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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县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和《最高院指定的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及《市中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使我院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更好的服务大局,保障审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至上”为工作指导思想,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以“创先争优达标年”为目标,科学训练、务求实效,我们要把这次活动做实做细,抓住重点、突出亮点,以务求实效为重要标准,坚持按纲实训,突出岗位大练兵的实用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要做到练兵与司法警察业务紧密结合,促进法警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练兵与建设高素质队伍紧密结合,促进司法警察整体素质的提升;练兵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结合,促进司法警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谱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全警参与。要求人人参加练兵,人人接收教育、人人有所提高。参训人员为全体司法警察(含在其他岗位的司法警察)和从事警务工作的人员。
(二)立足岗位。严格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三)突出重点。以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为重点,整体推进岗位大练兵工作。
(四)注重实效。以提高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能力为目标,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三、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副院长刘秀钧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白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凤祥任副组长,政治处副主任赵焕玲、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张和平、政委陈洪雷为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全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办公室设在司法警察支队。
三、学习内容和目标
(一)政治理论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文件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读本》。
(二)业务理论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人民法院调动使用司法警察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三)业务技能
1、基本体能:
(1)男警1分钟俯卧撑。(2)男警100米跑。
(3)男警1000米跑3分45秒以内。
2、基本技能:
(1)手枪射击:包括熟悉手枪的性能和构造;学会分解结合、爱护武器和排除故障的方法;了解简易射击学理;掌握操作要领等。
(2)手铐的使用(3)警棍及警棍盾牌术
(4)擒敌技术:擒敌拳、摔擒技术。
3、专业技能
(1)押解、看管、值庭
(2)安全检查:手持安检仪、安检门、X光机的实施方法;
(3)参与执行(4)执行死刑;(5)采取强制措施
(6)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模拟演练。
通过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使全体司法警察思想上牢固树立职责意识、为民意识、服从意识,熟悉司法警务工作各项制度和要求,能熟练应用法律法规解决职能履行中遇到的问题;体能达到良好以上成绩,具备与履行职能适应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熟练掌握警械使用、擒敌技术、值庭、押解、看管和安全检查等基本技能,具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克敌制胜本领,保证每名司法警察“熟记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练就岗位特长”,努力实现“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警务技能明显提高”的目标。
四、方法步骤
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从2月2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月25日-3月15日)
组织动员,制定方案。3月15日前,召开岗位大练兵部署会议。3月31日前,将训练计划报市法院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8月31日)
1、政治、业务理论
3月15日至7月31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安排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7月底8月中旬组织参加中院的知识竞赛选拔赛。
2、业务技能
3月15日至8月31日,按照我院制定的训练计划,自行组织训练。
(1)基本体能训练:5月底前参训人员基本体能成绩良好率要到达40%以上,6月底前到达80%以上,6月底前达到80%以上,7月底前达到100%(2)基本体能训练:
5月底前,全体参训人员警棍、警棍盾牌术、擒敌技术达到要领正确,动作熟练;
7月底前,完成手枪设计科目训练,具体训练时间由中院组织安排。
3、专业技能训练
3月15日至8月31日,结合日常警务保障工作,完成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的训练。7月至8月,召开至少2个庭审警务保障示范庭;
4月底前,制定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包括:上访人自杀、自残、自焚、行凶、患病或其他违纪、危害生命安全等情况:群体性上访事件;机关发生火灾;机关发生人员中毒;应对恐怖事件;排除爆炸及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事件后处置等);5月至8月期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模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