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_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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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盐工助„2014‟6号

关于落实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意见 各二级学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主要途径,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信贷扶助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民生工程,事关数以万计贫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公平权和社会公正问题,我们应充分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好这项工作。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助中心„201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情况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分为四种情况: “江苏老生”:入学前户籍为江苏的我校现在校非毕业生; “江苏新生”:2014年录取的户籍为江苏的新生; “外省老生”:入学前户籍为非江苏的我校现在校非毕业生;-1-

“外省新生”:2014年录取的入学前户籍为非江苏的新生。

江苏老生需在盐城工学院进行贷款计划预申请,江苏新生在所在高中进行贷款计划申请。

外省老生、外省新生向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计划并办理。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开行江苏分行委托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结构,向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贷款学生需每年申请一次。

二、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博雅学院);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5.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省学生需学校出证明的请将证明打印好后到盐城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三、高校实施阶段

1.4月21日~4月25日,学生贷款计划需求统计阶段

各二级学院组织全体非毕业班同学做一个2014-2015学年就学各项费用规划,如有学生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省老生向生源 -2-

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并申请,江苏老生在就读学校申请。二级学院对江苏老生的贷款申请计划进行汇总,完成附件1表格,于4月25日下午下班前直接发电子档到学生处助学科邮箱zxk@ycit.cn。

注意:(1)2014年前入学生每生每学年最多贷款6000元。2014年入学的新生每生每年最多贷款8000元。

(2)为加强贷款的计划性,如江苏老生不在校内申请贷款计划,直接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除非家庭发生突发变故,否则后期“回执”学校不予受理,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请二级学院向广大学生说清楚。

2.4月28~30日,学校江苏老生贷款计划分配阶段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下拨我校计划,结合各学院需求情况,研究确定我校各学院江苏老生贷款计划,并将贷款计划告知各二级学院。

3.5月5日-5月7日,江苏老生个人校内申请阶段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组织学生学习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和本文件精神,了解办理程序,结合学生贷款需求和二级学院分配到的贷款计划,学生填写盐城工学院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4.5月8日~5月12日,二级学院评议、审查阶段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评议,评议后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研究。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在学校分配的贷款额度内,每位学生申请贷款金额应在1000元到6000元之间的整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 -3-

学生受资助情况综合考虑本学院贷款发放对象和发放金额(金额总数不大于学校分配批标),于5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初审通过的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一份二级学院自留,一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和本院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218室)。

⒌ 5月14日~5月16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阶段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二级学院上报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6.5月17日~5月19日,二级学院信息录入阶段

二级学院明确一位老师负责本院学生助学贷款信息的网上录入和校对工作。

⒎ 5月20日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整理上报阶段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校学生申请信息进行整理,按要求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打印“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将江苏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告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网上系统,对审核通过后的学生打印“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好统一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办好交接手续,盖章后,由二级学院统一发给学生。

五、学生到生源地办理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按文件要求,带齐手续到江省各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 -4-

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期手续。

六、贷款信息确认

1.秋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江苏老生、江苏新生、外省老生、外生新生)持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材料,填好信息后交二级学院分类登记;非国开行办理的其他形式贷款另外说明。

2.由二级学院分类汇总后统一交到学校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218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3.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网上信息确认,形成电子回执;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回执录入情况通报二级学院。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计划统计表

2.2014年盐城工学院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201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总表

盐城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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