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加盟 形似神未似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加盟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药店加盟 形似神未似
罗毅
近十年,是中国连锁经营的快速发展期,连锁经营本身不是一种业态,而是一种经营组织模式,也就是说,在同一连锁经营组织中,可以多种业态并存,也可以单一业态发展。如上海的“农工商”超市,既有大卖场,又有5元便利店,如江苏省的“苏果”超市更具典型;在药品零售行业典型的有“上海益丰”,大卖场、区域中心店、社区便民店并存。其优势在于品牌共享,品牌延伸和品牌积累。在区域市场份额占比高,整体竞争能力强。在同一连锁经营组织中,无论是同一业态发展者,如“海王星辰”,定位于“社区便民店”发展模式,还是多业态发展者,根据其自身发展战略的定位,都可能存在“直营店”、“加盟店”和“自由连锁”三种形态。直营店是指同一资本或者说同一资本控股的门店,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加盟店是指非同一资本下,特许者将自已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援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费用。也称之为“特许经营”,所以,特许者只具有经营权,而所有权属被特许者所有。
特许经营者条件
根据国务院2007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且具备为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二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根据此条例我们首先要把握三个关键词:成熟的经营模式、持续提供……服务能力;其次要理解三个关键词: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并且不仅限于此。综观国内特许经营业,快速消费品、家电零售、酒店管理和餐饮行业等发展相当快速,并且相对健康,而药品零售行业的特许经营相对来说,起步时间相对较迟,发展质量相对较差,但是发展的速度却相对较快。也就是说,其他行业的特许经营相对来说,是做到了“又好又快”。而我们药品零售行业如何做到“在快的基础上更好呢?”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有行业媒体,根据国内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趋势,已经将2008年定位于“资本年”,资本的唯一功能是加快药店扩张速度。根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内药店有32万家之多,平均每4000国人有一家药店的市场饱和情况下,强大资本快速扩张的主要方法是:收购、兼并和加盟三种主要形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重新洗牌”。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资本经济,当行业数量达到一定饱和情况下,资本往往对行业的发展起主导作用,强大的品牌和强势的资本将推动企业向行业垄断过渡。然而,资本加速药店扩张只是具备了扩张的经济势力,只是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其充分条件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成熟的经营模式:所谓成熟的经营模式笔者理解为,经过实践证明此模式不但盈利能力强,而且容易复制,也就是说,有标准化的流程,且操作性强,有实用技术和实用价值。国内较多的药店加盟店为什么不能成功,关键是特许人自身的经营模式不成熟,或者是自身都处于经营模式的探索期,企业自身处于求生存阶段,盲目发展加盟店,发展加盟店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收取“加盟费”和“服务费”达到企业融资的目的。成功的特许经营应该是双赢模式,只有让被特许经营者获得比单体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经营的关系才可能有效长久维持,否则将是昙花一现。
二、品牌影响力:品牌的影响力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对被特许者的吸引力;二是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以区域性加盟为主要对象者,其特许者应该是区域市场的领导者;以全国市场作为战略目标者,不但是全国的知名药店,还应该在拟发展的区域建立直营样板店和建立一套适合工作需要的组织机构。在有些连锁药店特许经营的失败案例中,特许者自身品牌影响力较小是显而易见。药店
在业态的划分中,属于专业店,药品是特殊商品,从业者是医药专业人员,所以消费者对品牌的依赖性,要远高于其他行业。
三、标准化建设:不难看出其他行业的特许经营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关键原因是“标准化”;也不难看出药店特许经营的现状差强人意是缺乏“标准化”。只有标准化才具备了复制或者说加盟的可能性和可靠性。药店行业也好,药店企业也好,由于起步的时间短,发展的速快,缺乏标准化的作业流程、标准化的制度和标准化的经营模式是谁也不可否认的现实。从某种意义上讲,药店的特许经营要又好又快发展,其成功之路主要取决于我们行业和药店自身的标准化建设速度。
四、服务能力:在具备了以上条件后,一般说来也具备了特许经营的条件,然而,要将有利条件转化为服务能力,还必须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先进的企业文化,优秀的经营理念,强势的执行力和完善的激励机制以及完善的考核评估系统。
五、资源整合能力:在以药店加盟的失败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其资源整合能力较弱而带来双方不欢而散,甚至带来企业灭顶之灾。资源整合包括企业文化的导入、企业制度的导入、经营模式的导入、人力资源的整合和市场的整合等等。
被特许者要求
一、企业文化的认同:特许者一般说来是相对成熟的企业,其企业文化也已经相对成形,如经营理念,服务理念、企业价值观、操作规程和考核制度等,不但要理解掌握,而且必须执行,否则就会产生“形拟神不拟”状况,久而久之,貌合神离,最终分道扬镳。
二、经营权的认同:根据特许经营的要求,被特许者药店的经营权在特许者,特许者通过授权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按照特许者的要求经营。具体来说,特许者应该严格按照特许者提供的《加盟手册》、《运营手册》和《VI手册》以及特许者的培训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作契约的遵守:被特许者首先在要求特许者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和行使自身权力的同时,应严格执行自身的义务和责任。义务主要体现在自觉维护特许者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形象、运营技术、盈利模式等“专利”;责任主要体现在按时向特许者缴纳各项约定经费和将特许者的经营思想执行位。
四、品牌的认同:被特许者在决定加盟前应该慎重考查特许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是否具备特许经营权、其品牌影响力如何、经营模式是否成熟、盈利模式是否有效、标准化建设是否完善、组织机构是否完善、经营理念是否认同、投资和回报情况等等情况被特许者应该心中有数。
五、门店商圈的分析:此点至关重要,也是被特许者较忽视和认识不高的问题。严格说来在门店选址的问题上,特许者有义务指导被特许者进行商圈分析,但是一般常规是以被特许者为主。商圈分析的要素不仅限于商圈人口总数、密度、收入状况、消费习惯、消费能力、交通情况、文化程度和商圈人文情况等等。
总之,特许经营既是以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方式。又是特许者和被特许者“双赢”的经营模式。所以说,特许经营对特许者来说是经营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而非资本的扩张。对被特许者来说是在特许者的“五统一”的原则指导下,按照其经营模式开展经营而获得利益。二者即独立又统一。双方只有严格遵守契约和行业自律,其特许经营才可能健康发展。