肖某、孙某、朱某没钱到网吧上网。三人经密谋策划带作案工具开车到沙河木业公司作案,途中遇到未成年人朱某某,叫朱某某上车一同到沙河去玩,在前往沙河途中,朱某从三人谈话中知道是要去盗窃,就要下车,该三人讲不关你的事,你跟着玩就是了,因此朱某某就没坚持下车,车到沙河木业公司侧门,三人下车翻墙入院,朱某下车站在路旁望风,三人盗窃东西后,有人叫朱某某帮助拾东西,朱某某也就去帮忙。大家想想,朱某某是否犯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和盗窃罪?朱某某原本没毁坏公司财产和盗窃的想法。但是,他碍于朋友的情面还是跟着去了,之后还在门外望风以至帮助拾赃物,他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系同案犯。朱某某盲目跟从,糊里糊涂地犯了罪,经过庭审,说理析法,在事实面前,他才从恶梦中醒来。

同学们要记住一句话:“跟着好人做善事,跟着坏人学不良”,要慎重交友。什么是朋友?同师为朋,同志为友,志同道合,相处友好,积极向上才是朋友。交朋友是必要的,俗话讲,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懂得交友之道,交好朋友,今天在校学习,以后在社会做事,才容易成功。有的人在一起,打坏主意、做坏事,这不是朋友,只能说是同流合污。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使有的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多么可悲,同学们要警惕啊!

同学们,以上我讲解了三个案例,就是要说明不良行为的危害及修养品德的重要。有句话古训“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这句话无论是做人、做事,都是至理名言,同学们一定要牢记在心,以修养自己的品德,好的品德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展示着一个人的心灵之美。然而良好的品德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后天养成的,是学校的教育,社会的影响,并受到各种法规、制度的约束,长年日久,自觉形成的。因此做人、做事要有规矩,《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老师的教育、要求都是规矩,遵守规矩,不仅能形成一个人的好的行为,更重要的是能形成人的好品德,所以说“没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同学们在校要遵守《学生守则》,努力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用守则、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管好自己。

四、要充分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

违法犯罪是一个学生成长中的不幸,学业荒废,情绪低沉,伤害了他人,危害了社会,也危害了自己。虽然通过强制性改造而能够浪子回头,成为一个对社会,对自己负责任的人。但人生道路上的曲折太多,代价太大。心灵的污点是一生都洗不掉的!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酿成终身悲剧。从家庭来讲,子女犯罪成了家庭的一大悲剧。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的希望和幸福。一旦子女出了问题,则全家寝食难安,给亲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创伤。同学们记住:百事孝为先,永远不能忘记父母的抚养之恩,一个孝顺长辈的孩子,是对家庭,对父母有责任心的。因此,做事不能伤了父母的心。从社会方面讲,我们建设小康社会不仅指政治和经济建设,同时也包含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只有人人具备了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而违法犯罪破坏了社会秩序,破坏了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污染和恶化了社会风气。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德育、智育、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制订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的关怀和重视,你们要有感恩心,我今天宣讲的内容,你们要认真领会,以增强法制意识,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从现在做起,从身边日常小事做起,养成文明、守纪的习惯,养成团结友爱、协作的习惯,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良好地学习和生活习惯,做德才兼备的中学生。

双柳派出所

201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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