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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常识
一、人员防雷常识
1、因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2、打雷、暴雨或大风天气,不应室外登高作业。
3、当出现雷暴天气时,不宜停留在山顶、山脊;不宜停留在铁栅栏周围和架空金属体下面;不宜停留在无防雷设施的建(构)筑物里。
4、当出现雷暴天气时,宜迅速躲入有防雷保护的建(构)筑物。
5、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
6、雷雨天气禁止使用电话和手提电话。
7、雷雨天气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扛运金属棍状物品。
8、当雷雨天气在采场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要将手表、眼镜等金属物品摘掉,千万不要在离电源、大树和电杆较近的地方避雨。
9、当雷雨天气在空旷室外未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应尽量降低身体的高度,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愈好,以减少“跨步电压”。
10、当感觉到身体有电荷时,如头发竖起,或者皮肤有显著颤动感时,要明白自己可能就要受到电击,应立刻倒在地上,等雷电过后,呼叫别人救护。
二、雷电事故急救措施
雷击对人体可造成巨大的伤害,强大的雷电流使人或动物的心脏、大脑麻痹而死亡,甚至能把身体烧焦。此外,雷电流还能将局部皮肤组织烧坏,出现有灰白色的肿块和线条,称为“电的烙印”。强大的雷声还可致耳膜受伤。但是,不论何时何地发生雷电事故,只要按科学的方法分秒必争地进行抢救,都能尽量减少死亡。
急救的第一步:脱离险境。迅速将病人转移到能避开雷电的安全地方。
急救的第二步:对症治疗。根据击伤程度迅速作对症救治,同时向急救中心或医院等有关部门呼救。
对症救治时:如果患者未失去知觉,神志清醒,曾一度昏迷,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应该就地休息1—2小时,并作严密观察;如果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和心跳正常,应抬至空气清新的地方,解开衣服,用毛巾蘸冷水摩擦全身,使之发热,并迅速请医生前来诊治;如果患者无知觉,抽筋,呼吸困难,逐渐衰弱,但心脏还跳动,可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果患者已无知觉,抽筋,心脏停止跳动,仅有呼吸,可采用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如果患者呼吸、脉搏、心跳都停止,应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人的生命主要是依靠两个重要的生理作用:由心脏跳动所造成的血液循环和由呼吸造成的氧气和废气的交换过程。人被雷电击伤后呈“假死”现象就是中断了这两个过程引起的。因此,做人工呼吸时,必须一直做,直到伤者嘴唇稍有开合,眼皮稍有活动或喉头有吞东西动作时,即应注意被雷击者是否要开始自动呼吸。如已开始自动呼吸,即不应再继续施行人工呼吸。
停顿数秒钟后,患者如仍不能自动呼吸,应即继续施行人工呼吸。实践证明:对雷电“假死”者越迅速耐心地做人工呼吸,救活的机会就越多,有些伤者经过人工呼吸六小时才复活。抢救过来后,不能马上站立起来,应抬到床上休息,恢复正常后,方让其行走,只有在医生到来前被雷击者出现僵硬、尸斑时才能停止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