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职权与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_监事会人员与职权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5:42:2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监事会的职权与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监事会人员与职权”。

监事会的职权与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

监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监督机关。根据《公司法》第51条及117条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53条、第54条及第118条之规定,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151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会主席及其职权

1.监事会主席的产生

根据《公司法》第51条及第117条之规定,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这与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有所不同,《公司法》第44条第3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可由公司章程规定。

2.监事会主席的任务

我国《公司法》第51条及第117条规定监事会主席的任务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监事会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

现行《公司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1.质询董事

根据《公司法》第54条及第118条之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2.调查经营的异常情况

根据《公司法》第54条及第118条之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3.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调查

根据《公司法》第54条及第118条之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明确监事会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法》第54条及第118条之规定,监事会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5.保障监事会知情权

根据《公司法》第150条之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四、监事会会议类型

监事会会议与董事会会议一样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5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公司法》第11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五、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指出:根据《公司法》第51条及第53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的职权与监事会相同。

下载监事会的职权与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word格式文档
下载监事会的职权与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