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事局人事代理_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6 22:44:1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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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政策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明确规定,下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在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除国家规定的上述七种类型流动人员外,下列情况者也予以代理:

1、被单位除名和自动离职者;

2、国家规定以外的单位委托代理;

3、以管理、技术人员为主体的代理单位的职工;

4、异地代理。

人事代理业务范围

(一)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档案存放;单位集体存档,辞职辞退人员存档,异地流动人员存档。

(二)出国政审,公证事宜。

(三)专业职务资格确定、报考、报评

(四)出具“办理生育手续介绍信”。

(五)为无主管部门单位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六)集体户口挂靠,迁入迁出手续办理。

(七)存档人员养老、医疗保险收缴。

(八)存档人员住房公积金代收代缴。

(九)存档人员退休手续办理。

(十)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人事代理办事程序

(一)人事关系、档案转入办理程序

1、填写《干部调动表》,持《档案转递通知书》,回调出单位加盖印章后提取档案。

2、持调出单位开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解除合同证明书等办理人事代理。

3、按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交纳档案管理费。

(二)人事关系、档案转出办理程序

1、填写《干部调动表》,调入单位盖章。

2、单位之间互调的,双方盖章。

3、调入国企、事业、党政机关的,由调入单位开具提档介绍信提取档案。(非上述性质的单位,不得提取档案)。

4、材料齐全后办理转出。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报考、报评办理程序

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经自愿申请,持《代理手册》领取《审批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寸照片1张,经审核后办理初级资格证书。

3、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由考评部审核办理中级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考、报评需按全市职称工作整体布置申报。

(四)集体户口迁入迁出办理程序

1、持《代理手册》、《户口迁移证》(毕业生须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印章)、《常住人口登记表》(外埠人员持《准予迁入证明》)。

2、填写《户籍卡》、《挂靠集体户籍人员计划生育合同》。

3、女同志需提前持《户口迁移证》到中山公园街道天兴社区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登记。

3、迁出:持《同意迁出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派出所办理迁出。

(五)生育手续办理程序

1、持《户口簿》、《结婚证》、《代理手册》申请。

2、审核后出具《办理生育手续介绍信》。

3、到所在街道办理生育指标。

(六)住房公积金缴费办理程序

1、在原单位已缴纳的,须转入人才服务中心帐户后方可继续缴纳(帐号:111000469383,开户行:建行),其间断部分可在人才服务中心补齐。

2、尚未缴纳的,持《人事代理手册》和《居民身份证》开户缴纳。

3、有工作单位的委托人员由单位核算工资,按工资的比例缴纳。

4、暂无工作单位的委托人员如需贷款,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每月最低缴费200元以上并连续交纳一年后方可贷款。

(七)社会统筹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程序

1、在市劳动保险公司投保的人员须按原投保渠道将欠缴金额补齐后再把保险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微机号52110123)。

2、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人事代理手册》续缴。

3、原已在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中心投保的人员,可在人才服务中心续缴。

4、未参加保险的人员,可持《人事代理手册》、《居民身份证》、1寸照片2张在人才服务中心开户缴纳。

(八)流动人员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1、本人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口区部将历年保险交费明细单打印后,提出申请。

2、收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张1寸照片,并到所在街道填写退休人员登记卡。

3、持《人事代理手册》借档。

4、持以上材料交人事代理部办理。

(九)流动人员党务工作办理程序

1、转移去向:人事档案和户籍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员中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本人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街道或本人居住地街道党组织。如暂时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临时转到大连市人事代理人员党委,待条件具备后再转出。

2、转移手续: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需持《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人事代理手册》,在有效期内,由本人亲自到市人事代理人员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人事档案调出时,其党员组织关系须随即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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