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对农业问题的调整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中国农业变化”。
国家对农业问题的调整。
(1)1950年到1952年底的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生产发展开辟了道路。
(2)1956年的农业合作化,把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由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并实行集体经营,结果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3)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提高公有化程度,扩大公有化规模,结果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4)1978年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了土地公有制,改变经营管理方式,实行分户经营,自负盈亏。结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5)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已经突破3万亿元大关,初步具备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力,因此,取消农业税,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顺应这一要求,全国人大通过法案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这标志着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既体现了党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反映了党对中国现代化道路探索的不断深化。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