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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小常识
⊙楼道内杂物为何越来越多?
居民楼道是我们每天必经的通道,在一些老旧小区里楼道堆放杂物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些杂物可谓种类繁多,小到纸皮碗筷,大到冰箱彩电,一应俱全。而这些杂物的来源一般都是居民家里淘汰出来的废旧物品,这些废旧物品在主人眼里就像“鸡肋”,丢之可惜,留之无用。
⊙楼道内堆放杂物有何隐患?
楼道堆放杂物还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火灾是最典型、最易发的隐患之一。楼道是消防安全通道,有着重要的消防作用,不应该堆放杂物,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危急情况,这些杂物会影响居民的安全疏散,也会妨碍消防战士进入救援,这无疑使原本就不宽的“生命通道”变成了“死亡之路”。所以,我们在此呼吁,为了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在楼道内堆放杂物!
⊙占用消防通道可能涉罪
根据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消防法》第28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另外,根据我国《物权法》有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家门外的公共楼道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不是某一户业主可以独占享用的资源。
公共楼道是楼房的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无权擅自堆放杂物。若因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应当由直接责任人、擅自堆放杂物者和物业公司或楼道的管理者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擅自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部门还可以对占用者处以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经消防部门通知仍拒不改正,并因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导致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天来临,天干物燥,不要让我们的疏忽、无知和漠视使我们陷于绝境。只有行动上的“防患于未然”方能使嘴上的“安全第一”落到实处。
安全你、我、他(她),行动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