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顶板管理办法新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采区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顶板管理,确保顶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顶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盘江股份公司顶板管理办法》、《@@1田矿顶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体系几职责划分
(一)采区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区
长
副 组 长:采煤副区长、生产副区长、技术副区长、机电副区长、带班副区长、经营副区长
成员:队长、技术员、验收员、带班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技术室,技术主管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区长对全区顶板工作负全面责任,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落实情况。
2、技术主管对顶板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制定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
3、生产副区长对全区掘进工作面及巷修工作面的顶板管理负全面直接责任,负责落实分管范围的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顶板管理的规定及要求,顶板变化要果断采取措施并亲自到现场进行处理。
4、采煤副区长对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巷的顶板管理负全面直接责任,负责落实分管范围的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顶板管理的规定及要求,顶板变化要果断采取措施并亲自到现场进行处理。
5、机电副区长对全区主要提升运输巷的顶板管理负全面直接责任,负责日常的巷道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向采区区长汇报,由采区区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
6、带班副区长对所带班范围内的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带班时间段的巷道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向采区区长汇报,并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7、经营副区长负责顶板管理所需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和储备工作,监督保证材料、设备的质量。
8、掘进队队长对本队在掘巷道(开口位置开始)的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落实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顶板管理的规定及要求,顶板变化要果断采取措施并亲自到现场进行处理。
9、巷修队队长对本队所巷修的巷道的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落实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顶板管理的规定及要求,顶板变化要果断采取措施并亲自到现场进行处理。
10、机电队队长对主要运输巷的巷道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的巷道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向分管区长汇报,并由分管区长逐级汇报。
11、运料队队长队主要提升巷道的巷道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的巷道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向分管区长汇报,并由分管区长逐级汇报。
12、采煤队队长对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巷的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落实分管范围的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顶板管理的规定及要求,顶板变化要果断采取措施并亲自到现场进行处理。
13、技术人员负责采掘工作面的技术指导(包括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掌握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收和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变化情况。
2)定期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分析支护质量和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上提出改进措施。
3)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4)落实分管范围的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顶板管理的规定及要求,顶板变化要果断采取措施并亲自到现场进行处理。
14、验收员负责本队范围内的巷道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的巷道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向队长汇报,并由队长逐级汇报。
15、带班副队长对本班范围内的巷道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的巷道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向队长汇报,并由队长逐级汇报。
第三条
巷道巡查制度
(一)采区顶板管理领导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巷道巡查,具体时间由技术主管通知为准,顶板管理小组成员参加,分管副区长三天巡查一次,队组每班巡查一次。
(二)巷道巡查结束后,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巡查时间、人员、地点行走路线、存在隐患、处理方案、整改负责人、期限、结果等内容,并存档备查。
(三)各成员的巡查责任区域划分如下(根据采掘关系不定期进行调整):
1、生产副区长:131611运输巷、131611回风巷、131611回风联巷、131017运输巷、231轨道石门、23运输上山(下段)。
2、采煤副区长:131616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巷。
3、机电副区长(分管机电):23运输上山(上段)、返仓巷、返仓巷联巷、232联络巷、1300石门、运输井、下组集中运输巷、延深运输下山(下段)。
4、机电副区长(分管运料):轨道井、井底联巷、南大巷(轨道段)、轨道石门、上部车场、延深轨道下山、中部车场、231回风石门(轨道段)。
5、技术主管:回风井、23通风上山、231回风石门(无轨道段)。
6、203队队长:131017运输巷。
7、206队队长:23运输上山(下段)。
8、209队队长:131015运输巷。
9、210队队长:131611运输巷。
10、301队队长:131611回风联巷、23轨道上山。
11、304队队长:131618回风巷。
12、305队队长:延深轨道下山。
13、306队队长:1300石门。
14、307队队长:131611回风巷。
15、311队队长:231轨道石门。
16、315队队长:131015回风巷。
17、运料队队长:轨道井、井底联巷、南大巷(轨道段)、轨道石门、上部车场、延深轨道下山、中部车场、231回风石门(轨道段)。
18、机电队队长:23运输上山(上段)、返仓巷、返仓巷联巷、232联络巷、1300石门、运输井、下组集中运输巷、延深运输下山(下段)。
第四条
采煤工作面日常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必须有符合本采煤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作业,作业规程严格会审和审批制度,审批后的作业规程要严格按规定贯彻学习,并签名。遇情况变化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中要明确顶板管理,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施工。
(二)工作面初采前,必须制定专门的初采安全技术措施,初采期间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必须明确规定。
(三)工作面正常生产期间,要加强对对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的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执行。
(四)要随时对支护材料进行检查,确保支护材料完好、齐全。
(五)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穿柱鞋,柱鞋的尺寸、规格、材质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六)加强采煤工作的矿压观测工作,观测压力表必须齐全、可靠。
(七)采煤工作面的回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加强采煤工作面上、下巷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支护强度。第五条
掘进(巷修)工作面日常管理
(一)作业规程必须对巷道支护形式及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及永久支护和工作面最大、最小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二)必须在锚杆巷道中设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如变化加剧,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巷道交叉点、巷道断面变化处的支护必须采取加强支护,并定期进行巡查。
(四)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严禁空顶作业,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五)所有长距离独头巷道必须定期进行巡查,并设明显标记,加强支护,防止发生关门事故,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迎头施工。
(六)维修巷道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外往里逐架(排)进行维修。
(七)回撤巷道金属支架时,必须又里往外逐架进行。
(八)上下山掘进时,必须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找净帮顶悬矸活石,防止掉落伤人。
(九)处理冒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且生产副区长必须现场指挥。
第六条
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1田矿顶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补充如下:
(一)出现下列情况的,责任队长一律撤职:
1、独头巷道冒顶关门的。
2、采面上、下巷冒顶造成堵塞原巷道设计断面三分之一及造成停产一个圆班的。
3、锚杆支护巷道被查出使用的锚杆不符合设计长度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的,每次罚责任队长5000元,验收员、技术员及带班队长按80%进行处罚:
无作业规程、措施、技术报告或未对作业队组进行规程措施贯彻学习的。
(三)出现下列情况的,每次罚责任队长1000元,验收员、技术员及带班队长按80%进行处罚:
1、不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前探支护、临时支护、迎头护帮措施的。
2、发现顶板事故征兆和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汇报的。
3、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现场找掉工具不能满足找掉工作的。
4、巷道掘进、巷修在建抬棚时,队长、验收员、技术员不在现场指挥的。
5、分管巷道不挂责任牌进行管理的。
6、无巷道巡查记录、记录不全或记录作假的。
7、巷道贯通未按措施进行巷道加固的。
8、掘进巷修头不设专人观山的。
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采区
2013年7月24日
11111矿@@@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