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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部署,为巩固和扩大我省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保障全省公路交通更加高效、便捷、通畅,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根据县纠风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2011年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规范道路标识、电子执法行为和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 “三乱”的力度,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公路 “三乱”问题,为促进加快公路建设三年“决战”和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良好、宽松、畅通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
严格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对道路交通警告标识不全、公路限速标值不科学、缺少配套解除限速标识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和纠正。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的,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同时查处违规行为要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对交警隐蔽执法、电子执法程序不合理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清理和纠正。
(二)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与各种技术措施,规范车辆和运输行为。进一步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仅凭目测认定超限超载、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保证 “治超”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地进行。
(三)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
1、除公安、交通、林业部门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上路设卡、拦车、收费和罚款。在发生重大疫情时设置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植物检疫检查站(点)和其他临时(站点),在疫情消除和预定任务完成后必须立即撤站。
2、依法准许上路的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开并严格执行罚款、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标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裁量适当,要坚决禁止受部门利益驱动或以区域为界,对同一交通违法行为给予重复罚款。更不准借执法之便索拿卡要,以权谋私。
(四)落实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
在国家确定的鲜活农产品流通 “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其违法行为轻微的,坚决执行 “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减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行驶中不必要的滞留时间,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继续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作为保持当前社会稳定,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注重民生的大事来抓。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执法执收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增强他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对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负总责,深化责任制建设,分解任务、细化目标、指定措施,确保治理精神传达到位,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全县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林业、法制、财政、物价、农业、畜牧部门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机制。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电子执法和交警部门在公路上“三乱”行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清理整顿本部门在公路上检查站(点),规范执法检查人员行为;法制部门主要负责道路检查管理工作;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全县公路收费站的审批和收费标准的核定;农业、畜牧部门主要负责公路上动、植物防疫临时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调配合,确保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强化监督,从严查处。各部门要采取重点督察和日常巡查,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上路执法部
门的检查,特别是在公路“三乱”易发多发时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公路“三乱”问题。县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明查暗访的工作力度,对典型的公路“三乱”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今年7月初将组织县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黑龙江省道路运输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条例》要求,对货物运输市场治超和以“电子执法行为和治超站点”为重点进行治理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四)及时汇总,强化反馈。各成员单位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的同时,对一些好的做法和举措及时宣传和推广,促进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治理工作情况,及时交换意见,以促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领导组织
为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唱贵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国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曲明晶 县纠风办主任
成 员:王旭彬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曾彦梅 县交通运输局纪检委书记
赵长和 县交通运输局工会主任
丁立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丁 涛 县农业局副局长
许朕海 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陈玉泽 县物价局副局长
赵 洲 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刘忠志 县农机局副局长
王宝森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在交通运输局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7524511主 任:曾彦梅(兼)
副主任:赵长和(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