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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几点思考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也不可避免地会乘隙而入,个别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经不起新的历史性变革的考验,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方向,滥用权力,渎职失职,恶性经营,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挥霍浪费,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这些消极腐败现象还在滋生蔓, 形势相当严峻。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大了打击腐败的力度,一个又一个大案要案被揭露,一批又一批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本文就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谈几点认识。
二、制约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因素
目前,制约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主要有两类,一是社会因素,外界诱惑因素增多,政策法规不健全,监督制约乏力;二是国有企业干部自身因素,个别干部放松学习,贪图享乐,不注重思想改造,私欲膨胀,经不起的考验。这两种因素不仅影响到过去,也制约着今后,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一直起着较大的负面作用。
1、社会变革的复杂多变性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素质的局限性,严重制约着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深入开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给中国经济加快发展注入活力,带来机遇,但同时也使人们受到物质利益的趋动,个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致使一部分领导干部沉迷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难以自拔。凡有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往往伴随着某种腐败现象的滋生。一些人不择手段获取个人利益,国有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一些领导干部又在资产评估、转让、重组中利用职权大做手脚,侵吞国有企业资产。这些人在工作和生活上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忘记了党的宗旨,违背了党的原则和纪律,甚至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成为企业的“耗子”“蛀虫”,沦落为腐败分子。
2、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性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为权力腐败提供了较多的实现机会。目前,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但还不健全,尚难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每一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提出和落实不可能一步到位,有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逐步加以完善的过程;再加上我们长期以来以“人治”为主导的惯性作用,这就为权力腐败留下了体制上、管理上、惩处上的漏洞和缝隙。有些国有企业领导在行使用人自主权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任人唯亲,随意解雇职工;实行承包经营,只包盈不包亏,出现了“穷庙富方丈”;有的办暗厂,参暗股,由配偶、子女承包下属企业,承担企业采购供应,把国有企业的“肥水”流人“私田”。对于这些腐败行为却往往由于法规滞后,惩处不力,少数腐败分子“腐而不败”。
3、政府放权和监督不同步,企业自主与制约相脱节,使企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甚至纠而复生。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放松企业自主经营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有效地监督工作未跟上,监督机制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没建立,监事会形同虚设;有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党政一肩挑,把决策权与执行权集于一身,缺乏重大经营策略集体决策,个人说了算,权力失去了制约。众所周知,腐败离不开权力。一旦权力被滥用或与私欲结盟,消极腐败就必然滋生蔓延。大量事实表明,以权谋私是腐败的本质和核心内容,一切腐败现象和社会上的严重问题,都可以找到权钱交易的印记。当前,对腐败现象遏制不力,最重要的原因是对权力监督制约乏力。一是政府放权给企业后,企业权力却集中于“一把手”,对权力难以有效制衡;二是政企分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未及时跟上,出现了空档;三是企业党的工作弱化,思想教育放松,党内监督、道德监督松弛,舆论监督又阻力很大;四是企业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给心术不正的企业领导干部,故意制造混乱,混水摸鱼,提供了方便;五是执法不严,以情代法,以权压法,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这种对权力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已成为企业反腐倡廉的严重制约因素。
三、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几点思考
1、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监事会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作用。实行规范的公司改革。首先要规范人事安排,改变一肩挑的做法,执行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原则,把决策层与执行层分离,以便分清职责有效监督;其次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细则和操作程序,以便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二是要健全纪检、监察、审计、法律顾问四合一的监事会办事机构,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三是要加强监事会成员及办事机构人员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培养和造就一批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精通业务,能真正履行监事会职能的人才队伍。
2、把加强管理和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全面推行企务公开。强化企业管理,是企业工作的永恒主题。尽快改变相当一部分企业决策随意,制度不严,纪律松弛,管理水平低下的状况。要把加强管理和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审计和监督,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做假帐,违反财经纪律,营私舞弊,挥霍浪费等行为。企务公开是加强民主管理,实施全方位监督的有效形式。企务公开的整个过程,公开是全局,群众是基础,监督是核心,领导是关键。企业应把握实质,因厂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就公开的内容而言,其重点:一是重大决策,特别是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投资、企业改革、改制和资产重组等方面;二是涉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人事制度、收入分配、住房改革、业务费开支、资金使用等等,三是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企业领导干部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他们的一兴一动都是一种示范。他们言行一致,风正行端,企业反腐倡廉才会有效,各项制度才能落实。
3、对经营管理者激励和制约同步,建立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使其获得与责任和贡献相符合的报酬,同时要规范经营管理者的报酬,增加透明度,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激励必须与考核制约同步,不能只讲报酬,不讲奉献,只讲增加收入,不讲贡献与责任。激励要到位,考核要严格,既要采取年薪制、期股奖励等形式,有效地激励经营管理者,使其劳有所得,最大限度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努力克服那种由于收入与贡献不平衡而导致公开拿不到,就偷着干的现象发生,又要严格考核经营管理者的业绩与责任,加大审计力度和财务监督,全面考评其各项指标完成的业绩和尽职情况,用真实的贡献核实其应得的报酬。对那些由于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仅要扣其所得,还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只有这样,经营管理者才能拿得安稳,群众才能服气,企业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
4、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治标以解决已经发生的腐败现象为切人点,治本则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着眼点。我们认为应注重抓好以下几点:在治标方面,首先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当前企业发案中最高的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在人员分流、购建住房、帮助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上以权整人、以权谋私。危害最烈的是玩弄职守,失职渎职,盲目决策,管理混乱,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濒临破产。查办案件最大干扰是说情风。应当把握特点,秉公执法,严肃惩处,依法追究说情者责任。治标的另一项任务就是制止奢侈浪费,重点放在清理整顿住房、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和用公款吃喝,编织个人关系网等问题上。在治本方面,除抓好思想教育、加强班子建设和强化监督外,应在制度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要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领导干部在如何运用权力,对待金钱和物质享受等问题上容易发生思想变质的现实,加强研究制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建立一个步步设防的监督制约机制,使企业领导干部“不想以权谋私,不能以权谋私,不敢以权谋私。”只有这样,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5、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企业的重大事项,参与有关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度,检查监督企业有关方面贯彻执行职代会有关决议的情况;坚持对企业管理层干部进行年终工作考核制度和中层助理以上干部责任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民主评议与工作考核相结合。加强群众监督,应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和质询。着重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开展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这是反腐倡廉动态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手段。通过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加强了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
深化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国有企业党委一定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发挥好相关职能部门作用,把党委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以维护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