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工作问答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业产业化经营答案”。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工作问答
根据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江苏省财政厅《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针对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工作,县开发局负责人对项目申报工作问答如下:
1、问: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是干啥的?
答: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扶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凡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合作社都可以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逐级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2、问: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有哪些?
答: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3、问: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答: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4、问: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几种扶持方式?答:有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扶持方式。
5、问:贷款贴息项目的扶持规模怎么样?
答:①贷款贴息项目分为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两种。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范围为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在2011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予以贴息,对落实单笔固定资产贷款3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予以贴息,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范围为2010年6月30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在2011年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对落实单笔流动资金贷款100万元以上,且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的部分予以贴息。
6、问:财政补助项目的扶持规模怎么样?
答:财政补助项目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和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年度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90万元、不低于60万元;龙头企业项目年度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300万元、不低于200万元。
7、问: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立项条件怎么样?
答: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条件是2009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成员以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形式入股,成为经济实体;以产品和服务为纽带,农民自发 组织;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财务规范,独立核算,盈余返还;农民成员不低于30户,50户以上予以优先扶持;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②农业龙头企业的条件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经营业绩良好,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2010年固定资产净值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倍;近两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财务规范、管理严格,资产优良,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与农民以多种形
式,形成联结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直接带动农户200户以上;加工项目向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等,流通设施项目涉及的农产品主要来自当地农户。
8、问: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申报程序和时间怎么样?答:符合要求的项目在2011年7月1日前向县农业资源开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9210575),经相关单位实地考察,择优选项,再按规定程序组织材料报省、国家农业开发部门审批。越级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