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力量对新校区进行建设_新校区建设引发的思考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5:46:2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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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量对新校区进行建设,完成包括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田径运动场等主体工程及相应的道路交通、绿化工程。同时,改造校区的供热系统。

加快校园信息化建设步伐,改造和建设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校园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教学资源系统、网络安全和网络服务系统、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数字图书馆和校园“一卡通”等。实现教学、科研、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全面数字化,并做到信息流畅、资源丰富、管理有序,有效支撑,高效运行。

加大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环境文化建设和行为文化建设的推进力度。大力弘扬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修订学院章程,设计学校形象标识,设计制作校徽、校旗,提炼校训,创作校歌,编写校史,提炼并建树理论与实践交融的具有特色的金院精神;营造更加浓郁的校园环境文化氛围,建设校园文化景观,推广健康网络文化,强化学生的公民意识,引导学生社团和学生组织开展文明工程等文化活动,努力将校区建设成充满文化活力的“金融校园”,建设成以人为本的生态校园,建设成团结共进的和谐校园,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的隐性教育功能。

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后勤保障服务条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后勤员工队伍建设,逐步提升员工素质,健全监督机制,实行量化考核,节约开支,降低成本,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哈尔滨金融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行资〔2006〕22号)、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黑教财〔2007〕38号)和《关于2010年度本级决算中资产情况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教财函〔2011〕35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保证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全面核查各类财产和债权债务,核实人员状况、收入来源、支出结构及水平等情况。通过对基本情况、财产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和财务状况,为编制预算提供真实依据。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务部门编制2012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统一以201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全校所有单位和部门。

三、资产清查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哈尔滨金融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职责: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审核确认资产清查最终结果。组 长:遇华仁 副组长:滕兆祥赵福春

成 员:顾 彪 王兆平 苏佳萍 付 敏 姜 玲刘 娟 惠长林 冷 柏 张新海 陶晓滨 崔毓滨 李洪洋 杨子臣 徐培龙 吴治成 潘 军 靳 生 刘东辉 解晨光 李丞北 张铁军 姚 旭 徐 丽 孙 莉 张国忠高士刚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科。主 任:苏佳萍(兼)副主任:刘 娟李洪洋

成 员:刘丽萍 孔德岩 郑广峰 曲 硕 李秋丹

崔静伟顾广强 朱天波 任正毅

孙世勇 吴宝成 梁志国 梁媚宇 那伟栋 王 醒 孙颖全 王敏刚刘艳菊 孙 玲 刘泽洪 张 杰 李钦超金 鑫 刘巍巍 邵 红 崔 宇 田 园

职 责: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汇总资产清查报表、向学校提交资产清查最终结果。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分为准备、组织实施、总结整改三个阶段。从2011年3月15日开始,6月30日前结束。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至3月21日)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2.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范围、时间、步骤; 3.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2日至5月15日)1.学院自查(3月22日至4月15日)

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及教育厅财审处关于资产清查的总体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工作(详情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所属资产进行逐一清查。

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牵头,资产管理员具体实施。

具体工作:首先,核对各单位和各部门帐、物是否一致。根据使用情况,本着资产谁使用、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在资产帐上逐一签字确认,必须本人签字,代他人签字者,对签字设备负全部责任,并标明存放地点;其次,对于在用资产,在资产帐上标明即可;对于有帐无物(其中丢失资产要写明原因,如是被盗资产要求出具保卫科和公安机关证明),有物无帐、待报废资产要写明情况。

以上信息需报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需经各单位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后,上报物资设备科。

(1)我院基本情况清理

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的清查。

要求:提供机构编制等部门的批准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人员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中的B02、J02表内容的填写及实证文件、材料的收集。

此项任务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学工处参与。(2)账务清理

主要内容:账务清理是指对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要求:账务清理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要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要有实证材料。

此项任务由财务处牵头,纪检审计参与。(3)财产清查

主要内容:财产清查是指对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要求:财产清查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由财务处牵头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中的BOI;B03;B05;B06以及J01;J03;J05;J06;J07;J08;.109;Jl0;Jll;J12;J13;J14各表内容的填写及实证文件、材料的收集。

由物资设备科牵头,其它单位和部门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中的B04;B07(1);B07(2);B07-1;B07-2;B07-3;B08;B09以及J15;J15-1A;J15-1B;J15-2;J15-3;J15-4;J15-5;J15-6:J15-7;J15-8;J15-9;J15-10;J16;J17各表内容的填写及实证文件、材料的收集。其中,表J15-8需军体部和学工处等部门参与,表J15-9需图书馆和院办等部门参与。

2.清查结果汇总(4月16日至25日)

(1)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

(2)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3.专项审计(4月25日至30日)接受省财政厅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院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务处负责协调。4.材料上报(5月8日至15日)

将我院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有关备查材料,连同确认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四份报教育厅。

(三)总结整改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

1.对清查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加工,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档案。

2.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特别是对房产、地产、房屋及设备的出租、出借加大限期整改力度,完善相关手续和证件。

3.建立健全资产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防止前清后乱。

4.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资产进行抽查验收,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清查结果汇总上报学校。

五、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资产清查是一次工作规模大、要求严格、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的资产清查活动,不仅对单位的各项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项资金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对、查实,而且要对所属单位户数、人员编制、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对。各单位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学校升本验收中有关资产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小组,认真、全面的配合好、开展好工作。

(二)掌握政策,狠抓落实。“摸清家底”是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执行有关的制度规定。在资产清查中要采取“以帐对物,以物查帐,见物就点,见帐就清”的方法,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对未按要求完成或不积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要限期进行整改;对违反有关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要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实事求是,认真总结。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认真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总结报告;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将资产清查各种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对资产清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和物资奖励,表现不好的单位和部门要与工作业绩考核、年度考核挂钩,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附:1.资产清查报表共40张 2.仪器设备总账 3.待报废资产登记表 4.有物无账资产登记表 5.有账无物资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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