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差错事故及处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教学差错事故及处分
第一条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严肃认真,克尽职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杜绝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发生,保证教学质量。违反教学纪律者,学校给予相应的教学处分。
第二条 教学差错是指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使教学活动受到一定影响,教学效果受到较大损失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下列情况之一可定为教学差错:
1、教师无正当理由,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或提前下课超过十分钟。
2、教师未经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调课;未经教研室或课程组同意,委托他人代课。
3、教师批阅(改)作业、病历和试卷等不认真,有明显疏漏和错误,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及成绩。
4、不按时上交学生考试成绩,或上交后又无故更改成绩。
5、其它一切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
第三条 教学事故是指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使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教学效果遭受严重损失,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下列情况之一可定为教学事故:
1、未经教学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动或不执行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
2、教师无正当理由,缺课或上课迟到超过20分钟或提前下课超过20分钟。
3、教师在课堂以及带教过程中,讲授内容或观点有思想性、原则性错误,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
4、上课期间,教师无故长时间或多次离开课室,使教学中断不能正常进行。
5、实验准备未完成或准备错误,致使实验课无法进行或不能按时进行超过20分钟。
6、考试前有意或无意泄漏考题,或在考试进行中包庇纵容作弊行为,或对学生考试试卷和成绩擅自进行技术处理,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
7、其它一切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情况。
第四条 学校视情节和认错程度,分别给予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责任人如下处分:
1、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在教研组填写教学差错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教务处。
2、教研室或课程组应对教学差错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扣发其当年应得岗位津贴总额的10%。一年内连续发生教学差错两次(含两次)以上定为教学事故。
3、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扣发其当年应得岗位津贴总额的20%。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教学事故或四次以上教学差错的教研室或课程组负责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5、凡发生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教研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教务处。不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其本人及所在学院(系)教学负责人的责任,并全校通报批评。
6、个别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坚持不改者调离教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