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委办发6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_渝委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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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文件

渝委办发[2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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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2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

《2012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2012年2月16日

2012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人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落实人才发展规划为主线,扎实开展“人才项目建设年”活动,强力实施“六百三万”计划,着力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建设“五个重庆”、构筑内陆开放高地、促进“缩差共富”提供坚强人才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宏观指导,落实“1+6+14+38”人才发展规划

1.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在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和重庆广播电台开辟专栏,解读、宣传科学人才观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联合重庆日报、当代党员、华龙网、七一网等媒体,开展“科学人才观”征文活动。加强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重大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成效的宣传,集中宣传“1+6+14+38”人才规划,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实施人才规划的经验做法,以及人才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人才。进一步办好《重庆人才工作通讯》、《青年人才论坛》、《重庆技能人才》、《女性人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团市委党组、市妇联党组、重庆社科院党组,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党委等〕

2.深入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6支队伍、14个重点领域和38个区县人才规划,制定落实各人才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深入推进人才强区、人才强县、人才强企、人才强校、人才强院等工作。加强人才规划实施情况督促检查,组织开展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建立完善人才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检查、评估和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重庆社科院党组、6支队伍和各重点领域人才规划单位党组(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3.开展人才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推动在渝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加强人才学科体系建设,优化学科设置,提升学科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单位、使用单位和理论研究机构合作,促进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人才理论合作研究。加大人才理论研究投入,加强重庆市人才工作研究会建设。做好人才工作法制化、人才特区、人才项目、人才考核、职称改革、创新型科技人才、涉外人才、专家管理信息化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编印《重庆人才发展规划汇编》。〔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重庆社科院党组、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4.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和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建立人才资源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推广运用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分级分类建立专家管理信息库。办好重庆人才公共信息网。〔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党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二、实施重点项目,提升人才对科学发展的支撑力

5.稳步推进“六百三万”计划。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推进协调工作制度》,建立“六百三万”计划协调落实机制。健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制度以及工作例会、信息沟通、督促检查及监测评估制度。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才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保障重点人才项目经费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党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6.深入实施万名大学生“村官”、万名专技人才“三支”和万名干部驻村计划。实施万名大学生“村官”计划,择优选派16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开展100个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试点。实施万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计划,选派1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支农、支教、支医。实施以城带乡万名干部驻村计划,从市和区县选派1万名机关干部驻村,推进千村脱贫。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招录3812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评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科技工委、市委农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卫生局党组、市扶贫办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三、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引领推动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7.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参与实施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创业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培养造就青年英才的实施意见》。启动全国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研究制定《重庆市科技成果评价暂行办法》,举办第十届重庆高交会暨第六届国际军博会,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才与企业结合转化科技成果。实施区县、产业、民生科技支撑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3+1”示范工程,采取“人才+项目+基地”模式,在创新实践中培养急需科技人才。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企业)研究中心等载体,培养造就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和团队,促进通信设备、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十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加强学术学科领军人才和工程技术高端人才培养,培养“两江学者”15名、高水平学术学科带头人10名、工程技术带头人10名,建成35个高水平研发团队。举办首届“重庆青年科学家论坛”。〔责任单位:市委科技工委、市经济信息委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农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国资委党委、两江新区党工委、市科协党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8.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启动思想建设、能力提升、结构优化、作风锤炼四大工程,实施党政一把手、后备干部和基层干部三大培训工程,加强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三项教育”,深化“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提升党政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机制,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和公务员跨部门(区域)竞争上岗试点。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注意选拔优秀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注重选拔具有基层领导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干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公务员局党组、市委党校,各区县党委等〕

9.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国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中国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和中欧经理人培训项目,打造海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继续推进MBA、EMBA学历学位教育和高级工商管理培训。加强优秀企业家培养,选派11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培训,培养20名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举办“国资大讲坛”,邀请国际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家专题讲授。加大市场化方式选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力度。加强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会队伍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健全董事会功能。〔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党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经济信息委党组、市工商联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10.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等工程。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研究制定《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创建国家专家服务基地。新建一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加大招收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博士后力度,鼓励博士后开展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副职选派管理。推进“西部之光”、“三峡之光”、“民族之星”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加大军地联合培养人才力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举办25期高级研修班,在重点领域培训3万名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人才。加大交通人才、环保人才、统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重点项目,壮大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举办第四届国际服务贸易(重庆)高峰会,积极引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人才。继续开展“双十百千”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行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市经济信息委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科技工委、市交通党委、市外经贸委党组、市环保局党组、市卫生局党组、市国资委党委、市统计局党组、团市委党组、市科协党组、第三军医大学党委、后勤工程学院党委、重庆通信学院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11.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紧缺高级技师培养,围绕重点和新兴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6万名,其中紧缺高级技师1000名。贯彻落实《重庆市高技能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评选认定一批高技能专家工作室。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改革,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办好国家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举办10场职业技能大比赛。协调引进1—2项世界职业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落户重庆。〔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组织部、市经济信息委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工商联党组、市总工会党组、市妇联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12.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和贫困地区农民创业就业培训雨露计划,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各类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协会和培训机构作用,加大农业科技带头人、种养殖能手、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才、农产品加工能人和能工巧匠培养力度,多渠道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次。加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力度。建设20个农村信息化、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10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10所农民田间学校,资助100人参加全国农交会,扶持100人创办领办示范型专业合作组织。选派农业专家团助推“两翼”农户增收。推进10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到园区创业。加强农业类职业院校、区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农业职业教育集团。〔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科技工委、市水利局党组、市工商局党组、市林业局党组、市扶贫办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13.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培养10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教育、医疗、司法等相关领域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制定社会工作员培养课程设置和教学标准,开展社会工作员专业技术水平认证。组织引导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新建2个社工专业实训基地,在老年人服务、社区建设、矫治帮扶等领域,建设10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党组、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信访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党委、市司法局党委、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卫生局党组、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市扶贫办党组、市总工会党组、团市委党组、市妇联党组、市残联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14.加大宣传文化人才开发力度。研究制定宣传文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宣传文化特殊人才引进机制。实施文化名人、巴渝新秀培养工程,加强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培养,培养2—3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文化名家工程”人选。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培养1000名文化工作骨干。继续实施“百名宣传文化青年骨干挂职锻炼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等重点学科和人文社科基地,开展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优秀专业技术文化人才专题培训,组织高层次人才赴市(境)外学习研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文化广电局党委、市新闻出版局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15.加强金融财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金融、财会人才发展政策。加强金融财会高端人才培养,培育10名高层次金融人才和30名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依托重庆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金融学院)等市内外知名院校,加强本地金融财会人才培养。选派优秀金融人才到国际金融组织顶岗锻炼或访学研修。围绕建设内陆地区金融高地,积极引进全国性、区域性和功能性总部;依托重庆联交所、农村土地交易所等要素市场,引进一批高端金融管理人才。大力引进加工贸易离岸结算、电子商务国际结算、要素市场交易结算等方面的高级会计人才。举办“金融开放论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党组、市金融办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外经贸委党组、市国土房管局党组、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党组、市国资委党委、市地税局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16.加强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法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建设,面向基层遴选一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充实公安、司法等政法队伍。加强政法部门同其他部门之间人才交流。采取院校培养、顶岗锻炼等方式,选送一批优秀政法人才赴市内外高校培训。完善政法人才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体系。继续推进警务人才公派留学项目。〔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党委、市司法局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17.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旅游博士人才、旅游饭店管理人才、旅游景区管理人才等“十大”旅游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优秀旅游人才。积极筹办重庆旅游学院,筹建重庆旅游人才研究院,加强旅游学科建设,优化旅游专业设置。做大做强旅游职教集团,打造旅游服务技能人才培养高地。〔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18.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风雨同舟•十百千万工程”,培养一批在全国和全市有影响力的党外人才。推进“千名党外干部挂职锻炼工程”,强化“7+38”党外人才实践锻炼基地和全国统一战线传统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筹建武陵山区非公人才国家级培训基地。加大微型企业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参加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提升民营企业家和中小企业人才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两新”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工商局党组、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市工商联党组、市总工会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19.做好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加强首批“两江学者”管理服务,做好第二批“两江学者”评审工作。举办专家政治理论研究班,组织第二批市委直接掌握联系专家赴井冈山、延安开展理论培训,加大有突出贡献专家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院士专家进园区”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开展专家学术交流、国情考察及走访慰问活动。加强高级专家疗养休假中心建设,做好院士专家疗养休假、医疗保健工作。新建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0个专家工作室。〔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组织部、市委科技工委、市科协党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四、加强交流合作,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

20.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部委、“985”高校、东部发达地区人才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与中央国家机关、京津沪鲁苏浙等东部发达地区干部交流。深入落实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校(院)地合作协议,从“985”、“211”高校选调4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来渝工作,支持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建设。加强博士服务团队管理服务。举办第三届“国际知名研发机构重庆行动”和第二届“国家级大院大所重庆行动”。组团参加大连“海创周”、广州“留交会”、“千人计划太湖峰会”、武汉“华创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科技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党组、团市委党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21.加强渝港澳台人才交流合作。继续实施“海联(重庆)开放型人才培养计划”和赴港顶岗培训、港澳青年人才重庆实践计划等合作项目。组团赴港开展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邀请港澳台知名专家来渝开展学术交流。深化渝台经贸活动,推进渝台电子信息、商务人才合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统战部、市外经贸委党组、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22.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千人计划”、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计划,深入实施重庆市“百人计划”、海外留学人员“直通车”资助计划。依托海外人才联络站,组团参加北美洲中国留学人员人才交流大会,举办欧盟生态环保人才、北美汽摩人才、印日软件人才招聘活动,开展“百名海外留学博士两江行”活动,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外籍高级专家来渝工作或服务。举办市长国际经济顾问团第七届年会。贯彻落实《国家特聘专家服务与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有关待遇的意见》,加强国家和市级“特聘专家”服务管理。评选第三批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组织文化产业与传媒人才赴美国、理论人才赴俄罗斯专题培训。组织高校后备干部队伍“4050”干部出国培训,推进“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外经贸委党组、市公安局党委、市环保局党组、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党组、两江新区党工委、市科协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五、加大人才政策重点难点突破力度,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23.完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推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分类考核,探索干部德的考核新方式和新办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和正高级会计师、技工学校正高级讲师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探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有效途径,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素质标准和评价办法、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政策。筹办第六届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党组、市国资委党委、市公务员局党组、团市委党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24.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研究制定《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继续实施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整合。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化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完善各类人才队伍之间合理流动政策。建立重点企业工程师与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大学名师互派“双师”挂职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组织部、市经济信息委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科技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25.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落实《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改革科研经费分配和管理办法,完善实施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加大财政供养人员津补贴和职工社保待遇统筹力度,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逐步缩小不同区域收入差距。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机制。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办专业合作社、领办示范园。继续开展“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重庆市重大技术创新奖”、“重庆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庆五一劳动奖章”、“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杰出企业家”、“重庆市名师”、“杰出农村实用人才”等评选表彰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党组、市经济信息委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科技工委、市委农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总工会党组、团市委党组、市妇联党组,各区县党委等〕

26.加强人才特区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才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挥人才特区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两江新区建设国家级人才特区,加快重庆经开区、重庆高新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重庆理工大学市级人才特区建设。总结推广人才管理创新经验,积极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使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科技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各“人才特区”建设单位,各区县党委等〕

六、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

27.健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健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分解制度。健全完善督促落实机制,建立检查通报制度、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和人才工作监测与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28.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贯彻落实《实行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加强人才工作考核,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加强人才工作联系点、示范点指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党委,各市级人才工作联系点、示范点等〕

29.加强人才工作基础建设。加大人才发展投入,引导区县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加强区县党委组织部门人才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人才密集单位要明确人才工作专职人员。举办3期人才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提高知全局、懂人才、干实事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党组、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各区县党委等〕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办 公 厅

2012 年 02 月 17日印发

(共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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