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和采访活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益活动采访问题”。
附件:
关于开展“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和采访活动的通知
教师报[2011]8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发现各地课改典型经验,宣传优秀课改成果和先进区域课改推进经验,积极推动中国课程改革,中国教师报决定发起“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和采访活动。“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和采访活动将由中国教师报全体编辑记者携全国课改专家、名校长从2011年7月28日开始深入全国17个省50个地区进行课改理念宣讲和采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教师报
支持单位:西安博创软件有限公司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公益、服务的原则,调研各地课改推进情况,宣传推广优秀教育教学实践成果,发现区域课改推进的新经验、新典型。
三、课改报告专家
“课改中国行”公益宣讲专家团由本报推出的全国高效课堂九大教学范式学校的校长和课改典型地区的教育局局长等人员组成。
雷振海 中国教育报刊社副社长 中国教师报总编辑 李炳亭 中国教师报采编部主任 田保华 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志宇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教体局局长 蔡国兴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教育局局长 任永生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局长 于春祥 中国教师报全国教师培训基地特聘专家 杜金山 原山东省兖州市第一中学校长 胡志民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天卉中学校长 崔振喜 河南省郑州市102中学校长 张 雷 江苏省昆山前景教育集团董事长 付秀娟 江苏省昆山前景教育集团总校长 徐 翔 江苏省灌南新知双语学校校长 … … … …
四、“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活动时间、流程及内容
1、活动时间:08:30-11:30。
2、活动流程及内容:
(1)08:30--8:35 “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活动开幕、活动说明、嘉宾介绍、议程说明;
(2)08:35—09:30 课改宣讲专家报告;
(3)09:30—10:10 由支持单位专家进行学习方法讲 2
座;
(4)10:10—10:20 中国教师报向教育局赠送“教育发现”系列丛书;
(5)10:20—10:30 由活动支持单位向教育局捐赠“辅导王”自主学习工具网络充值卡;
(6)10:30—10:40 中国教师报聘请教育局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特约记者并颁发聘书、并请特约记者发言;
(7)10:30—11:00 中国教师报聘请教育局局长担任中国教师报顾问并颁发聘书并请顾问发言;
(8)11:00—11:20 课改万人签名;
(9)11:20—11:30 “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活动闭幕。
五、采访活动时间、流程及内容
1、活动时间:14:00-17:00。
2、活动流程及内容:
(1)请教育局提前总结好课改典型经验资料;(2)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座谈采访;
(3)中国教师报编辑记者团队及课改专家团队现场采访教育局局长;
(4)中国教师报将从8月16日起推出“课改中国行”系列报道;
(5)中国教师报将从9月份起推出“中国区域课改调查”系列报道;
六、承办“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和采访活动说明
1、“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和采访活动实行申请承办制,原则上每省选择2—3个市(县),有意承办的教育局请接到通知后电话反馈或发确认函。
2、“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和采访活动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地教育局只做好接待和组织工作即可。具体工作如下:
(1)协调、组织兄弟市、县(区)教育局局长及校长、骨干教师、通讯员参加活动;
(2)参加活动人员规模:100-130人,参加活动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提供中国教师报编辑记者、课改专家、工作人员的食宿(约10人);
(4)安排车辆,负责省内接送;
(5)推荐一名负责宣传的同志为中国教师报特约记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6)布置活动场地工作,根据场地大小制作横幅,横幅内容为:中国教师报“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活动(xx站)、根据场地大小制作会场宣传背板,背板设计模板由中国教师报提供;
(7)邀请当地主流媒体报道活动。
七、“课改中国行”大型公益宣讲和采访活动组织及联系方式
1、活动总协调由郭瑞同志负责。办公电话:010-82296736,手机:***。
2、中国教师报各省站负责同志姓名及联系方式:(1)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由周书贤同志负责,联系手机:***。
(2)山东省由刘文同志负责,联系手机:***。(3)湖南省由林溪同志负责,联系手机:***。(4)黑龙江省由刘汶莉同志负责,联系手机:***。(5)陕西省由孙高耀同志负责,联系手机:***。(6)辽宁省由林樯同志负责,联系手机:***。(7)山西省由谢强同志负责,联系手机:***。(8)湖北省由刘婷同志负责,联系手机:***。(9)河北省由叶飞同志负责,联系手机:***。(10)北京市由刘术红同志负责,联系手机:***。(11)天津市、重庆市由房涛同志负责,联系手机:***。(12)甘肃省由张顺科同志负责,联系手机:***。
(13)河南省由张志博同志负责,联系手机:***。(14)广西壮族自治区由冯永亮同志负责,联系手机:***。
(15)内蒙古自治区由高日东同志负责,联系手机:***。
中国教师报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