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盏西镇旧城小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心学校、乡镇各类小学。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根据事件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预防、排查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因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盏西镇旧城小学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兰英 盏西镇旧城小学校长 副组长:郭云财 盏西镇旧城小学教导主任
成员: 张月邦 旧城小学一年级班主任
徐有珍 旧城小学二年级班主任 许东兰 旧城小学三年级班主任 李仙春 旧城小学四年级班主任 方龙云 旧城小学五年级班主任 岳希文 旧城小学学前班班主任
办公室主任由杨启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雷腊丁、尹以鸾两位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各学校做好应急保障工作。(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指导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置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学校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三、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急救:各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及师生安全时,首先拨打盏西镇卫生院电话8955117。
2、迅速:各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盏西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报告。
3、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4、直报:学校发生3级以上级事件,可直报县教育局,同时报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一般情况下,应遵循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信息报送机制 盏西镇中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时限和程序
1、初次报告:
各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盏西镇中心学校、盏西镇党委政府和盏西镇卫生卫生院进行初次报告。
盏西镇中心学校接到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盈江县教育局。
特别重大(1级)或者重大(2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在事发2小时内报盏西镇中心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盏西镇中心学校必须立即(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县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进程报告:
1级和2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中心学校,同时中心学校每天要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级和4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中心学校,中心校并要逐级报告盏西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中心学校、盏西镇党委政府,中心校同时应上报县教育局
(四)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人数,学校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事发学校及盏西镇中心学校、盏西镇党委政府已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内容:
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校内外公众媒体等各方面的反映。
3、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五)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六)预防预警工作
1、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办公室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2、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指挥和实战能力。
3、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保障准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的必要的经费。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1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1级)发生后,事发学校、盏西镇中心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在教育局的统一指挥、指导下,指导中心学校在盏西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二)重大事件(2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2级)发生后,事发学校、盏西镇中心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在教育局的指导和统一指挥下,指导中心学校在盏西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三)较大事件(3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3级)发生后,事发学校、盏西镇中心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在县教育局的指导和统一指挥下,指导中心学校在盏西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四)一般事件(4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4级)发生后,事发学校、盏西镇中心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在县教育局的和统一指挥下,指导中心学校和学校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校要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二)资金保障
盏西镇中心学校和各校应安排相应的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同时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三)人员保障
盏西镇中心学校和各校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到位在岗,同时应组建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
(四)培训演练保障
盏西镇中心学校和各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应应急处置知识;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教育行政部门的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1级)、重大(2级)、较大(3级)和一般(4级)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巨毒性、传染性等物品丢失。
(3)发生在学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药(物)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7)发生在学校,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4)因学校实验室有毒药(物)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在5人以下。
(5)发生在学校,经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级)。
(1)学校一次集体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药(物)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卫生事件。
七、应急反应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按分级负责原则作出相应反应,学校迅速报告盏西镇中心学校、盏西镇卫生院,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一般(4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1)报告:现场的教职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就近村卫生室、盏西镇卫生院电话8955117)。
(2)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盏西镇卫生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化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盏西镇中心学校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盏西镇中心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协助学校做好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
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
协助和帮助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盏西镇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进行报告;
协助做好家长思想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
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二)较大(3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4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的,学校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盏西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2、盏西镇中心学校的应急反应。
盏西镇中心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协助学校做好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
协助和帮助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盏西镇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进行报告;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三)重大(2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除按照3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盏西镇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启动本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与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要求向盏西镇中心学校进行信息进程报告。
2、盏西镇中心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3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盏西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教育局应急工作组的要求,启动镇级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全镇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与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协助镇卫生行政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县教育局的要求,向县教育局进行信息进程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的部署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措施;
协调解决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事件及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对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等。
(四)特别重大(1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盏西镇中心学校和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2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要求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发生在学校的各级别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盏西镇中心学校必须履行职责,按盏西镇中心学校的应急反应要求开展工作。
八、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中心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对突发事件反映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盏西镇小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名词解释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盏西镇旧城学校 200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