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式过马路剖析”。
如何整治“中国式过马路”
一、“中国式过马路”的现状
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央视2012年10月14日《新闻直播间》节目播出“中国式过马路:十字路口1小时600人闯红灯”,在“文明天下行”的媒体行动推出之后,有关媒体专门进行了一小时文明观察。在石家庄的一个十字路头,观察采访一小时的时间,发现路口的红绿灯基本上是形同虚设的。
河北石家庄地处商业圈的中山路与建设大街十字路头,每天穿行这里的行人数以万计,在监控一个小时的观察拍摄中,发现闯红灯,在行驶的车流中冒险穿行的路人不在少数。只要路面上的车流暂时中断,哪怕是面对红灯,一下行人也是勇往直前。为了快速通过路口,人不让车,车不让人,所以车辆刮蹭行人的事故就经常发生。有部分市民明明知道该走地下通道,但是由于赶时间选择横穿马路,有的还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在观察旁边穿梭的车辆。有些上了点年纪的市民,觉得走地下通道麻烦,看着别人横穿马路,自己也就跟着穿了过来。
毋庸讳言,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其实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种“痼疾”,这一现象折射出的,不仅是管理手段的乏力和无奈,还有国人规则意识的淡薄。
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都有相应的“路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他方的交通空间。但在道路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各方相互争夺、吞噬他方“路权”的情况比比皆是。行人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经常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一些司机不遵守交通法规,做出闯红灯的疯狂行为。由此造成的种种混乱,不仅损害了他人的权益,而且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路权是人人应享有的一种权利。对路权的争夺,并不是一定要分出输赢的比拼,而是要平衡各方权益,实现道路资源共享,进而达到共赢目的。在交通设施完备的前提下,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本应各行其道、遵章守纪,才能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事故隐患,实现道路安全畅通,这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
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个人的所作所为都对社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不同的是,有的人以自身的文明言行,最大程度地传递着“正能量”,而有的人,则在茫茫人海中随波逐流,甚至引发令人生厌的“负能量”。
事实上,道路的问题,不只是有车一族的事。行人抱怨司机横冲直撞,甚至把斑马线变成了死亡线。司机,也是怨声载道,说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无视红绿灯,随意行走。交通管理部门,也是一肚子苦水,压力重重。中国式过马路,是病症,更是警示。
对于行人来说,是该多些自觉自律。过马路时无视红绿灯,只会给自己增加风险。让行人自律,既要管理,亦要教育。我国不少城市下过大力气整顿行人过马路的行为。诸如罚款,或者让违规者当交通协管员,直到发现下一个违规者接替等。这在一段时期是有效的,但没过多久又回到老路上来了。文明过马路,要注重习惯的养成,小手拉大手,要大人做给孩子们看;更要长时间地坚持下去,多一些较真的精神。
对司机来说,驾车行驶在路上,当然处于是一种强势地位。毫无疑问地该对行人多一些避让。唯有多些规则意识,多些对生命的敬畏,我们的道路才会更畅通些,更安全些。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而该是开车的行为守则。
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一系列严管措施的出台,可以看得出是在想些办法,努力把我们的道路安全打理得更安全、通畅。但对人们的行为习惯,既要用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同时缺少不了道德的教化,以及一些及时的警示。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犯一次大错之后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那样,不但路上会乱成一窝粥,更会增加社会管理成本,甚至会制造出许多悲剧来。行政管理者,当守土有责,责无旁贷。
二、引起“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
(一)公民素质低下。一是受教育层次低;二是人文素质低。由于石家庄市的城市特点大部分市民教育相对较低,社会文化氛围不浓厚,“三线文化”没有得到提倡和弘扬,尊老爱幼、文明行车、文明做人的理念还未完全成型,社会道德水平低下,破坏城市道路设施的现象大面积存在,石家庄市公民社会责任感不强,主人翁意识欠缺,自私心理占据主导地位,人生观、价值观模糊,据网上调查显示,石家庄市75%以上的公民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说不清道不明。三是职业道德低。在石家庄市的各行各业、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有待提高,在中央电视台曝光中,横穿马路的人包括警察、学生、机关干部和普通市民,部分干部职工心中无他人,以自我为中心,无视制度和法律的存在。另外,公民安全意识低也是引发“中国式过马路”的重要原因。
(二)城市道路设计不合理。一是道路不成网络。石家庄市中心城区主要有凉都大道、钟山大道和南环路三条主干道,忽视支路尤其是贯通性支路的规划建设,支路不成网络、不成系统。特别是穿越中心区、核心商业区的一些贯通性干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均汇集到这些贯通性干路上,加重了交叉口的各类型车辆与行人之间的相互干扰,行人过街时间长,大大降低了交叉口的通行能力。二是纵断面设计不科学。在石家庄市的三条主干道上,开口少、红绿灯时间间隔设计有待改善,部分路口还出现“有灯无线、有线无灯”的现象;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数量较少,如中山路的地下通道缺乏管理,成为垃圾坑、臭水沟。三是横断面设计不科学。在石家庄市三条主干道中,所有车辆全部在上面通行,没有规划公交车道,大部分道路还是原始的“人车混行”。
(三)有法不依现象的存在。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在中国绝对是个普遍存在的行为,甚至被人们见怪不怪的认为理所当然,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每个信号周期都会有人闯红灯。市民闯红灯,根据交通法的规定,要罚款20元,但真正实施起来却不容易。如果行人说自己身上没钱,交警除了批评和教育之外,就没有任何办法了,而且起不到震慑作用,而且容易引发矛盾。部分司机闯红灯被监控纪录后疏通关系,不受处罚,更是沾沾自喜,践踏规则而逍遥法外,感觉是一种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特权享受。
(四)社会管理水平低。一是城市乱现象管理缺失。乱停乱放、乱行乱堆的行为依然存在,尤其严重的是在斑马线口摆地摊,部分人行横道成为菜市场,如黄土坡通往市人大的人行道上,部分交通执法人员还将警车停靠在斑马线口,阻挡了行人的通行,市政部门在美化城市环境的过程中,还将花卉摆放在行人停留等待的空白区域,行人只能绕开斑马线穿行。二是道路设施修建影响。石家庄市的道路设施,包括红绿灯破坏后,市政府部门未及时修复,斑马线不清晰,市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也减弱了道路通行能力。
三、“中国式过马路”折射的社会问题
(一)对规则意识的集体漠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我国规则意识最著名的表述,但规则存在,并不一定得到广泛认可。而大多数人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对待规则,而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自觉遵守规则,把遵守规则内化为人格一部分。对利大于弊的,便去遵守和利用规则;反之,就无视规则。“灵活变通”被赞扬,红灯来了,大咧咧闯过去,习以为常。
中国是工业文明和都市文明的后发国家,公民社会更是“才露尖尖角”。绝大多数来自农村,或跳出农门成为都市人,或从农村移民到都市,或农村建成城市。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都无须深刻的规则意识,无视规则的习气在潜意识根深蒂固,难以纠正。
(二)破坏规则的集体撮合。交通规则,是现代人们最常见的公共规则。在许多人潜意识里,破坏规则,不是破坏“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契约”,而是挑战了规则的制定者。闯红灯,绝不会意识到破坏了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公共秩序,而是庆幸自己没被规则制定者逮着,怡然自得于一种违规快感,这种快感被赋予了精神独立和彰显个性的魔力,从而自我消解了破坏规则所产生的心理窘迫和道德耻感。“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破坏规则的现象是在集体行为的迷彩服和法不责众的防弹衣下放纵自我的结果。
(三)规则制定的人本缺憾。一是红灯时间长绿灯时间短。在石家庄闯红灯,有时候是不闯灯根本过不去马路,信号灯时间太短,在胜利大街的部分路口,红灯等待时间为120秒,人行时间为30秒,加之转弯的车辆太多,在30秒时间内无法通行,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通行设施不健全。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天桥、地下通道、斑马线的设置不尽合理,横跨通道间隔距离太远,部分路段超800米左右,超出了人的忍耐极限,造成行人乱穿马路、横跨道路栅栏的危险行为,出现了“中国式跨栏”。
(四)现代背景下公民的心态焦虑。我们处在急剧转型期,追求“快、准、狠”,一停下来就担心落后于他人,落后于时代,抓不住机会,所以每个人都很急躁,似乎不能保住发展的快步伐,就要落后了。在石家庄开车的司机喜欢变道,堵车时钻来钻去,其实也领先不了几米,反而加剧堵车;在大街上随时看到行人闯红灯,都清楚快不了几分钟,也知道是没素质的表现。这就和当今中国社会心理有关。
四、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路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素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手机、人行道路广告等媒介加大对依法治国理念、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学生的教育;交警、城管部门联系各级媒体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曝光横穿马路、闯红灯、跨栅栏等行为,播放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让人们为闯红灯的行为感到羞耻,让人唾弃,把按照红绿灯过马路形成一种自觉的习惯,倡导交通文明、道路文明的社会公德。
(二)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设计城市道路。一是合理设置道路设施。研究表明,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最佳间隔距离是150米,石家庄市应该坚持“人性化”设计要求设计中心城区道路,城市道路的设计和建设,十字路口人流和车流区域的科学合理规划,红绿灯的时间间隔设计,都要进行统一的调配和布置,在十字路口和公交车停靠点和人流车流的密集地段,特别增设一个车道。二是实行人车分离。在人行通道上实行行人和车辆分开,各行其道,采用封闭式通行道路,避免车辆停在人行道上,人车通行的现象,还可以考虑设置半自动红绿灯的方式。城市地铁的开发、适当的限号限行、倡导和鼓励绿色环保出行也是是我们需要考虑和改进的方向。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公平分配公共资源。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方式,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由轨道交通网络、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等组成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电动车出行条件。
(四)鼓励志愿者加入协助指挥宣传文明出行。鉴于有关交管部门的人手缺乏,可以鼓励志愿者参与并协助交管部门到各个路口进行引导行人及车辆按规则文明出行,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向市民宣传文明出行理念,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在交警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拥堵的交通很快得以畅顺,同时不少在志愿者的指挥下安全过马路的市民也提高了安全意识。
(五)创新社会管理,建立人人平等法制环境。一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违规行驶、无证驾驶、闯红灯等行为,行人也不例外,体现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树立法律和规则应有的尊严与权威。二是公安、交通、城管联合执法,开展人行道违章占道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道路上乱停乱放、乱行乱堆的现象进行彻底清理,对占用行人通道的行为要彻底铲除,确保畅通有序。三是全面填补公交空白点,提高出行效率,缓解交通压力。四要加强交通监控体系建设。在各路口设立监控,对交通情况进行时时监控,对闯红灯的人和车辆进行处罚,并送各媒体进行曝光。同时在各路口安插执法人员,建立一支有效维护交通秩序的执法队伍。
(六)完善地方性法规对违规行为予以加重处罚。加重处罚交通违章。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厦门等地都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交通违章行为实行重罚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对闯红灯最高可以罚到500元,对自行车违章可以罚到200元。这样高额的处罚必将对违章者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对交通违章的处罚金额太低,闯红灯、乱鸣喇叭、骑两轮摩托车不戴头盔、乱停车等违章行为及对自行车和行人违章起不到任何作用,一点强制措施都没有,对违章者丝毫没有触动。因此,建议地方人大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提高交通违章的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