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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候选人学习材料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
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包括上级部门拨款、成员缴纳的会费以及接受奖励、赠与或赞助等。社团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为筹措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可在每学年招新结束后向新成员收取会费。此外,未经校团委允许,不得再向成员收取其它费用。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财务应由该社团负责人之外的专人专门管理,使用经费时,须经社团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手人一致同意后,方可支出。学生社团的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账,账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社联将不定期对社团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财务管理混乱的有权进行整顿处理。
第四条 各社团不得参与开展任何以商业为目的的活动(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各社团通过向有关单位获取赞助开展社团活动的,须经社联审阅并批准;赞助的来源、用途必须向社联登记。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社联告诉说明接受、使用捐赠以及资助者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社团联合会的机构
社团联合会的决策机构为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并向代表大会负责,任期两年。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社团联合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3名,秘书长1名(由校团委负责社团工作老师担任),常务副秘书长1名(由一名副主席担任)。
主席: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全面工作,制定社团联合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召集全体委员和各社团负责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社团联合会工作,关心全体会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团结和带领全体委员共同完成社团联合会的各项任务及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务副主席:认真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并备案,详细了解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的工作动向,并向各部门传达主席团批示,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社团联合会工作规范化、有序化、高效化,主席不在校时负责全面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做好社团联合会的全面工作,及时了解各部门及各学生社团的工作状况。
秘书长:由校团委老师兼任,指导帮助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
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做好全面工作,起草社团联合会的文件和资料,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习状况,负责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宣传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政策与决议,使各成员的思想时刻保持先进性。
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并于年度末对各项事务做出总结,并指导本部成员将计划付诸实施,及时了解广大会员对本部的工作意见,向主席团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检查督促各级学生社团的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依据社团管理条例对学生社团进行有效地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干事:协助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认真完成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分配的任务。第十条 社团联合会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室、新闻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网络资源部、公关部和编辑部八个职能部门。
秘书处:设秘书长 常务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秘书 干事
职能:负责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积极推进社团党团建与思想建设工作,具体如下:
1、在主席团的指导下制定社团联合会一学期工作计划,并做好相应的总结工作,合理安排协调各学生社团及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监督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传达共青团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指示并及时向校团委反馈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日常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的沟通工作;
3、总体策划社团联合会大型活动,筹备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4、策划组织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活动,促进各学生社团之间以及社联各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社联内部建设,构建社联文化体系;
5、指导学生社团广泛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监督考核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活动质量;
6、总体负责开展社团团建工作,指导各社团团支部工作,建立社团思想建设体系,推进社团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展共青团组织的工作阵地;
7、开展社团调研工作,研究社团建设理论,总结推广社团建设经验,促进社团健康快速发展;
8、引领社团发展,整合社团资源,指导社团创建品牌活动,树立标兵社团。、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干事
职能:负责社团联合会的日常管理,包括对办公室及活动室的管理、办公室文件档案的管理、拟定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社联信箱管理等,具体如下:、指导各学生社团做好新学期注册登记工作,协助社联主席团合理安排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及各社团的工作,负责监督各社团的运行状况;
2、指导各学生社团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收集整理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及各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绘制总表,整理完毕后归档管理;
3、指导拟成立学生社团的筹备、申请及成立等相关工作;
4、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信箱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物品的管理及卫生检查等日常工作;
5、负责起草学生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并协助各部门与学生社团制定其规章制度,做好汇总工作;
6、负责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和各学生社团的评优评先申报材料的整理工作和表彰文件的拟定;
7、加强与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及各学生社团的交流,及时向主席团汇报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及各学生社团提出的意见与要求;
8、负责社团联合办公室、各活动室值班表的编排及调整工作,负责社联会议、社团负责人会议的前期组织工作、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等。
新闻信息部:设新闻信息部部长 副部长 干事
职能: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宣传工作,指导协助各学生社团做好自身和活动的宣传,审核学生社团出版的刊物等,具体如下:
1、主要任务是负责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社团联合会各项活动的各类通讯报道,反映社团文化的最新动向,负责适时向社团联合网站上传学校及社团联合会相关文件,引导社团发展新方向;
2、接受广大会员和各社团的投稿,并撰写反映社团情况与会员关心的话题的文章,积极与媒体沟通,协助并监督其他学生社团出版刊物;
3、举办一些饱含学术气氛的社团活动,定期收集校内各个活动场所的最新资料及各方面的宣传信息;
4、调查各学生社团的活动情况(组织、宣传、效果、影响)并对调查资料作分类整理,负责社团活动登记及统计工作;
5、收集学校各个部门对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意见、要求,使宣传工作规范化并及时反馈到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7、审核各社团出版张贴宣传材料并加盖“核准4”章,同时做好宣传材料的记录、汇总、评分工作。
人力资源部:设人力资源部部长 副部长 干事
职能:建立完善的人力管理、考核及建设制度,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为学生社团和社团联合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具体如下:
1、根据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拟定招新人力资源计划,并严格把关招新质量,做好人事公示;整体把握并及时公布社团及社团联合会成员的流入、流出动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2、制订社团及社团联合会的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并注重对人员培训效果的评估,努力加强人力建设,提高成员综合素质,为社团及社团联合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后盾;
3、负责建立完整的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发展人力储存计划;
4、制定社团及社团联合会的人员日常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主席团汇报人员的工作绩效,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人力建设;
5、监督并指导社团换届及组织机构的调整,加强社团组织机构的梯队建设,为社团新一阶段的发展注入新鲜动力;
6、负责社团指导老师的聘任及工作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社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指导作用,以促进社团更好更快发展。
财务部:设财务部部长 副部长 干事
职能: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财务工作,使其实现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对财务使用的监管,保证学生社团和社团联合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体如下:
1、制定社团及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以规范财务使用,做好财务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工作;
2、负责社团联合会财务的报销工作;登记社团联合会的财务及物品收支,定期对社团联合会财务进行清算公开;
3、监督管理社团经费收支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按照《社团财务管理规定》对社团活动经费进行严格审批和报销,保证社团经费得以有效利用;
4、收缴社团会费及社团赞助经费,并登记入册,纳入社团账目;
5、负责对社团财务人员培训,协助完善社团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社团账务登记工作,保证社团账务清晰无误;
公关部:设公关部部长 副部长 干事
职能: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外联及公共联络工作,着力树立我校社团联合会的良好形象,具体包括:
1、积极开展外联赞助工作,为社团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2、负责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大型活动的接洽、礼仪等事宜;
3、加强与各学生社团、学生会的联系,为社团发展构建良好的平台;
4、开展一系列公关活动,积极和兄弟院校进行联系与交流,树立我校社团联合会的良好形象;
5、负责每学期社联与社团干部的联络工作;
6、负责审批各学生社团赞助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登记工作;
7、协助各学生社团审批活动场所及协助学生社团办理物品租用手续。网络资源部:设网络资源部部长 副部长 干事
职能: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和学生社团的网络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设计制作与更新维护社团联合会网站;
2、负责其他学生社团主页在社团联合会网站的链接,协助各学生社团设计制作与更新维护网页,全面推进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信息化;
3、建立并完善社团联合会内部及各学生社团的网上工作平台并给予各学生社团网站指导与监督;
4、协助有关学生社团在校内举办、承办各类计算机方面的活动。
6、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社团财务使用状况,使主席团及时了解社团财务收支动态。
编辑部:设编辑部部长 副部长 干事 职能:编纂并出版每月一期的《理工社团之窗》,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一系列大型活动的材料汇编工作,具体如下:
1、关注时政要闻,向社团联合会及社团提供学习材料;
2、深入了解各社团发展状况,采集汇编各社团精品活动,促进其精品活动建设;
3、对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大型活动如 “百年理工讲堂”、“学生社团干部培训”等进行材料汇编;
4、学习并向各学生社团宣传同等高校社团建设的先进经验,促进我校社团健康良好发展。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社团资料的有效管理,使办公室的文档管理更加系统化、条理化,方便社团等提取资料,更好地为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服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根据社团联合会章程及社团管理制度,制定《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档案管理办法》,以规范我校在社团文档整理方面的管理制度。
本规定所称文档是指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资料两个部分的内容,具体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各项章程和管理制度,社联的各种工作记录汇报、机构建设材料,社联社团成员名单、经费资料,社团的各种工作记录汇报,社团活动策划、外联协议书等与协会活动相关的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
本规定适用于社团联合会及各合法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档案分类细则
社团联合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
1、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的档案及通讯录;
2、每学期社团联合会干部换届情况登记表;
3、每学期社团联合会所发文件和通知;
4、每学期社团联合会例会会议记录及考勤;
5、每学期每次社团联合会活动所有成员考勤表;
6、每学期每次社团负责人会议社团负责人考勤表;
7、社团负责人会议、社团联合会副部以上例会等相关重大会议记录。
8、社团联合会每次活动海报电子档;
9、社团联合会网站上所有发布的文件电子档;
10、各社团发到社团联邮箱的活动报告、简讯及其它信息电子档。社团的档案主要包括:
1、社团申请成立资料册;
2、每学年的社团注册登记表;
3、社团评优材料;
4、社团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5、社团每次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相关图文等);
6、社团财务报表;
7、学生社团成员的流动变化情况;
8、学生社团干部换届情况;
9、学生社团获奖及通报情况;
10、其他需要保存的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由社联各部门进行整理后交至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档案存档要求
1、以上材料应以打印稿存留。根据资料的性质、类别存档,统一入档,需备份电子档,定期对新资料进行清点,有专人负责分类存档。
2、纸质档内容统一A4纸输出正文为仿宋体四号字,标题为宋体二号字,行间距为1.5倍间距,所有材料应客观、公平、真实,需备电子稿。
档案保存期限
1、永久保留的档案:社团章程、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团评优材料、社团获奖情况、社团档案表、大型社团活动资料以及其它应当永久保存的档案;
2、限期保留的档案:各社团的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每次活动形成的材料汇编、社团成员变化情况以及其它可以定期保存的档案。
档案借阅规定
各个档案柜的钥匙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管理,其它各部门、社团及个人如需借阅必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负责人员需做好登记工作,借阅人员必须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借阅资料造成文档受损或丢失的,借阅人须在一周内补交全部资料,并向资料所属组织公开道歉,另对借阅人于相关例会上公开批评。
档案销毁规定
按保管期限已经到期的档案和已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定期鉴定和销毁,销毁前由办公室负责人员登记造册,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后,在指定地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违规处理办法
1、各种书面材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活动总结等没有按时交至办公室备案的,视作社团活动工作未停止,社联将暂不开始对该成员社团进行所有评估总结和财务总结。
2、私自涂改文档资料,造成后果者,协会停止进行一切活动。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招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使学生社团招新工作更加规范合理有序,结合《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学生社团招新规定如下:
一、招新主体
参加招新的学生社团为经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批准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
二、招新对象及基本条件
1.河南理工大学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承认学生社团章程,服从社团管理,履行社团成员的各项义务。3.对所报社团有一定的了解和兴趣,能够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献策献力。
三、招新宣传
6.学生社团在每年九月上、中旬开始宣传动员。
7.宣传方式多样(包括发放传单、张贴海报、组织咨询等),鼓励自主创新。宣传内容应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方可张贴。
8.各社团应将社团章程、性质、主要活动向新生公布。
四、招新时间
学生社团招新时间为每年九月下旬。
五、招新地点 学生社团招新地点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
六、招新人数
1.学生社团应提前一周将拟招新人数和会费额度申请上报至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将根据各学生社团情况,统一公布各社团招新人数和会费额度。
2.会员志愿加入学生社团,任何学生社团不得利用关系拉拢会员。原则上每人选报1个社团,最多不得超过2个。
七、会费收取
1、学生社团招新时实行三联单制度,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会员各一份(社团联合会持绿色“记帐”、学生社团持黑色“存根”、会员持红色“收据”)。会员所持的三联单需盖有社团联合会及本社团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三联单按招新人数发放,任何学生社团不得丢失损坏。如有意外,应及时上交社团联合会做相关处理。
3、学生社团所收会费应向会员公开,并在招新后一周内上缴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社团财务进行监督管理。
八、社团招新活动要求
1.学生社团的招新工作应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讨论决定,并报校团委批准。任何学生社团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招收会员。
2.学生社团招新工作应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下,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3.各学生社团按照规定标准收取会费并填写三联单,如有特殊情况加收或减免,必须事先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4.各学生社团应按照本规定统一定时招新,任何学生社团不得提前或滞后招新。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申请。
5.个别学生社团有特殊情况需在统一时间、地点以外纳新,按社团招新审批程序办理。
6.各学生社团会员人数及会费应严格按照社团联合会规定。如有异议须提前说明,以便酌情调整。
7.各社团应在完成招新后于两周内将会员情况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交社团联合会。
九、招新处罚规定
1、学生社团招新期间,若有反映社团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者,一经查实给予该社团负责人通报批评。
2、学生社团不按规定私自招新者,给予负责人撤消职务的处分。
3、学生社团招新期间,如有乱收费者,给予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撤消职务的处分。
学生社团刊物出版标准
第一条 学生社团出版社团特色刊物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积极、明确地为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宗旨;
2、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明确的内容范围及编辑方针;
3、设有专门部门负责刊物的出版及内容征订;
4、有必需的资金,能够解决刊物编印过程中的各种费用;
5、内容积极健康,符合社团特色及其发展方向,遵从各项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
第二条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应在符合如上条件下,首先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新闻信息部提交申请表。申请上注明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资金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指导老师的推荐意见、联系方法等。经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方可注册登记,并在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社团方可开始进行征稿、筹集经费等与出版刊物有关的准备工作。(社团创办刊物申请表)
第三条 学生社团刊物应每期印制样刊一份,上有刊物主编、指导老师的书面意见,交至社联新闻信息部审阅,经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出版发行。
第四条 学生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刊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条例以及可能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转载文章须注明文章出处;
2、学生社团刊物的发行不能超出所申报的发行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售、征订等;
3、学生社团刊物出版时必须印有主办单位、出版日期、主编、指导老师姓名及出版单位,并做好存档工作;
4、学生社团刊物因接受赞助而需为赞助单位提供宣传时,仅限于出现赞助单位及其主要产品的名称,禁止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诱导性广告服务;
5、学生社团刊物仅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不得在校外公开陈列买卖,如需要与校外单位或个人交流的,需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
6、登记过的学生社团刊物的名称、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资金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动,需及时重新到社团联合会登记后按改动后信息出版发行刊物;
7、学生社团刊物主办单位如需与其它单位联合出版刊物,须符合本规定第四条所列各项条件,按本规定第五条办理报批手续,申请上要写明所有主办单位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主要负责人。第五条 刊物中的文章应注明作者的姓名。如从网站上转载,则需注明网页链接。禁止转载其他高校校内刊物上所发表的原创作品。学生社团刊物所载文章由其作者或编者自负责任。
第六条 若社团出版刊物未按照以上管理条例执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刊整顿、取缔刊物等处分,并在年终考评中给予相应扣分处理。
学生社团宣传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 张贴物应符合内容真实、字迹清晰、纸张整洁的要求,且须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第二条 社团公开悬挂和张贴布告、通知、海报、喷绘、写真等宣传材料,须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新闻信息部审核并加盖“核准4”后,方可悬挂或张贴在校内指定的位臵和布告栏上,不得乱贴乱挂。
第三条 严禁张贴未经核准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及标识,如有发现则在年终考评时予以相应的扣分处理。
第四条 格式及要求:
(一)海报
1.标题:可以“海报”为标题,也可以活动的目的或主旨为题
2.内容:语言要简明扼要,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对相关活动的宣传要具有针对性
3.落款:注明社团名称,并标明宣传日期(二)通知
1.标题:可直接写“通知”或写“有关XXX的通知” 2.称呼:写明对象,具有针对性
3.内容:介绍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时间地点等必要信息 4.落款:注明社团名称,并标明宣传日期
(三)手绘
1.格式及内容:版面干净整洁,字体工整,排版适当,颜色搭配合理,忌色多、色炫。内容无病句、错别字
2.布局:一般应有大标题和落款。纸张周围(上、下、左、右)应留有适当留白。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间隔适当,层次分明,结构合理 3.落款:注明社团名称,并标明宣传日期
(四)横幅
根据活动内容,规格由学生社团自定,条幅应保证其整洁、美观,注意及时回收防止破损后影响观瞻。
(五)网络宣传 第五条 关于赞助商的宣传活动须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后方可进行。露天宣传场地经保卫处审批后方可使用。不得私自进行赞助商宣传活动,如有发现,予以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交由保卫处处理。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4月1日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换届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制度化建设,增加学生社团管理的透明度,加强社团负责人队伍建设,保证各学生社团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社团联合会特制定学生社团换届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各学生社团换届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换届申请表,并邀请社团联合会进行现场监督;学生社团人数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否则换届结果不予承认。
社团负责人任期至少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当任期已满可以组织人员换届;任期不满但有特殊原因需要换届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换届申请并解释换届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条 学生社团换届时间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一般在每学年“五四”评优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学生社团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换届或准备提前换届者,需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 学生社团所有成员参与社团换届工作。换届由社团主要负责人主持,学生社团各部部长组织,社团联合会监督。
第三条 学生社团换届前须进行财务清查,由离任负责人开出财产清单并报社联备案,财务部对其进行核查。
第四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由以下三种方式产生:
1、学生社团现任会长推荐;
2、学生社团成员五人以上共同提名;
3、社团联合会提名。
第五条 候选人向换届委员会提交个人简历,由社团联合会与学生社团现任会长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社团候选人一般应不少于两名。在候选人少于两名时,现任社团负责人应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作特殊说明,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七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出席换届大会的本社团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换届选举时当场唱票,由社团联合会人员现场监督,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到会人员1/2以上方可当选。若最高得票率低于1/2,候选人为3人或3人以上时则取得票数最高的两位候选人继续选举,候选人为两人或少于两人时则需要重新选举,直至产生新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社团负责人正式上任后在一周内完成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建设,并将组织机构名单和社团负责人变更表上交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七条 在所有换届工作结束后,校社团联合会向全校同学张榜公布任命决定。
社联公布任命决定后各社团方可张贴新一届组织机构名单,新任负责人应及时将社团负责人简历表交予社联人力资源部备案。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规定
为使各级学生社团的活动审批更加规范化;完善社团管理制度,做到真正的有章可循、奖惩分明,社团联合会特制定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规定如下:
第一条 活动审批表是社团开展活动和参加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生社团须在举办活动前一周持活动策划书及活动审批表(指导老师签字及指导单位盖章)至社团联审批。
第二条 社团联合会只有主席团成员(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常务副秘书长)有审批权,其他成员无权审批。
第三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在活动审批表相应框内填写审批意见后签名,在活动审批记录本中做好记录,然后加盖社团联合会印章。只加盖社团联合会的印章而无审批人签名的视为无效。
第四条 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后视情况,需要至校团委审批,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活动方可进行。所交活动审批表内容须填写完整,并在活动内容一栏内标明本次活动经费开支预算,无活动经费开支的填写零元。
第五条 需要使用教室的需到教务处申请,如需使用多媒体必须由指导老师申请。露天举行的社团活动须经过保卫处批准方可举行。
第六条 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校外人士做顾问或进行演讲,有涉外因素的活动,需上报校外、涉外人士简历,活动结束两周内将活动材料送交社联留档。涉外讲座、报告须经学校外事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举办。
第七条 学生社团出版内部刊物须事先经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或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校团委批准并报请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业务指导单位或指导教师负责刊物审查、出版及专业指导。
第八条
社团举办出游、社会实践、考察等大型校外活动经批准后,如有必要,由团委监督该社团购臵集体保险,并与每个活动参与者个人签订《安全免责协议书》,方可进行此活动。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活动,所有参加者必须持有家长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方可进行。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及时将详细活动总结、财务报告以及活动安全情况报告交至社团联合会。
第九条 学生社团在进行社团活动或对外联络活动时,必须真实署名,强调学生社团身份,不得滥用其指导部门、校团委或其它组织或个人的名义组织或开展活动。
第十条 经审批同意后的活动,应由活动主办方负责人将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地登记到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网上。
第十一条 社团活动应由社联相关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人员根据活动情况给予相应的评定。
注:
其他相关资料见社团团管理手册,请候选人认真学习次相关内容,认真对待社团换届候选人审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