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评纪委合订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纪委合订目录”。
在监督中找差距,在评议中求创新
黑龙江省明水县纪检监察机关——敞开大门请您‚评‛
发布时间:2010-05-03(记者 王会子 刘 静)‚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名利看得淡一些。我身边的朋友、同学,有的已经成为部门‘一把手’,有的做生意很富裕,但我从来不与他们攀比……‛黑龙江省明水县电视新闻频道‚廉政之窗‛专栏近日的一期节目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余年的县纪委案件管理室主任魏大伟一番掏心窝子的话传到千家万户。
作为一个常规栏目,‚廉政之窗‛栏目已开通一年,全县共有42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电视荧屏,向全县人民倾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酸甜苦辣,发出坚决惩处腐恶的铮铮誓言。
在电视专栏上亮相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并接受监督,是明水县纪委去年3月以来开展的‚开门评纪委‛活动内容之一。为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纪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履职尽责,该县纪委开展‚开门评纪委‛活动,通过网站、电视专栏、敞开门开会等方式公开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征求社会各界对自身工作作风、效能、履职尽责情况的意见建议,接受干部群众代表民主评议、质询,及时整改,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聘请风纪监督员、开设民主恳谈会、印制征求意见卡 搭台子,把外界建议‚请回家‛风纪监督员程广钧无意中发现,县纪委派驻某中心镇纪工委的车辆经常停放在某饭馆前,‚这是不是公车私用呢?‛他认真地在意见单上填上自己所见,并提出意见。
令程广钧没有想到的是,事隔两天,县纪委就反馈了处理意见。经查,那家小饭馆是该中心镇纪工委一位司机的爱人经营的。县纪委对该司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重新制定公务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
去年3月起,明水县纪委开展‚开门评纪委‛活动,从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农村群众中选出12名监督员,组建风纪监督组,对县纪委进行监督。风纪监督员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可以直接向县纪委书记反映,也可以形成书面材料递交县纪委办公室,由县纪委办公室整理上报。对风纪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县纪委须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自组建以来,风纪监督组共提出意见建议21条,有15条意见被采纳。民主恳谈会也是‚开门评纪委‛活动内容之一。县纪委书记带队,每个季度至少一次深入乡镇、企业走访座谈。
‚开民主恳谈会,是希望听听你们的意见、建议,让我们发现不足,解决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希望大家开诚布公……‛今年元旦前夕,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范树林在民主恳谈会上的开场白真诚恳切。
‚我们公司是粮食深加工企业,在收购粮食的季节,有很多农民来卖粮,但农民的车辆总是因各种原因被相关部门查扣,不仅耽误农民卖粮,也延缓了我们的收购进度,影响正常经营。县纪委一直说要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惠农政策,如果这类问题不解 2 决,怎么体现优化和落实?‛一企业负责人林永敏第一个起来发言。
在这个有24个涉企部门、16个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会上,林永敏的意见受到格外重视。会后,县纪委立即协调上路执法部门,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前提下,为农民卖粮大开绿灯。
这次民主恳谈会上,与会人员共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等建设性意见11条,均被采纳。
此外,县纪委还通过不定期印制征求意见卡,发放至全县各部门、乡镇、企业以及普通群众手中,征求意见和建议。一年多来,共征求到纪检监察干部应提高综合能力素质等有价值的意见建议112条。
设专门网站和公开栏、开辟‚廉政之窗‛电视专栏、纪委会议敞开门
敞开门,透明工作,让评议更有针对性
查处违纪案件、与腐败分子较量……在一些群众眼里,纪委很‚神秘‛。为使外界更好地了解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情况,明水县纪委制定反腐倡廉情况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除保密内容外的工作情况。
‚去年,我们建立了明水县纪检监察网站和农村政务公开网站,还设立了电子举报信箱,接受群众反映的意见。‛明水县纪委宣教室主任李宏峰接受采访时说。
截至目前,县纪委通过电子信箱已受理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13件,并全部给予有效答复。他们还在全县各乡镇、村统一设立公开栏,公开举报途径、公布乡镇纪检干部的电话号码,将监督的大门向全县各村镇居民敞开。
该县纪委还在电视节目中开辟‚廉政之窗‛专栏,每日连续播放,每周更新一期内容。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不仅在新闻栏目播出,还在‚廉政之窗‛中详细通报重要内容,同时公布纪检监察风纪监督专项举报电话。节目开播没多久,便引起广大干部群众关注。
一些会议不再关起门来开,而是敞开大门邀请有关部门和外界代表参加,这是去年以来明水县纪委的新气象。去年4月,该县纪委以剖析县商务局干部高某虚报套取专项资金案为主题,打开大门,邀请14个部门主要领导参加警示教育会。参加会议的县委常委、副县长蔡雪生对记者说,这次会议不仅使大家了解到纪委会议是什么样的,还在大家心中引起极大震撼。
监察局接受民主评议、进行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接受质询 敢‚过秤‛,测评、质询都不怕
要真正体现出民意。这是明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开门评纪委‛活动中始终坚持的理念。
民意通过测评来体现。据悉,明水县纪委将监察局列入全县‚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民主评议范畴,与其他45个部门、单位一起接受民主评议,纳入全县总体测评考核。
‚我们纪委是执纪部门,担负着监督其他部门的重要职责。打铁须得自身硬,因此更要注重自身形象,更主动地接受群众评 4 议。‛今年初,县纪委邀请有关部门、各界代表参加县纪委常委会,纪委副书记魏敬相就加强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作出郑重承诺。县纪委各室也纷纷作出承诺,并通过县纪检监察网和县电视台公布承诺内容。
据了解,县纪委每年还组织召开两次‚开门评纪委‛活动听证会,邀请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县纪委各室主任以上干部向与会代表述职述廉。根据述职述廉内容对比年初公开承诺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与会代表对有疑义之处,可提出询问或质询。被询问或质询的干部要当场给予答复。在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当场填写对述职述廉干部的测评票。测评过程全部公开,并由与会人员选出代表参与和监督整个计票过程。
‚‘开门评纪委’,对我们来说肯定有压力,但更多的是动力,有利于锤炼出一支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范树林信心十足地对记者说。
一年多来,明水县‚开门评纪委‛活动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千余条,县纪委逐一梳理,认真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的问题,他们建立县纪委常委联系重点企业、各室(办)联系乡镇和重点村、委局机关干部包扶贫困户的作风建设活动机制;针对‚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建立‚每周一学、干部轮讲、全委点评‛的工作机制,把每周五定为委局机关集中学习日,全委干部轮流登台授课;针对‚一些领域监督不到位、监督效果不佳‛的问题,他们对8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金额5000余万元,及时纠正5个共性问题和11个具体问题,保证项 5 目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洁。(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夯实基础
———枣庄市纪委、监察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纪事
魏国 陈牧 单相俊
队伍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山东省枣庄市纪委新一届领导班子早在去年4月刚上任的时候,就在机关开展了‚树一流形象、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集中教育活动和队伍建设年活动。扎实的工作和举措把市纪委、监察局打造成了一支形象好、素质高、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敞开大门评纪委
去年6月,枣庄市纪委第一次敞开‚大门‛,让社会各界人士的代表和部门对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和工作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这在枣庄是第一次,当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在市纪委、监察局内部也很不平静:怎么能让社会评议纪委?评议不好下不来台怎么办?
对此,枣庄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邓滕生态度非常坚定:‚今天我们就要来个逆向思维,就是要诚心诚意地让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我们的干部评头论足,提出对今后工作的建议,使我们看到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在一个新的平台上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很快,市纪委、监察局将工作和队伍状况、干部形象细化成10个方面的具体情况,设计成表格,亲自送表上门,请各方代表和市委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对市纪委机关进行无记名评议。共发送评议表558份,在收回的表格中,有66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对这些评议情况,特别是22条有‚刺‛的意见建议,市纪委召开全体人员大会,毫不掩饰、毫不修改、原汁原味地反馈,引起了强烈的震动。随后,委局领导分别召集所分管的室,进行自我剖析,深刻认真整改。
通过这次公开评议,大家感到切切实实地评出了一身汗,又评出了一股劲,纪检监察工作赢得了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在2003年度市直机关考核中,市纪委机关考评总分名列首位,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今年6月,该市进行第二次民主评议,社会各界对市纪委、监察局工作和干部队伍情况满意率高达96%。
用制度和纪律规范行为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针对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特别是开门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枣庄市纪委对过去所有的工作制度和纪律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补充和完善,建立健全了由43个工作制度、纪律组成的规范体系。
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是公开评议中意见比较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严重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一个‚顽症‛。枣庄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把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作为衡量队伍建 7 设成效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他们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人员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酗酒的规定,严明了惩戒措施。这个规定自去年4月份实施以来,在委局机关形成了一条‚高压线‛,全体人员高度自觉地遵守,这个久治不愈的‚顽症‛终于得到了有效解决。
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抓队伍首先抓班子。有了好班子,就有好的工作环境,就能带出好的队伍。在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队伍建设过程中,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枣庄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邓滕生时刻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为增强群众感情、了解群众呼声、为群众服好务,他们把每月2日、16日作为常委接访日,每位常委轮流接访,并按照信访双向承诺制度‚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一包到底,直到问题彻底解决。自去年6月份以来,市纪委常委共轮流接待群众来访71起、200人次,其中,平息、了结各类上访28起、78人次。
为了充分调动每一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枣庄市纪委制定了委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的方法程序和奖惩标准。
在对队伍‚三个从严‛,即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同时,他们还突出‚三个留人‛,即强调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一年多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就提拔重用干部176人。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4年11月8日泰州市海陵区'开门评纪委'
2004年05月24日07:08 来源:扬子晚报 纪委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谁来监督纪委?这个问题在泰州市海陵区已得到明确回答。该区纪委率先开展‚开门评纪委‛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海陵区纪委坚持‚打铁先要自身硬‛,主动走出机关,开门纳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公布了监督电话,随时听取社会公众对纪委和纪检干部的意见、反映和投诉,并认真组织调查和意见反馈。二是聘请了10名纪律作风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了解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并召开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他们对纪检组织和干部建设的意见。三是邀请社会各界对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纪检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四是向基层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全面了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状况,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打造‚反腐铁军‛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海纪宣 赵晓勇 顾介铸)(新华日报)
谁来监督纪委?
浙江实行党纪政纪案件“公审”探索新路
公开审理,使党纪案件的调查从一个完全封闭的过程变成了相对开放的过程,由‚背对背,转换成面对面‛。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案件调查处理是否客观公正不再是由纪检监察机关说了算,而是要由其他党员群众说了算。这大大增加了党政纪案件审理的公开和透明度。9:00,主持人宣布案件公开审理开始,记录员举笔,调查人和被调查人及其助辩人开始辩论。
但这不是法庭,而是2003年11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纪委在公开审理一起副处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2004年初,中纪委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党政纪案件的申诉复查工作,‚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
2004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正式公布,对党员申辩权在内的很多具体权利以党内条例的形式加以确认。
党政纪案件‚公审‛
金华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叶涛表示,‚我们早就对如何发展党内民主,如何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权利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从2002年8月金华市东阳试点党政纪案件公审以来,类似公开审理在金华共进行了203起。
金华市纪委副书记吕朝昀表示,随着全社会反腐败呼声日高,反腐力度加大,党政纪案件的处理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与法庭公开审理相比,党政纪案件的调查、审理程序整个过程处于封闭状态,对于普通党员和群众来说过程神秘,案件审理的合法性也因此受到一定怀疑。一位普通党员、金华市政府官员表示,社会上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中‚两规‛、‚两指‛措施几乎一无所知。
2002年8月开始,金华市纪委借鉴司法审理、行政听政的做法,开始探索试行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并选择东阳试点。当年10月,东阳一乡镇林技员由于工作失职,导致超伐林木现象严 10 重,而这种现象在当时发生比较频繁,东阳市纪委决定公审此案,并邀请其他乡镇林技员参加,其时控辩双方激烈辩论,对参加者震动非常大。
在试点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2003年金华开始在全市普遍推行。按照金华市党纪政纪案件公开的做法,适用公审的案件为:本地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在定性处理上有争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
最近某县政协李某的案件就是其中一例,属于本地有影响的大要案,也是金华能够公审的最高级别党员领导干部案件。
2003年,李某酒后驾车撞伤路人,此类公车私驾案件在当年已经发生数起,金华市纪委决定进行公审,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公开审理前,纪委首先在外围取证而不是调查李某本人,证据收集齐备之后,开审前三日发布公审告示。参与公开审理的纪检监察人员主要是分管案件审理的领导和案件检查、审理等处室人员,分别担任主持、调查举证、答辩答疑、记录、服务等工作。参与申辩(辩护)、作证和旁听的,有被调查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助辩人、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党员干部代表、组织部人事部门代表及有关党员等。
审理开始前主持人宣布会议纪律;介绍本次公开审理的主持人、调查人、审理人和记录人的姓名以及职务;介绍被立案调查人的单位、姓名、职务;介绍与会代表的单位、姓名、职务;然后宣布审理开始。而在过去审案人一般和涉案人不见面,而是审案室人员自己在办公室会审,结果出来后通知本人。
接着调查人介绍案件的违纪事实,并不时展示相关的证据材料,交被立案调查人质证;审理人介绍违纪事实的初步审理情况,并出示补正材料,交被立案调查人质证;而被立案调查人陈述对错误行为的认识及态度,同时发表申辩意见。‚这在过去会被认为是认错态度不好的表现。‛
接着,与会代表对被立案调查的李某所犯错误在定性方面发表意见,并据党纪条规提出处理建议。经过数小时辩论发言,最后主持人对违纪主体、错误事实,相关证据及错误定性进行归纳、认定;对审理过程和结果的记录稿进行核对签字;然后报常委会研究决定处分档次。
从东阳探索到今年9月,金华市共公开审理了203起党政纪案件,占年度审案总数的10%、自办案件总数的20%。
浙江已在11个市进行了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个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的规范草案,目前已经完成意见征求,即将公布。
‚缺乏救助程序的纪律是不完善的‛
对于党政纪案件公审,金华市纪委副书记吕朝昀认为这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救助渠道。党组织在对党员做出纪律处分决定—————即做出对党员个人不利的组织行为时,不论这种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恰当,都应给党员相应的救助权利,‚缺乏救助程序的纪律是不完善的‛。金华市委党校办公室主任何小民副教授认为,原则性的规定早就有了,关键是看各级党组织怎么落实。
《党章》第10条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1995年颁布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早有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它党员为之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进一步核实,采纳起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对于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不得进行追究。‛
10月24日正式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11条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鉴定时,本人有权利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何小民认为,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在实际落实的时候存在问题,因为一般下级党组织更加倾向于制定对党员权利约束性的地方规定,往往这些规定都是同上面的规定相抵触,加上背对背审理,这样就使得被调查的党员干部有口莫辩;而且现行党纪案件调查、审理框架中,对《党章》的这一要求尚缺乏程序上的支持,这种情况下,违纪党员的申辩很容易被误解为认错态度上有问题。党员干部救助在体制内得不到解决,往往‚听天由命‛,或者走非体制渠道,由此滋生更多违纪甚至违法案。
因此当党员个体面对强大的组织审查时,公开审案能够为保护党员个体的权利、构建有效救助渠道添加砝码。叶涛表示,金华的公审就是在对党纪案件在调查结论形成之后,处分决定作出之前,增设可供违纪党员申辩和其他党员为之作证、辩护的程序。
监督纪委
浙江省纪委在今年6月份一次‚构建惩防体系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一份与会纪委领导发言材料表示,党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也是在行使党章、党内法规赋予的公共权力,因为权力具有天然的强烈的自我扩张性,这种自我扩张的强烈动机,会不断驱使它向着滥用的方向发展直至极限,权力这种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与制约。
这份发言材料认为,在党的历史上,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和对党员干部的不公正处理,与党政纪案件调查处理程序上的缺陷不无关系。
而且,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一样,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的执纪执法过程中,也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纪检机关在案件调查、审理阶段,也可能出现滥用执纪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现象,采取公开审理,引入监督制约机制,能有效地监控自己裁量权的不当行使,真正达到以‚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的目的。
公开审理强化了监督的刚性,从而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在案件处理中徇私舞弊、主观随意、滥用权力等情况的发生。
但谁来监督纪委呢?依据前不久公布的《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具有专门性、单一性和党内监督的性质,与司法行政体系方 14 面的监督属于不同的范畴,现行司法行政体系难以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对它监督。
而公开审理,使党纪案件的调查从一个完全封闭的过程变成了相对开放的过程,由‚背对背,转换成面对面‛。金华市委副书记吕朝昀表示,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案件调查处理是否客观公正不再是由纪检监察机关说了算,而是要由其他党员群众说了算。这大大增加了党政纪案件审理的公开和透明度。
例如有一个县市在公开审理一起电信局小金库违纪案前,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定性有争议,当地纪委专门集中全委人员展开讨论,人人发表看法,从下午一点半一直讨论到晚上六点仍然没有结束。最后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才统一了认识。
在叶涛记忆中,最长的一次调查长达一个多月,这在以前是非常罕见的。
因为有了公开审理的监督,办案更加规范,办案部门不断调整思路,‚两规‛、‚两指‛的使用上也实现了由主向辅转变。
东阳去年自办案件101起,采用两规、两指的案件只有2件,比2002年下降了6成,是近5年来最少的一年。而金华全市各地使用两规突破的案件不仅数量逐渐减少,时间也逐渐缩短。2002年、2003年以及今年上半年使用两规、两指突破的案件数分别为37件,30件和12件,所占办案总量的比例从11%下降到今年的2%。两规的平均实施时间从10多天缩短到今年的6天,通过两规、两指突破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比例从不到40%上升到60%以上。(据《21世纪经济报道》)
(大江网-江西法制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