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供电企业腐败预防对策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施工企业预防腐败措施”。
筑牢防线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浅析供电企业预防腐败案件发生的对策
供电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电力企业改革与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在供电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腐败现象,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挫伤了员工改革积极性,而且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为了寻求从源头上治理供电企业发生腐败的有效对策,遏制和减少供电企业的腐败现象发生。通过对供电企业的几起腐败案例进行解剖分析,如何预防腐败,谈谈个人几点想法:
一、供电企业腐败的主要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7年,全省电力系统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 7起,涉案人员12人,涉案金额高达343.81万元。其中,2005年至2007年,恩施州电力系统共查贪污犯罪案件3起,涉案人员7人,涉案金额108.23万元。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一般人员职务犯罪较为严重。有人认为,职务犯罪只有高层掌权的领导者才有可能犯职务罪。但是,从上述案例分析,基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犯贪污、受贿罪的现象也相当严重。老河口市供电公司竹林桥供电所原主任曹建军,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93万元。其中,收取采购材料回扣1.35万元。松滋市供电公司桃树供电所原所长邓连胜、营抄班长王树华2人,在2004年至2006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给本辖区内的私营煤矿供电及调电价的过程中,收受贿赂 8.3万元(邓、王各4.15万元)。枝江市东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陈泽民,于2000年6月在农网改造中利用职务之便,为枝江市方圆电杆厂厂长王文礼谋取利益,收受王文礼现金2万元
二是重点岗位人员涉案金额巨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7起,涉案人员12人中,有3人是财务会计和出纳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共贪污、挪用公款298.48万元。例如:建始县电力公司财务审计部原副主任兼主管会计黄希林,采用虚列职工用电补贴、重复报销单据、隐瞒收入等手段,贪污公款49.36万元。建始县水电局水利电力总公司、电力公司原银行会计李宏安,采取隐匿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虚列贷款利息支出的手段,侵吞公款27.76万元。特别是咸宁咸安供电公司财务科出纳曹友枝,采取偷盖公章、私自填写空白支票,以转帐或现金支取等方式,挪用公款高达221.36万元。
三是私自设立“小金库”侵吞公款。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宣恩县电力公司长潭供电所,原所长的覃××、副所长覃章岸、核算员(报帐员)胡××等三人伙同施××、黎××,采取不按电费实际收入上交,而按关口计量考核数入帐等手段,将实收数与考核数之差截留,共计截留私分电费31.11万元。
二、供电企业产生腐败的成因分析
主观因素:这些违法者因受社会上权欲观的负面影响,淡化了政治、业务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个人的道德
观念、人生追求、价值取向发生了改变,贪图享受,追求一己得失和物质利益的行为日益显现,导致其走上犯罪。同时也表明,供电企业在我国推进市场经济改革的大潮中,预防各类犯罪教育、制度建设、内部管理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漏洞,具体表现在:
(一)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力度不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但推进,公司在对企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方面,过于注重业务水平的培养,在政治思想上关心不够,尤其是在普法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方面有所欠缺。
(二)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力度不够。工作制度,是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对每个工作岗位、每项工作权力的行施,以工作制度的方式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在一些案件中集中体现在物质采购方面,由于没有相应的集中统一采购制度,造成个人直接实施采购,直接经手款物的往来,为从中谋取私利提供可乘之机。
(三)企业经营行为管理力度不够。公司在工程建设、电网改造、维修工作中,应按照项目实施的工作程序,依照流程进行计划申报审批,并做到每个环节紧紧相扣,确保工程施工按期按质完成。但在一些案件中,由于没有按照报装管理流程,进行工程施工审批,造成个人直接承接工程,擅自施工,采取暗箱操作手段,实施贪污行为。
(四)对重点部位、环节和重点岗位人监管不够。对财务、采、供、销等重点部位、环节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上,有的把企业管理制度,当作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停在嘴上,形同虚设;有的管理
松散、低效甚至失控,给犯罪分子有隙可钻,有机可乘。如建始县电力公司财务审计部原副主任兼主管会计黄希林,采用虚列职工用电补贴、重复报销单据、隐瞒收入等手段,贪污公款49.36万元。特别是咸宁咸安供电公司财务科出纳曹友枝,采取偷盖公章、私自填写空白支票,以转帐或现金支取等方式,挪用公款高达221.36万元。
(五)企业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是防范资金风险、防止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生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曹建军案件表明,公司在对基层工程项目建设、物质采购等工作运行监督上还缺乏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并且已有的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造成曹建军没有顾虑的实施贪污行为。
三、预防供电企业产生腐败的对策与措施
针对供电企业违法犯罪的现状以及成因,要从违法犯罪产生的内因和外因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铲除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的主客观条件,使其主观上不想腐败,不敢腐败,客观上不能腐败,不让腐败,预防和防止这类违法犯罪现象的再次发生。
(一)突出有效预防抓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
以强化廉政教育为主线,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与县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讲座,组织公司全体中层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进行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利用移动短信发送平台,坚持每月向公司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为干部“提神醒脑”。积极开展家庭助廉、送廉政贺卡贺等活动,增强家属的助廉意识。
(二)突出源头治腐抓建制,增强依法治企的法律意识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由党政“一把手”与班子副职、各部室、基层单位“一把手”逐级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重点是抓好小金库、小型基建、小型资物采购和招投标“三小一招”及废旧物资处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的权力制约制度。
(三)突出规范权力抓监督,增强防范风险的超前意识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的规定,一方面紧紧抓内部考核这条主线,健全完善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另一方面紧抓外部监督这条辅线,充分运用公司、基层所聘请的两级社会行风监督员,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投标、供电所电费抄收稽核等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察,强化对业扩报装、项目招标、财务结算、物资材料、电力营销等关键“穴位”的环节监督和过程监控。
(四)突出标本兼治抓惩处,增强查办案件的责任意识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和“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严肃查办严重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党纪处理力度。进一步拓展信访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利用收集的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教育,防微杜渐。对于党员干
部和基层工作人员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查处有力的新局面。
(五)突出纠建并举抓行风,增强优质服务的形象意识
完善公司行业作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将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深化。推行行风“稽查制”,不定期对各供电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出的问题,按照考核办法予以罚款、扣分和处罚,并在公司进行预警。加大执行报装接电、电费电价政策和优质服务的监督力度,坚决治理涉农乱收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以“建农民满意的供电所、创农民满意电工组、做农民满意的农电工”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宣恩电力服务宣恩”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优质服务的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六)突出成本管理抓控制,深入开展效能监察
加强对主要成本指标、不良资产、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等方面的跟踪监察,提出监察建议,监督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招投标法》、省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加强对物资采购及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监督。加强业扩报装工作的监督,按照公司业扩报装接电“一归口、两考核、三推荐、四统一”的管理办法,统一工程预算定额标准,统一工程预算编制,统一收费项目,严防以权谋私。加强电费回收和预收电费资金的监督,严防设立“小金库”和帐外帐。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