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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
申报“全国工人先锋号”
事迹材料
(2008年3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以下简称“该教研室”或“教研室”)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设立的专门从事民商事法律科学教学与研究的机构,涵盖民法、商法、社会法、婚姻法等领域。现有在职教师16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5人,讲师1人。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该教研室逐步成为我国民商事法学领域公认的国家立法司法的智库、教学和信息的中心、高层次人才的摇篮、学术研究的旗帜、对外交流的窗口,为繁荣我国民商法学研究、推动中国法治发展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助推中国民商事立法进程
该教研室教师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民商事领域几乎所有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2002年以来,教研室教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委托,承担了《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的起草工作,组织起草了《中国民法典专家建议稿》、《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中国证据法专家建议稿》、《国有资产管理法草案建议稿》等重要的立法建议稿,广泛参与了《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重要法律的制订或修订工作。目前,正积极参与《侵权责任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
在举世瞩目的《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以王利明教授为代表,该教研室教师全程参与,他们的许多观点和意见为立法机关所吸收。面对物权法制定中出现的反复和困难,王利明、杨立新、张新宝等多位教授团结学界共同努力,先后组织了10多次国际国内研讨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具有说服力的论证,有力地推动了《物权法》这一极其重要法律的通过和颁布。王利明教授被看作“物权法的主要制订者和见证者”,荣膺“2007•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和法制日报社评选的“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
几年来,该教研室还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合作,先后参与了30多个重要司法解释的起草和论证工作。同时还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提交了30多份咨询报告并被采纳,发挥了理论服务实践、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受到国家立法、司法机关和中央政法部门的高度评价。
二、走上共和国的最高讲坛
该教研室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其中既有赵中孚、关怀、杨大文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王利明、杨立新、龙翼飞、董安生、叶林、张新宝、姚辉、林嘉、黎建飞、王轶等一大批引领民商法学发展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他们中有3位教师被评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有3位教师获得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有9位教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等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
该教研室雄厚的学术实力和卓著的学术声誉得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1998年以来,该教研室教师多次走上共和国的最高讲坛,2人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担任主讲人,3人4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讲法制讲座,直接面对共和国的最高决策者表达自己的见解,内容涉及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物权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法制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等。他们还受聘为“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担任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等中央部委以及北京市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
三、得天下英才教育之
教研室十分重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由王利明、龙翼飞、姚辉主持的《民法学》课程被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并获得2005年第五届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姚辉教授2005年被评为首批北京市教学名师,龙翼飞教授2007年获得国家教学名师称号。该教研室教师主编、参编了40多种民商法教材,其中《民法学》获得“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教研室在网站和图书资料建设方面成就突出,成为全国高校民商法学的信息中心。王利明创办的中国民商法网自2000年开通以来,访问量高达1400多万人次,在国内法律学术类网站中排名第一,成为民商法研习者的“必读书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为网站题词,“繁荣民商法学,促进社会和谐”。教研室建立的民商法资料室藏书已达5万余册,面向全国高校免费开放并提供“一站式”服务。
教研室联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创办的民商法前沿论坛,迄今已举办了300多讲,被誉为WTO之父的John H.Jackson教授等国内外众多知名学者纷纷来此发表演讲。民商法前沿论坛已成为国内最有影响的法学学术讲座之一。
教研室支持研究生成立了“明德民商法研习社”,举办博士生论坛和博士生沙龙,创办了第一份民商法网络电子刊物《民商法网刊》,成立了国内第一家专门为残疾人提供权益保障的法学研究与服务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教研室还筹建了全国唯一的民商法青年教师培训基地。到目前为止,已经举办了6次教师培训,涉及物权法、侵权法、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等领域,接受培训人员400余人。
2002年以来,该教研室培养博士89人、硕士162人、博士后9人,并有124位博士生、223位硕士生在读。毕业生中已有30多位成为法学教授。博士毕业生房绍坤在2003年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博士毕业生易军2006年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四、擎起民商法学研究的旗帜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科在1988年7月、2002年1月和2007年4月三次连续被列为国家重点学科。2000年9月,以该教研室为骨干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这是全国民商事法律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7年,该中心被人事部、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唯一的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教研室将学术研究作为核心工作,实行“以科研促发展、以科研求进步”的方针。到目前为止,教研室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的科研项目共53个,经费600多万元,人均经费40万元。其中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研究项目12个。
教研室创办的民商法学刊物群,包括《人大法律评论》、《判解研究》(已出版40辑)、《侵权法评论》、《合同法评论》、《中国民商审判》、《民商法前沿》、《民商法研究》(电子刊物)等刊物,为繁荣民商法研究搭建了学术平台。
2002年以来,教研室教师共发表论文1000多篇,出版著作160多部。其中,作为第一署名人的著作被CSSCI引用达2383次,论文被CSSCI引用达622次,在CSSCI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总数达159篇。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统计的国内法学学者著述引证排名中,王利明教授的著述引证居榜首,杨立新、张新宝教授也位居前列。
教研室教师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学术成果。其中,王利明主编的《违约责任论(修订版)》荣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荣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民法总则研究》荣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杨立新主编的《中国人格权法立法报告》教育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林嘉的《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董安生的《民事法律行为》、王轶的《物权变动论》荣获国家级首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五、搭建中外民商法学对话的平台
该教研室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先后与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所、哈佛大学东亚法律研究所、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研究所、康奈尔大学、德国马普所、法国巴黎一大、巴黎二大等二十多个大学、研究所建立了密切的学术联系。
2002年以来举办了“中国民法典草案国际研讨会”、“中国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中美人格权法与侵权法高级研讨会”、“民法法典化:中国与法国的对话”、“中德侵权法国际研讨会” 等15次重要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派出近50次境外讲学、参加国际研讨会,邀请了国外学者20多人次来访或者讲学。
教研室注重加强外文资料的翻译,累计翻译国外的法典、图书、资料共计1000万字,如张新宝教授翻译的《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和《荷兰民法典》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
教研室还联合民商法研究中心,资助国外学者到学院开设前沿课程,如Spidel教授讲授美国统一商法典、Rehm教授讲授民法方法论课程,努力跟踪世界民商法发展的前沿。
六、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服务新时期的工会工作 该教研室教师中有13名中共党员。他们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是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向上、和睦和谐的集体。教研室党支部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民商法研究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参观北京郊区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焦庄户地道战遗址,进行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的学习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为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受到良好效果。教研室支部和工会小组始终坚持尊师敬老的传统,每学期都要对退休教师进行慰问,及时送去党的温暖。教研室党支部还指导和帮助学生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促进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2005年和2007年,该教研室党支部连续两次荣获“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党支部”称号。
该教研室教师发挥专业优势,努力服务新时期的工会工作。该教研室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的重要机构,举办了“中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许多重要的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名誉所长关怀教授作为中国劳动法学的奠基人之一,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终身法律顾问、北京市总工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所长林嘉教授(兼任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副会长)、副所长黎建飞教授(兼任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都是这一领域的著名学者,广泛参与了相关立法工作。
在繁忙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外,该教研室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林嘉教授连续两届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教代会副主席,黎建飞教授担任学校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前不久,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事务室成立,龙翼飞、黎建飞等受聘为法律顾问,为学校做好依法治校工作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