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马桥小学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行为马桥小学1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课外辅导班;
2、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补习班、辅导班;
3、严禁在职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6、严禁任何人把学校的校舍、设备、教学场地租赁给民办学校及个人从事办学、住宿等与教学有关的营利性经营活动;
7、严禁利用寒暑假及双休日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办班;
8、严禁在职教师为学生提供有偿食宿服务或其他有偿服务行为。
违反“八严禁”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
1、对直接责任人,责成其无条件清退全部违规所得,在本校通报批评;
2、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3、取消当年的评先表优资格,取消当年的绩效工资;
4、取消晋升职称的资格;取消当年的提拔重用资格;
5、情节较重的,责成其无条件清退全部违规所得,上报镇教育总支通报批评,当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评定定为“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