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屠宰管理工作责任书交警队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交警队责任书”。
平遥县猪肉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强化猪肉
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防控打击体系,全面提高我县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县政府决定实行猪肉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现与县交警队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对猪肉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交警队一把手为本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的猪肉质量安全责任制。根据本单位所担负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工作目标,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中队,同时制订配套的考核奖惩办法。
三、在路查、巡查执法中,负责堵截暂扣运输死猪及不合格肉品的车辆,移交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形成内打外堵的防范体系,从运输环节上严防不合格肉品进入流通和消费市场。
四、加强信息沟通,每月向县定点屠宰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在猪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执法情况、监管动态、经验、建议等信息2篇以上。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私屠滥宰、生产、销售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绝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创新肉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和建立肉食品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平遥县人民政府平遥县交警队
(签字)(签字)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