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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校企(医院)合作的实践与探索
王春先
(新疆伊宁卫生学校教务处,新疆 伊宁 835000)
摘要:校企合作办学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学校在创建国家改革示范校的过程中,大力深化校企合作,结合护理专业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对于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护理专业校企合作 实践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卫生专业在校企合作方面有其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学校近几年积极探索创新办学机制,护理专业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经验。1.学校校企合作办学的基础
加强和完善了“学校、医院(行业)合作”机制,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成立由学校、医院(行业)领导、相关处室及专业学科主任组成的学校、医院(行业)合作管理理事会,按照医疗行业用人标准,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体制。在校院合作管理理事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学校与、医院(行业)的合作,共同参与行业人才需求调研,通过行业专家及专业教学骨干的科学论证,研究制定以提高素质为基础,以岗位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制定和修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开展科技项目及教研合作,合作申报临床研究性课题,共同探讨临床教学和实践,参与课程开发和编写实用性教材;共同投资建立共享型专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制订相适应的学生见习、实习管理制度,使工学结合教学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及开展技能比赛;共同制定并实施“双师型”教师培
养和教育资源共享方案;共同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及招聘工作;共同制定并实施学校、医院(行业)、社会和学生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由此形成学校与医院(行业)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双赢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与机制,呈现学校、医院(行业)合作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2.卫生专业校企合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随着国家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出台,卫生职业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学校迎来了科学跨越、改革创新的历史性关键时刻。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学校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2.1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各用人单位对专业人员的学历层次要求不断提高,中职学生就业受到挑战,学校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为此,寻求提高办学层次、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与医院(行业)合作的办学体制,探索并实践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方案,探讨学校与医院(行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如何紧密对接,加强职业教育针对性和吸引力等,是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
2.2 就目前学校临床专业课教师数量不足、教学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通过何种有效渠道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力度和培养效果,利于专业教学与临床紧密结合,使培养的学生适应职业岗位需要,是学校需通过学校、医院(行业)合作办学实践的课题。
2.3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学生质量如何来自市场、用人单位的评价,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提高学生就业率,学校正探索建立由学校、医院(行业)共同参与和以市场评价为指导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机制,和以学生为主体的医院(行业)、学校、学生三级教学评估制度。
3.学校护理专业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校院合作的目标
3.1 不断完善“学校、医院(行业)合作”机制,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体制,开辟与医院(行业)定单式培养的有效途径。
3.2 成立由学校、医院(行业)领导、相关处室及专业学科主任组成的学校、医院(行业)合作管理理事会,签订各专业与相关医院、行业合作的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与权利。3.3 在由医院专家参与的护理专业建设委员会指导下,制定与临床岗位职能接轨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将行业标准融入专业培养全过程;实施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及实践环节改革。
3.4 共享教育资源及实训基地,与(医院、行业)筹建6个具有实习实训专业技能实训室的教学基地,聘请行业人员参与制定实验、实训、实习等环节的评价标准和质量监控办法。明确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4.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院校合作的思路
4.1 院校合作办学体制建设 充分发挥校院合作管理理事会、护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召开例会,研讨、制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吸引行业专家主动参与学校护理专业建设,逐渐形成校院(企)共同管理的格局。
4.1.1 协助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审定护理专业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参与专业教学活动,评价标准及临床实习方案,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要求和医院岗位设置要求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保障所教、所学、所用三者紧密对接,并突出护理职业教育培训技能的特点,将临床一线的最新护理技术引入日常教学中。
4.1.2 建立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课程标准根据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各专业所属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执业资格标准,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建立健全《制订课程标准原则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
4.1.3 建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教学运行管理模式针对校院结合、工学交替、校内实训、临床实习的特点和教学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以校院合作机构组织安排、教务处统筹协调的教学运行管理模式,针对不同教学模式和教学环节的运行与管理,明确管理职责。
4.1.4完善学生临床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实习单位、学校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管理职责,制订管理工作规范,修订学生临床实习管理机制,完善临床实习的组织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考核鉴定制度。加强对临床实习学生的管理,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培养,确保实习效果。校院共同制定专业技能考核手册,倡导以学生能力为核心的评价模式,改革考试、考核方法,突出技能考核。
4.1.5 建立“三为主”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建立衡量办学质量以外部评价为主、对教学环节的监控以实践性教学为主、对教师的评价以学生为主的“三为主”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立校内外质量评价信息互通机制。4.1.6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体系。不断完善听课评课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师评学制度、教师教学评价制度、教师教学规范、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实训管理实施细则,通过教学检查、督导听课、网络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等多种手段对教学过程、教学纪律和教学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4.1.7完善毕业生质量信息跟踪调查反馈体系。建立各种反馈渠道,加强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与质量反馈,将学生执业资格通过率、与首次性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率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核心指标。根据调查与反馈结果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及时改进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适应社会需求,提高学生的适岗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4.2 兼职教师聘用制度建设 4.2.1 制定《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聘任制度》。对吸纳临床护理专家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实现医院与学校的融通,促进双方发展,提供制度保障。4.2.2 修订《兼职教师聘用制度》,建立兼职教师培养、考核管理办法,发放聘任证书,对合作好的兼职教师颁发荣誉证书,4.2.3 制定《兼职教师津贴发放办法》,规定向医院有关兼职人员、特聘教授、实习指导老师支付一定的报酬,使他们劳有所得。4.3 院校共用实训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校院合作管理理事会的作用,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纳入校院双方的建设规划中。在二级甲等以上实习医院分别建立6个实习教学技能室。选派优秀临床带教老师指导学生临床实习,同时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护生临床实习的成效。同时与医院专家共篇2:校企合作方案
附件: 08—09年度校企合作紧密型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篇3:护理专业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协议ok 院校合作“订单培养”协议 甲方:毕节市护士学校
乙方:
毕节市护士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由甲方为乙方“订单培养”护理专业技能型人才的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院校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背景 甲方护理专业是学校的重点建设专业。本专业始终立足于自身的职业教育资源优势,通过院校合作,发挥职业技术教育服务于社会、行业的功能,努力为企业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
乙方是专业化从事,在护理专业方向存在对中职学生的人才需求,并希望甲方为其每年提供相对固定数量的专业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愿意为本专业相关学生的“顶岗实习”提供实习岗位支持与配套协助。
二、合作原则与指导思想
基于双方以上的合作背景,甲乙双方就院校“订单培养”的事宜,达成了以下的合作原则与指导思想;即:平等互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三、合作内容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1 甲方从学生入校第二年开始,择优选择优秀学生成为乙方的“订单培养”对象; 1.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订单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发专业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以及配套的教学、资料资源,以确保所培养的学生能够从理论和实践学习上满足乙方的用人要求;
1.3 对于甲方不能独立完成开发的课程教学内容与资料、资源,乙方可安排人员主导或协助开发,但是:
1.3.1 如果所开发的内容,乙方要求仅限于乙方使用,则相关开发成本由乙方承担; 2 3 1.3.2 如果甲方希望拥有相关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并以将相关开发成果应用于本专业其他学生或专业群的教学,那么,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适额度的开发费用,具体开发费用的支付标准,将有甲乙双方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建设要求另行商议决定,并另行起草“院校开发协议”; 1.4 甲方应安排专业教师到乙方进行调研、考察与实践,以较深入了解乙方的用人要求,从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1.5 甲方应安排乙方的“订单培养”对象到乙方进行顶岗实习,从而确保相关学生能够尽早进入乙方的工作环境与氛围,并且毕业后到乙方就业; 1.6 如果存在“订单培养”对象毕业后未到乙方就业的情况发生,甲方必须从应届毕业生中选取同等能力的学生,安排到乙方就业; 1.7 如果“订单培养”的学生在乙方顶岗实习的过程中,存在知识及技能不满足公司及岗位需求的情况,或者发生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择优选取学生替换原有培养对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2.1 乙方在确定了自己的“订单培养”对象之后,如无学生成绩下降或违法乱纪的情况发生,则不得轻易变更培养对象; 2.2 如果乙方需要合理变更培养对象,则必须与甲方充分商议并达成一致; 2.3 乙方有责任安排自己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和学校教师一起,制定 “订单培养”的培养标准和教学要求,并充分配合甲方教师到乙方的调研、考察与实践活动; 2.4 乙方在有甲方需要的情况下,可以为甲方“订单培养”教学内容的开发提供支持,并且对于仅限乙方“培养对象”学习的教学内容建设,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开发费用; 2.5 乙方应为“订单培养”的学生顶岗实习,按照公司员工标准提供所需的工作场地和环境; 2.6 乙方应安排员工、技术能手与专家,指导“订单培养”对象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习工作,并进行有效管理和进行职业化教育; 2.7 乙方为甲方教师的现场教学与指导,提供支持,并配合学校对学生的实习进行考评,甲方教师要负责协调好双方的院校关系; 2.8 实习期间,“订单培养”对象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须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并做好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9 实习期间,“订单培养”对象为乙方创造的劳动成果或收入,归乙方所有,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乙方可考虑发放实习补助; 2.10 对于在“订单培养”之外的优秀学生,乙方也有权优先择优聘用。双方如有意向发展更进一步的院校关系,则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四、“订单培养”人数与合作期限
乙方对甲方的订单培养人数要求为 名。根据乙方的业务发展与变化情况,相关人数可能存在调整的情况,对此,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早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安排与调整。甲方双方约定,本次“订单培养”合作的周期为 年。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至 年 月 日结束。
根据双方的合作状况、合作意愿以及届时的具体实际情况,双方还可以续签合作协议。
五、保密规定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双方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相关商业、技术秘密。
六、协议的变更、补充和终止
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补充和修改,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协议。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单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都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的签署与生效
本协议一式 肆 份,双方各持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