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_怎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6:39:3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怎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潘友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向工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快速转型,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已取代计划体制下的劳动用工关系,成为当代中国基础性的经济关系以及全部社会关系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劳资矛盾也开始凸显和加剧,各种纠纷不断,并不时引发一些激烈的群体性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忧。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问题也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现阶段,其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多元性和复杂性。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导致劳动关系与矛盾在每一个渠道中的表现和要求不同;同时,受到城乡社会分割的长期影响,农民工和城市工的劳动关系存在着明显的界限。此外,当地职工与外地职工在劳动力市场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二是国际化。随着经济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外资企业不断涌入,形成中国市场化劳资关系的重要部分,使得我国的劳资关系呈现国际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劳资关系主体的国际性以及适用规则的国际化两个方面。三是泛市场化。纵观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我国虽然一直以来都很注重劳动法制法规的建设,但由于历史局限和理论误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劳资关系总体上仍然表现出一种泛市场化倾向。劳动者的就业、维权主要依赖个人或是媒体的力量,传统的保障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资合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从而给劳动者权利维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四是强资弱劳。我国劳动力供给长期处于过剩的境地,劳动者讨价还价的余地很小,同时又受到各种体制和利益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政府消极执法,甚至偏袒企业主造成我国劳资双方在博弈中“强资弱劳”的格局异常突出。

二、我国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因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劳动者集体上访、罢工、静坐、围堵交通和政府机关等突发性群体事件,呈现日益上升的趋势。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的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案件中,民营企业案件所占比重最高,达52.44%,港澳台、外资企业占14.03%,二者合计占66.47%。国有、集体企业合计占12.86%,其他类型占20.67%(见表一)。

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其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

一是劳动报酬低,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现象存在。不少企业往往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参考来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2012年安徽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在全国32个省市中排名第28位,位次较为靠后,而在全省的劳动者中,有为数不少人甚至达不到省最低标准。1010元还是临界数,有很多劳动者拿着几百元的月薪,仅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部分私营、个体就业人员和劳动者不仅劳动报酬低且难以兑现,企业拖欠、克扣、压低职工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屡见不鲜。

二是劳动合同鉴约率低,内容不规范,且得不到有力落实。《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是因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熟悉,没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者怕签订劳动合同会给将来更换单位造成麻烦,但更多的是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的。即使签订的,其合同也很不规范,大多流于形式。三是超时劳动现象普遍存在,劳动条件差,工伤事故频发。国务院颁布的每周40小时工作日制,很多企业没有贯彻执行。一些企业忽视劳动安全和生产卫生,缺乏最起码的劳动保护条件,让工人长期在空气严重污染,甚至在有毒、有害和极不安全的环境下劳动,却无任何劳动保护用具和劳动安全设施。由于这些企业忽视职工劳动保护,严重威胁着职工的身体健康。

四是缺乏基本社会保险。按照相关劳动法律规定,企业要执行有关的职工保险福利待遇。但是,从目前来看,仍有一部分企业不依法为员工尤其是劳务派遣工办理社会保险,雇员伤残、疾病、失业以及养老保险都难有稳定的保障,同工同酬在现实中更是人们努力争取的美好愿望而已。

三、构建合理的劳资关系的对策

劳动矛盾的凸现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有效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对矛盾已成为当前各项工作首要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同时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要从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出发,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遵循的总的共同要求与具体的具有差异性的措施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因此,在今后经济发展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以人为本出发,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进步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一)充分发挥政府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作用

我国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这样的价值取向指导下,政府必须重视劳动关系的影响。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通过集体谈判积极推进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集体谈判是指劳方集体性地通过工会,与资方谈判雇佣条件,而资方必须参予,而谈判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集体谈判涉及三方主体,即政府、工会、企业,是各种力量互相博弈的过程。政府部门通过集体谈判制度有关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积极推进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督和社会监控手段,确保三方协商达成的各项决议能够为劳动关系双方自觉遵守,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二是处理劳动争议,化解劳资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常是以调解者、调停者、仲裁者的角色处理劳动争议,化解劳资矛盾。近年来,我国因劳资矛盾引发的劳动者集体上访、集体罢工、静坐、围堵交通和政府机关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突发性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对于这类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政府部门必须制定处理程序及应急措施,及时平息事件,并组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公平、公正的调解和仲裁,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与社会秩序。

三是积极推动劳动力市场秩序的建设。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秩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市场不统一,社会保障系统不健全,劳动力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对劳动力就业产生了极大的不利,使劳动者在就业中处于弱势,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所以政府应该推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打破劳动力市场分割,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大力促进劳动力中介服务的发展。

(二)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资关系中的作用

我国的工会代表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履行好基本职能,化解劳资矛盾群体事件,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推进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工会新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创建市场经济体制下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保证。首先,要建立学习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需要加大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通过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技术创新、技术比武等各种形式的“创争”活动,达成企业发展与员工进步之间的和谐,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均衡、机会的公平、心态的平和。其次,要发挥工会的主导作用。各级工会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还要善于争取领导部门的支持,善于争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工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企业工会协调领导机构,以统筹协调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最后,要创新工会工作机制。各级工会组织需要改变过去单纯依托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办法,采取单个企业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多个小企业建立联合会等多种方式,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攻势,加大工会的组建力度,以适应新时期企业的特点,千方百计把职工组织起来,充实完善,逐步规范。

二是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相关法律,把工资集体协商当作工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首先,建立工资分配协商共决机制。建立健全由工会代表与企业高管就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共决机制,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制度安排和工会履行维护职责的基本载体。其次,建立工资分配监督机制。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及相关履行情况要通过职代会、公开栏等渠道向职工公开,接受民主监督。同时,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劳动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依法执行国家劳动工资等法律法规。再次,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随着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标准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的提高,各级工会应积极推动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最后,健全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各级工会要建立职工欠薪事前监督体系和事后救济制度,将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和易发生拖欠的行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建立多层级的企业职工欠薪报告制度,并将职工欠薪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和工资支付保障情况纳入工会工作考核范围。

三是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民主权益。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首先,建设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生产一线职工代表应占职工代表总数的50%,依法保障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发挥职工管理企业的作用。其次,提高职工代表素质。企业工会要切实抓好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大力提高职工代表的科学技术、文化、业务、管理、法律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为企业、为职工服务,为企业的发展出谋献策。再次,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工会至少每年要召开1-2次职工代表大会,要形成制度,讲究会议效果,防止走形式。最后,落实职代会职权。凡企业的重大事项、企业改革方案、工资调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奖惩办法、职工生活福利、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凡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有损职工劳动者权益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四是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安全权益。各企业工会要切实维护职工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权益:首先,要健全组织。各企业工会要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配备好劳动保护监督员,做到安全生产有专抓。其次,要健全制度。各企业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人和事要给予表扬,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处罚。再次,工会要做安全生产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维护人,使职工的工伤亡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最后,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关停的要限期关停;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绝不姑息。

(三)充分发挥劳动者在协调劳资关系中的作用

在多方关系的协调中,劳动者也应重视自身权益的维护。目前,我国企业特别是二、三产业中普遍存在员工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针对这些现实状况,一方面,相关部门应提供相应的培训来提高企业员工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使他们能够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另一方面,劳动者自己也要主动自发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应学会自主、自立、自强,变被动为主动。这样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时就能够把冲突纳入到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加以解决。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个不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加强职工权益保障、努力实现公平公正的过程。为此,既要科学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坚持用发展的观点和看法解决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加强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和机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企业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下载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word格式文档
下载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