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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保监局人身保险公司行政许可事
项申报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提高监管效率,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依据下列文件制定:
(一)《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监会令 2004 年第 8 号)
(二)《 关于修订<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有关内容的通知 》(保监发 12007 ] 54 号)
第三条本指引关于人身保险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的指导意见,供各公司在申报材料时参照使用。
第四条行政许可事项及申报材料
(一)机构类
1、人身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筹建审批(含营销服务部升格为支公司)所需申报材料:(1)申请文件;
(2)设立申请书(附件一);(3)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经审计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按保监会规定目前不需要提交);(4)拟设机构 3 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5)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6)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7)总公司正式批准文件。
2、人身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批(1)申请文件二
(2)营销服务部申报表(附件二);(3)设立方案;(4)内控管理制度;
(5)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6)负责人简历及有关证明;(7)办公场所证明;(8)消防验收合格证明;(9)总公司正式批准文件。
3、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核准(不含营销服务部)(1)申请文件;
(2)开业申请书(附件三);(3)筹建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4)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有关证明;
(5)拟设机构办公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关证明;(6)消防验收合格证明;(7)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
(8)内部机构设臵及从业人员情况;(9)反洗钱具体内部控制制度;(10)业务经营范围授权书;
(11)内部控制制度清单及电子版制度。
4、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含营销服务部)
(1)申请文件;
(2)办公场所证明;(3)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5、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撤销审批(含营销服务部)(1)申请文件;
(2)撤销后续处理万案;(3)总公司意见。
(二)高级管理人员类人身保险公司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请 1、申请又件;
2、《 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四),同时提交电子版; 3、综合鉴定材料;
4、离任审计报告。第五条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指引
(一)人身保险公司分公司申请筹建分支机构时(注:营销服务部不必申请筹建),应由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一式三份,并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应为正式文件,并用“请示”文体。申请文件应一事一请,准确说明申请筹建原因、内容、市场分析、发展规划以及近2年内的受处罚情况等,并且以清单方式列明所有附件材料,每项附件材料应为独立材料,装订顺序应与又件所列附件材料清单一致(以下关于申请又件要求相同,不再重述)。
2、设立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现有分支机构情况”指分公司所辖分支机构情况,包括已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营销服务部)和已经批准筹建的机构,及近两年开业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申请前一年业务经营及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栏内负责人签字后需签上日期。
3、三年发展规划应科学、全面、可行,具体内容应包括人员构成、产品种类、机构分设、内控制度、经营思路和发展策略及方向等方面情况;各公司下辖分支机构的三年发展规划不得出现基本相同的发展策略和经营思路。
4、市场分析应客观、全面分析当地寿险市场发展现状,至少包括当地保险市场主体情况和市场总体发展情况、各人身保险公司近 2 年发展情况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渠道发展情况、寿险币场潜力所在、公司进入该市场的优势与劣势及策略。
5、筹建负责人简历材料应包括学习、工作、曾受到的奖惩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直接附在简历后面,并应保证筹建负责人简历填写与所提供证明一致,且复印材料真实、有效、完整、清晰。筹建负责人简历不得冠以“ / X(中心)支公司负责人简历”。
6、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是拟筹建公司关于制定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构想,不能以总公司或分公司制定的反洗钱制度代替。
7、总公司正式批准文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8、材料中不得将拟筹机构直接称为“(中心)支公司”或“ x(中心)支公司(筹广
(二)人身保险公司申请设立营销服务部时,应由分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一式三份,并注意以下事项二
1、申请应为正式文件,并用“请示”文体,申请应准确说明申请原因、内容。
2、营销服务部申报表应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分公司印章,并签署分公司意见。
3、设立方案应科学可行,包括当地保险市场情况、拟设地址、拟设臵的岗位及其职责、业务发展计划及预测。
4、内控管理制度应健全,至少包括资金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单证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流程、营销员管理制度,需结合营销服务部实际制定,不得完全照搬总、省公司的制度。
5、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不能以总公司或分公司制定的反洗钱制度代替。
6、负责人简历材料应包括学习、工作、曾受到的奖惩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简历后面,并应保证复印材料真实、有效、完整、清晰。7、办公场所证明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应真实、有效、完整、清晰,办公场所证明如为租赁协议,需同时提供出租方的产权证明,且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上的房屋地址、名称需保持一致。
8、总公司正式批准文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三)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申请开业核准的,应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一式三份,并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应为正式又件,并用“请示”又体,申请应准确说明申请设立机构简要情况,包括负责人、机构名称、办公地址,以及筹建工作进展情况、筹建期间是否有违规行为等。2、开业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公司名称”处加盖印章,“联系人”栏填写省公司负责报送材料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筹建情况说明”栏简要填写分支机构筹建完成情况。3、筹建工作完成报告应对筹建阶段整个情况进行详细介绍,至少应包括选址情况、负责人情况、员工情况、办公场所及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网络建设情况、两核和财务授权情况、业务流程、单证准备、条款准备情况、员工和营销员培训情况等。
4、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材料应包括学习、工作、曾受到的奖惩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直接附在简历后面,并应保证复印材料真实、有效、完整、清晰。
5、办公场所证明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应真实、有效、完整、清晰,办公场所证明如为租赁协议,需同时提供出租方的产权证明,且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上的房屋地址、名称需保持一致。6、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应包括计算机设备和网络配备情况、业务和财务软件安装情况及试运行情况、数据应急备份措施。
7、内部机构设臵及从业人员情况应包括内部组织架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人及员工人数,公司整体员工人数、构成情况、对员工进行 L 岗培训等,并将内勤员土的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岗位、从业年限等列表
8、反洗钱具体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流程、身份识别方法、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确认及报告流程、内部监督和培训、罚则等内容
9、总公司对分支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的授权书,或允许分公司对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转授权文件,及分公司对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的授权书。
10、控制制度清单及电子版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单证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流程、营销员管理制度、分支机构管理制度等,需结合分支机构实际制定,不得完全照搬总、省公司的制度,11、材料中不得将申请开业机构直接称为“ / /分公司”或“ xx(中心)支公司”。
(四)人身保险公司申请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变更时,若保险公司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应由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应由分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注意以下事项:卜申请应为正式文件,并用“请示”又体,申清文件中应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前后的准确完整地址。
12、办公场所证明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应真实、有效、完整、清晰,办公场所证明如为租赁协议,需同时提供出租方的产权证明,且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上的房屋地址、名称需保持一致
(五)人身保险公司申请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撤销时,由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应为正式文件,并用“请示”文体,申请应准确说明撤销原因、撤销内容。
2、撤销后续处理方案应全面、可行,具体包括公司人员安排、印章管理、现有各类单证及客户管理和后续服务、社会公告方案、撤销组织安排计划和其他事宜等。
3、总公司意见应为总公司正式书面文件。第六条高管人员类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指引申请人身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任职核准时,由总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身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任职核准时,由分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应为正式文件,并用“请示”文体。
(二)严格按高管人员任职表格填写要求填写,并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提交 《 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 电子版。
(三)复印件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清晰。
(四)分公司拟任高管人员综合鉴定材料应由总公司出具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中心支公司拟任高管人员综合鉴定材料由分公司出具并加分公司公章,内容按照品行、业务能为、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几万面分别说明。
(五)在原任职机 J 构主持全面工作的应提交离任审计报告。分公司拟任高管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应由原任职机构总公司出具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中心支公司拟任高管人员离任审计报告由原任职机构分公司出具并加盖分公司公章,内容按照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受过何奖励和处分等分别说明。第七条自我局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