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 乐 著 作 权 授 权 合 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
著 作 权 授 权 合 约
合约编号:
甲方:华纳盛世音乐版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立合约书人:
乙方:
一、甲方就其所享有权利或著作权人授权之音乐著作壹首(以下简称“本着作”),同意乙方按下列方式重制:
OT:(歌曲名称)
OC/OA:(作者)OP: SP:
1.录制方式:乙方仅能以国语演唱方式重制壹次。
2.产品型式: 乙方仅能以录音带(CASSETTE)、激光唱片(CD)、该歌手MV专辑之DVD及(或)VCD产品(不包括任何卡拉OK伴唱产品)发行壹次。3.产品名称:“歌手名/
专辑名称
”。4.出版发行:乙方仅能以乙方之名义出版发行。
5.发行地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6.发行期限:自签约日起三年为限。
7.乙方仅能将甲方授权之本着作按上述方式使用壹次(即相同之录制方式、产品名称、产品型式、产品内容、曲目、歌序、出版发行公司、发行地区等);且使用于壹个版本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重新编辑、印制于第二个版本或以有偿或无偿方式出版前述第2款以外的产品型式。
二、就甲方授权之本著作,乙方仅能按上述约定方式使用,不得以任一方式移转、让与或授权第三人使用。
三、本合约之授权仅限重制权,公开演出、公开播送、及公开传输之权利,概由甲方所授权之词曲
中介团体与各个公开演出、公开播送及公开传输之利用人另行处理,与本合约无涉。
四、乙方同意于签约时,预先支付甲方本件权利金计人民币 元整(含税)(下称预付权利金),本
预付权利金可依序扣抵本合约第五条约定每首著作之影音同步重制权利金及重制灌录版税。
(以下简称“乙方”)
著作权享有比例:100%
五、权利金:
1、演唱歌手之MV专辑之DVD、VCD产品:
A、影音同步重制权利金:
乙方应支付甲方本着作之影像画面配乐重制权利金为RMB(含税),此权利金为不可扣抵。
B、重制版税:自销售第一张开始结算重制版税
乙方此著作权控制比例
专辑总曲数
C、版税计算方式:
产品批发价 × 灌录版税税率 ×
2、CD/MC产品
A、重制版税:乙方需预付甲方本着作之重制灌录版税为RMB
(含税)。此
预付版税,可用以抵扣乙方应支付甲方之重制灌录版税。
B、版税计算方式:
产品批发价 × 灌录版税税率 ×
3、原音铃声及彩铃:
A、业绩保证金:乙方需支付甲方业绩保证金,以甲方享有或代理之著作权比
例计算,每首(100%)著作之重制灌录版税为RMB
(含税)。此业绩保证金,可从甲方应得之使用费中冲抵扣。
B、版税计算方式:
每月应支付甲方之每首「音乐作品」使用费=每月每首授权「音乐作品」之总使用次数×使用或下载单价× 10%。
C、结算依据:
乙方结算本服务之版税, 须依据为中国移动(包括各省级公司)提供的实际下载或使用销售情况清单。(其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用户数量及使用数量、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使用次数及相应收入等)。
乙方此著作权控制比例
专辑总曲数
×产品总销售数
×产品总销售数
六、乙方应于每半年为一期向甲方就各项产品结算版税,分别以6月30日及12月31日为上、下年度版税结算日,乙方应于结算日起六十日内将该期间之版税报表连同应付版税一次支付甲方。
七、甲方有权聘雇合法会计师稽查相关会计帐目,但应于14个工作天前以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保留完整报表供甲方稽查,若乙方所提报版税数据短少差额超逾5%时,乙方须赔偿差额双倍之本金及利息。
八、乙方同意依本合约第一条所示之文字标示OC、OA、OP、SP、ADMIN.等著作权数据于其产品内页中。
九、乙方录制完成时应免费提供每首音乐著作CD产品陆份予甲方存查。
十、双方任有一方若违反本合约之任一条款,应无条件支付守约方方每首人民币 万元之违约金。
十一、甲方保证本着作授权部份,享有著作权或在原著作权人授权范围内。
十二、任何有关本合约之争执,双方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基准法,如有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解决,如商议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北京市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三、本合约书壹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之款项后,本合约始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约书人
甲
方:
代 表 人: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乙
方:
代 表 人: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