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尽快取消暂缓就业的说明_暂缓就业注意事项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5:06:3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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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尽快取消暂缓就业的说明2009、2010届毕业生:

2009届毕业生现在还有24名仍处于暂缓就业的状态,根据暂缓就业的有关规定,2009届暂缓就业的有效期截止至今年7月1日,如届时不主动取消,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的档案将会自动打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证统一寄回学院。因此,如想档案保留在广州或指定单位,应尽快主动去办理取消暂缓的手续。2010届暂缓就业的有效期截止至2012年7月1日。

由于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大多是想保留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但根据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和改革趋势,自2012年起中央和省级机关公务员将不再招收应届生,地级市或区、县、乡这个级别招收应届生的比例也会大大收窄,而更多的会招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同时,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其中一个弊端是,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相比已经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损失,同时会导致同级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从而影响未来工作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基于以上考虑,建议相关同学再次慎重处理暂缓就业的问题。

相关链接: 中央和省级机关公务员明年起不再招应届生 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详解公务员制度改革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指南

中国语言文学系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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