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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管委会,县委、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全面落实市双创办关于我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整改意见》(咸双创办函[2011] 167号)和《彬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彬政办发[2011]62号)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将《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整改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整改结果于6月20日前报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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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彬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公路交通环境,全面改善公路沿线两侧及周边环境面貌,形成整洁、美观、舒适的景观视觉效果,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争创西部百强县奠定基础。
二、任务分解
根据市双创办关于我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整改意见》指出的问题和《彬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各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整改任务分解如下。
1、彬县太峪镇街道两侧拉煤车占用312国道随意停放、加水、检修。
2、312国道彬县收费站收费亭附近有大货车逆向停放在路边,敞开车门冲洗车辆。个别小型汽车随意停在路边洗车。
3、312国道彬县城区段,大型货车双向占用路面,乱停乱放。
4、香庙镇街道人行道上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5、个别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车辆号牌。
6、312国道彬县段拉煤车洗车废水沿国道随意排放。(以上问题由交警大队牵头,交通局、太峪镇、香庙镇配合)。
7、小章村镇街道车辆横向停放,营运班车随意停在路中间。
8、县乡道路彬县段非公路标志牌17块、墙体广告20处、占用路面堆放建筑材料15处。
9、百子沟路段存在垃圾乱堆现象。
10、彬县境内公路两侧部分路段树木未刷白,公路两侧绿化带内有生活垃圾。
(以上问题由交通局牵头,小章镇等有关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11、县城市政工程工地围档不规划,存在安全隐患。
12、彬县县城东,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占用路面。(以上问题由住建局牵头,城管大队配合)。
13、彬县财政局门前街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非常严重,环境卫生差;彬县中学门前有占道经营现象;工商银行巷道口有占道经营现象;西大门对面乱堆乱放现象严重。
(由城管大队负责落实)。
14、312国道彬县段占用路面堆放建筑材料4处、非法洗车、加水摊点10处。
15、306省道彬县段占用路面堆放建筑材料2处、非法洗车、加水摊点5处。
16、312国道彬县段过境路段两侧排水沟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随意排放、堆积现象。
(以上问题由公路段负责落实)。
17、312国道彬县段停车厂与公路搭接处未硬化3处。
18、312国道彬县段路边储煤厂、碎石厂、洗煤厂无防尘抑尘设施。
19、312国道彬县段部分煤厂与公路搭接处未硬化。20、下沟煤矿门前区域存在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现象。(以上问题由煤炭局负责落实)。
21、彬县大佛寺煤矿门前两侧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严重,环境卫生差。
(由工业发展局负责落实)。
22、彬县大佛寺门前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由旅游办负责落实)。
23、彬县鸣玉池村口环境卫生差,占道经营严重。
24、城乡结合部没有垃圾台,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严重。
25、彬县汽配中心门前环境卫生差,占道经营严重。
26、城关镇莲花池村路段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27、大佛寺路段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28、南沟村区域及收费站公路两侧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以上问题由城关镇负责落实)。
29、太峪街道汽配中心出店经营,占道修车。(由太峪镇负责落实)。
30、彬县香庙街道综合市场门前两侧存在出店、占道经营现象。
(由香庙镇负责落实)。
31、彬县小章街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放现象严重,管理无序,环境卫生差。
32、小章镇街道堆放大量煤灰。(以上问题由小章镇负责落实)。
33、彬县水口镇街道农村集市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管理不规范。
(由水口镇负责落实)。
34、彬县底店街道存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35、底店镇街道存在堆放建筑材料、土堆现象。(以上问题由底店镇负责落实)。
36、彬县新堡子街道农村集市存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环境卫生差。
37、景村西平铁路与福银高速之间区域存在大量建筑垃圾、土堆现象。
(以上问题由新堡子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38、县乡道路村镇过境路段两侧普遍存在乱搭乱建现象,施工现场无安全防护措施,建筑材料占用公路情况严重。
39、乡镇街道两侧广告和门头牌匾破损严重,不统一。40、公路沿线部分民宅、农田与公路没有分界。
41、部分乡镇公路沿线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未拆除或未进行整修和刷白处理。
42、312国道彬县段有非公路标志牌16块、商业墙体广告4处。
43、306省道彬县段非公路标志牌6块、墙体商业广告2处。
(以上问题由各有关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三、督查安排
6月17-19日,利用3天时间,由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牵头,创卫办、考核办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分2组对以上43条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分组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李继哲 副组长:乔志勇
组成人员:县委督查室、创卫办、考核办各1名干部,电视台记者1名。
检查区域:永乐镇、西坡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北极镇、义门镇、新民镇、小章镇、炭店镇、城关镇(含城区)
出车单位:县委督查室、考核办。第二督查组 组 长:魏文科 副组长:赵 斌
组成人员:县委督查室、创卫办、考核办各1名干部,电视台记者1名。检查区域:太峪镇、新堡子社区发展服务中心、龙高镇、香庙镇、韩家镇、车家庄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底店镇、水口镇。
出车单位:政府督查室、创卫办。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把手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明确任务,扎实整改。各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上述存在问题,对本辖区内公路环境卫生认真进行整改,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实行限期销号制度,确保6月20日前整改到位。
3、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精心组织,考核办及创卫办要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镇、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电视台要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