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0303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重点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秦皇岛市项目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面考核评价项目建设情况,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
二、考核评价内容
(一)重点项目谋划储备情况;
(二)重点前期项目工作情况;
(三)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四)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五)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情况;
(六)其它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重点工作情况。
三、考核评价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秦皇岛市项目建设考核评价表”及评分细则。
四、考核评价程序
考核工作由市重点办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每年1月下旬根据本办法对各县区进行现场检查考评打分,并作为考核各县区依据。
五、奖惩措施
(一)对各县区的考核评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对排位前3名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第一名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奖励80万元,第三名奖励50万元,并颁发秦皇岛市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奖杯(牌匾)。
(说明:秦政【2010】38号文件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奖励50万元,第二名奖励30万元,第三名奖励20万元)
(三)对排位在最后一名的县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排位在最后一名的县区,给予其行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免职或降职处理。
六、其它
(一)本考核办法所涉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二)本考核评价办法自2014年度开始实施。秦字
【2010】38号文件同时作废。
(三)本考核办法由市重点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